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全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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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会计全解

第一章基本建设概述

第一节基本建设概述

一、基本建设的含义

基本建设,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为了扩大再生产而进行增加(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恢复、添置等)固定资产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建设工作,简称基建。

二、基本建设的内容

(一)全部建筑工程

(二)各种大型设备的安装工程

(三)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的购置

(四)勘测设计工作

(五)与之相联系的其他建设工作

固定资产,是指在生产性活动过程中长期发挥作用的劳动资料和在非生产性活动中长期使用的物质资料。

流动资产,是指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固定资产就是基本建设的成果。

三、基本建设的作用

(一)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提高国民经济技术装备水平的手段;

(三)是建立新的部门结构的重要物质基础;

(四)是合理分布生产力的重要途径;

(五)为了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创造物质条件。

四、基本建设的特点

(一)建设周期长、物资消耗大

(二)涉及面广

(三)建设产品的固定性

(四)建设过程不能间断,要有连续性

(五)建设产品的单件性

(六)产品生产的流动性

五、基本建设的分类

(一)按基本建设项目的性质划分

1.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

3.改建项目

4.恢复项目

5.迁建项目

(二)按基本建设项目的用途划分

1.生产性建设(工业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交通运输、邮电建设、商业和物资供应建设、地质资源勘探建设)

2.非生产性建设(住宅建设、文教卫生建设、公用生活服务事业的建设、其他)

(三)按基本建设项目规模的大小划分

1.工业建设项目一般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

2.非工业建设项目一般分为大中型项目和小型项目

(四)按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划分

1.国家投资建设项目

2.地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3.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4.“三资”企业建设项目

(五)按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构成划分

1.建筑工程

2.安装工程

3.设备工器具购置

4.其他费用

(六)按工程管理及造价需要划分

1.建设项目

2.单项工程

3.单位工程

4.分部工程

5.分项工程

第二节基本建设程序

一、基本建设程序的含义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国家按照项目建设的客观规律制定的,从项目立项、决策、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二、基本建设工作程序

在我国按现行规定,基本建设项目从建设前期工作到建设、投产一般要经历几个阶段的工作程序。

(一)根据项目的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

(二)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

(三)初步设计经批准后,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项目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交付生产使用;

(五)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进行项目后评估。

三、基本建设程序

基建项目进行估算、概算、预算和决算程序。

(一)估算(项目估算):立项决策阶段(在可行性研究阶段)

(二)概算(设计概算):勘察设计阶段

(三)预算(施工预算):施工阶段

(四)决算(竣工决算):竣工验收阶段

四、基本建设程序——铁路基本建设程序

(一)立项决策阶段

立项决策阶段,是指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以前的相关工作,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初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用地预审等。

1.预可行性研究

预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立项的依据,应按照铁路建设的长远规划,充分利用国家和行业资料,经调查踏勘后编制。

预可行性研究重点研究:项目的工程范围、技术标准、线路主要方案、主要设备设计原则、重大桥隧工程方案和桥隧工程比例、主要站段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年限、资金筹措方案和项目的效益评价等。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程序:

国家审批和铁道部审批限额以上项目预可行性研究由铁道部发展计划司负责组织审查,编写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会签部内有关部门并报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报送项目建议书和下达预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

与地方政府合资(合作)项目需由省级地方政府会签后联合报送项目建议书和下达预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

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由铁道部发展计划司转发。

2.可行性研究

解决线路方案、接轨点方案、建设规模、铁路主要技术标准和主要技术设备的设计原则。

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从技术经济上进行全面深入的论证,采用初测资料编制。其内容和深度主要包括:

进一步落实各设计年度的客货运量,提出主要工程数量、主要设备概数、用地及拆迁概数、建设工期、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外资使用方案、建设及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深入进行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阐明对环境与水土保持的影响和防治的初步方案,以及节约能源的措施。

新建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概述;运量预测;运输组织;线路、路基、轨道、桥涵、隧道;隧道站场、机务、车辆、给排水、通信、信号、电力、房屋建筑;环境保护、节能;建设安排及投资估算;经济效益评价;结论;问题及建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程序:

国家审批和铁道部审批限额以上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由铁道部发展计划司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评审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评审工作。评审机构按照委托书要求组织评审后,将评审报告送铁道部发展计划司。铁道部发展计划司根据评审报告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会签部内有关部门并报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报送可行性研究和下达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

与地方政府合资(合作)项目需由省级地方政府会签后联合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下达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

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铁道部发展计划司转发。

3.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须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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