狠抓五大风险点,严格执行四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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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五大风险点,严格执行四大制度
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近日召开,要求全省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认真分析当前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据了解,目前云南全省有1万多个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多条轨道交通项目以及城镇燃气、地下综合管廊等重点工程开工建设,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和不按规范施工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今年以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7人,与2018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0%、40%,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目标,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把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和社会环境。
据介绍,云南今年将狠抓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工作要求,聚焦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施工电梯、脚手架等“风险点”,督促企业建立健
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按规定编制、审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对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按方案施工、验收,认真查找并及时整改、消除每一个环节的安全隐患,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加强对危大工程的监督检查,于5月20日前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和隐患清单,及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做到“不留后患”,严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开展一次危大工程专项检查,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和项目监管情况进行督察抽查,组织编制“云南省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指南”,确保在6月底发布。制定“云南省危大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省级专家库的技术指导作用,各州市在上半年建立危大工程专家库。狠抓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城市安全管控工作,重点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城镇燃气、老旧房屋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管控。加强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和护栏升级改造专项工作,严格执行燃气经营许可制度,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巡查检查,强化公共安全风险管控,确保“不留死角”。
同时,进一步细化安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和工作措施,紧盯安全生产重点,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监管,围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覆盖率、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标与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考核要求,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考评考核机制,有效管控事故风险,确保圆满完成行动重点任务指标。
相关负责人强调,安全生产要始终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有隐患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隐患不督促整改是渎职,
失职渎职就要受到责任追究”,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下达整改责任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今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严肃查处,并将事故查处情况及时上报,让发生事故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付出应有代价。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执行“约谈”、“曝光”、“黑名单”和“信息互联互通”4项制度,坚持“零容忍”原则,充分发挥严执法的震慑作用,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的自觉性。
另外,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提升一线监管人员能力和水平,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现场交流、点评学习、专家授课等工作,并有针对性地组织部分监管人员“走出去”学习考察,进一步开阔眼界、借鉴提高,不断夯实基层监管队伍理论基础,丰富监管人员实践经验,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相关负责人表示,云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主动作为,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