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_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

人民法院

通知书

(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字第号

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本院现通知你(单位作为证人的,可填写你单位)作为证人,就(证人作证的事项)事项出庭陈述证言。你(单位作为证人的,可填写你单位)应于年月日时分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证人作证的地方)出席法庭审理(证人出席证据交换陈述证言的,可表述为证据交换),陈述证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知道案件事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二、证人应当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别得使用推测、判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证人别得宣读事先预备的书面证言。

三、证人应当如实作证,并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咨询,作伪证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证人别得旁听法庭审理,别得与当事人和其他证人交换意见。

五、证人的合法权利受法律爱护。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①本通知书适用于人民法院依职权传唤证人出庭作证情形。

②本通知书送达证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