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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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商政办[2015]86号
【发布部门】商丘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30
【实施日期】2015.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
(商政办〔2015〕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6月30日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商发〔2014〕18号),设立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转变
加强的职责:
(一)加强应急、督查、信息等服务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关工作。
(三)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全市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县(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五)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六)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八)负责全市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十一)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十二)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十四)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宣传培训工作。
(十五)承担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核并出具意见;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清理、编纂,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对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十六)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相关职责。
负责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承担协调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县(区)政府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及行政执法中的争议和问题。
(十七)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八)负责组织或参与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