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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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乡卫生院
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积极响应医疗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竹山县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竹卫[2012]13号),结合实际,现制定2012年度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实施以院长、公共卫生科长、公共卫生副科长、保健组长牵头,全院职工协助,各村乡村医生提供支持。卫生院设立双台乡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牵头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各项目负责人。
(一)、成立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周兵(院长)
副组长:文明(公卫科长)黄海(业务副院长)
成员:朱明钦(公卫副科长)夏维明(财务负责人)
柯习娣(保健负责人)蒋娟(公共卫生科成员)
张华(公共卫生科成员)罗欢(公共卫生科成员)
陈曦(公共卫生科成员)
公共卫生科下设各项目工作小组,项目小组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协调管理,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人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项目。
责任人:蒋娟陈曦
2、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项目、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责任人:张华
3、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卫生监督项目。
责任人:朱明钦
4、孕产妇、0――6岁儿童保健项目
责任人:柯习娣罗欢
二、主要任务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
按全省统一标准,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等人群为重点,在自觉自愿基础上,为辖区内城乡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12年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达≥80%、合格率≥80%、使用率≥70%。
(二)健康教育
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季节防病重点,根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部署,每月更换一次室内、外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内容,印刷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要求公共卫生服务团队在上门访视时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使居民基本卫生常识知晓率达80%以上;组织动员孕妇及0-6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我院举办的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讲座;孕妇在孕早期或中期接受一次健康教育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0-6岁以下儿童家长覆盖率达到85%以上。每个月进行一次健康知识讲座;
每个月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活动;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80%以上,其相关资料(通知、照片、记录、教案、试卷等)必须规范存档。
(三)预防接种
为乡内所有适龄儿童免费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和地区间预防接种服务差距。2012年,应种儿童建证率≥95%,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中原五种常规免疫疫苗及无细胞百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免费接种率≥95%;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其他新增疫苗,免费接种率≥90%。目标人群麻疹、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95%。
(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继续完善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 2012年,要求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处臵率均达 100%。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规范化治疗率≥98%,完成年度艾滋病病人治疗管理任务。
(五)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免费向乡内 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增加口腔保健等服务内容和服务次数,提高儿童健康水平。2012年,乡内 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85%、访视率≥90%。
(六)孕产妇保健
免费向乡内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母婴平安。2012年,孕产妇早孕建册率、孕产妇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均应≥95%。孕产妇保健服务满意度≥90%。
(七)老年人保健
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对乡内65 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伤害预防、生活能力自我评估和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以及其他伤害。2012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应≥60%,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率应≥90%,全年健康检查不少于 1次。
(八)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城乡居民高血压患者筛查、登记、管理工作,对高血压患者相关危险因素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2012年,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为≥6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应≥80%,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应大于 80%,全年高血压患者随访 4次。
(九)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城乡居民2型糖尿病患者筛查、登记、管理工作,对糖尿病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用药指导,有效控制和降低血糖、尿糖值。2012年,2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应达到80%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应≥60%,规范管理率应≥80%,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应大于 80%,全年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检测4次,随访 4次。
(十)重性精神病管理
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将辖区内所发现的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2012年,确诊重性精神
病患者健康管理率≥100%,患者规范管理率≥100%,全年随访至少4次。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
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单位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辖区协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定期上报变动情况,做好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2012年,要求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到 100%,健康证持证率达到 95%,医疗市场巡查覆盖率 100%,各种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查实率不低于 80%。
(十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完成年度下达的艾滋病病人治疗管理任务;继续实施现代结核病防治策略,对非住院结核病病人规范化治疗率≥95%,病人发现与管理不低于省市下达的年度任务;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1‰以内,杜绝新生儿破伤风发病发生;全面开展重点人群叶酸补服和健康教育工作,服药率≥90%、服药依从率≥75%。认真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对阳性孕产妇落实治疗管理;继续开展宫颈癌检查项目和新增的乳腺癌检查项目(具体工作目标见年度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