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盘点管理实施细则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公司

资产盘点管理实施细则

1目的

规范公司固定资产、存货、低值易耗品、其他物资的盘库管理。

2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部门。

3编制依据

3.1《企业会计准则1号—存货》(2007),财政部

3.2《资产管理办法》(2017),公司

4职责分工

4.1计划财务部

负责组织资产及各项物资盘点工作。

4.2生产管理部

配合计划财务部盘点清查工作。

4.3设备管理部

机、电、仪设备及其备品配件等物资归口管理工作。

4.4物业管理部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辅助设施等归口管理。

4.5公司办公室

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归口管理。

4.6储运部

负责公司原材料、半产品、产成品及特种车辆等的归口管理。

4.7技术发展部

负责计算机、网络设备等软硬件的归口管理。

4.8各单位、部门

负责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及半成品的归口管理。5物资清查盘库操作细则

5.1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物资主管单位、部门应对所属仓库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作出规定,以保证每类存货的收发、结存、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2按规定年终必须进行一次资产的全面清查盘点,具体要求如下:

a)计划财务部应在每年十一月编制年终清查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下发实施;

b)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部门进行现场清查。存货清查盘点后,将实存数量与库存物资卡片、材料账和统计台账的结存数量核对,编制“存货盘点报告表”。相关单位、部门指定专人配合计划财务部落实清查盘点工作;

c)资产管理部门对各装置实物资产与财务资产卡片核对,针对盘点结果编制盘盈、盘亏明细表,经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查,报计划财务部汇总,报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会计处理,同时各单位、部门据以调账;

d)对于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有关单位、部门出具鉴定报告、责任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年度盘点报告,盘亏、盘盈说明及处理措施需上报总经理审批。

5.3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参照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6附则

6.1本细则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6.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正文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