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12修订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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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森林类型
湿地类型
草原与草甸类 野生植物类 野生动物类 自然遗迹类
hm2;
≤2.5 万 hm2;
(2)8 万(不含)~20 万 hm2, (2)2 万(不含)~8 万 hm2,水
水域与经常或季节性湿地 域 与 经 常 或 季 节 性 湿 地 面
面积>2.5 万 hm2
积>6000hm2
(1)>50 万 hm2,灌草覆盖率 (1)20 万(不含)~50 万 hm2,
(1)1 万(不含)~5 万 hm2,国 (1)0.5 万(不含)~1
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5 种 万 hm2,国家重点保
或重点保护植物分布区面积 护野生植物种≤5
≤3000hm2;
种或重点保护植物
(2)0.5 万(不含)~1 万 hm2, 分 布 区 面 积 ≤ 1500hm2;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种 >5 (2) ≤0.5 万 hm2
≤0.5 万 hm2
迹类型
注:上表中不止一个条件的,只要满足其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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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程项目构成
第十三条 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分为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公众教育、可持续发展和基 础设施五类工程项目。
第十四条 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程的主要建设项目构成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保护管理工程建设项目表
项目名称
中型 1 万(不含)~5 万 hm2
小型 ≤1 万 hm2
积>7 万 hm2
>20 万 hm2,水 域与常年或 季节性湿地 面 积 >6 万 hm2
>50 万 hm2,灌 草覆盖 率>15 万 hm2
(1)>20 万 hm2,水域与常年 (1)8 万(不含)~20 万 hm2,水
或季节性湿地面积≤6 万 域与常来自或季节性湿地面积(1)5 万(不含)~20 万 hm2,灌草覆盖率 ≤30%; (2)≤5 万 hm2
2
类型 草原与 草甸类

超大型 草 原 >20 万 hm2 , 草 甸 >10 万 hm2
大型
草原 10 万(不含)~20 万 hm2,草甸 5 万(不含)~10 万 hm2
中型 草原 5 万(不含)~10 万 hm2, 草甸 1 万(不含)~5 万 hm2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经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 区工程建设项目。已加入或列入国际人与生物圈自然保护区网络、区域性国际保护区网络、 世界自然遗产或自然与文化遗产以及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除遵守 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有关国际组织的规定。
第四条 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荒漠化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 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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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 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是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编制、评估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主管部门审查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项目建设标准 的尺度。
森林类型
湿地类型
草原与草甸 野生植物类 野生动物类 自然遗迹类
荒漠类型
类型



界碑、界桩、标示牌







保护管理点







检查哨卡







野外巡护路桥







防火 外来入侵物种防护













有害生物防控







疫源疫病防控





野外巡护设施




国家林业局 2012 年 X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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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规模 ................................................................................. 2 第三章 工程项目构成 ................................................................................................ 4 第四章 主要建设项目与工程量 ................................................................................. 6 第五章 人员配置 ..................................................................................................... 10 第六章 主要技术指标 .............................................................................................. 11
四、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工程建设应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确保质量,因地制宜地积 极采用先进技术,建设项目符合保护对象需要。
第六条 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必须具备下列前提条件: 一、有相应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文件; 二、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 三、自然保护区有明确的管理机构、人员编制; 四、自然保护区拥有区内自然资源和土地(水域)管理监督权。 第七条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可布设简易的科研、监测、巡护及保护性工程设施。缓冲 区可布设科研观察、保护性工程设施和进行栖息地恢复工作。实验区除布设保护性工程设施 外,可布设自然保护区管理和社区发展等工程项目,应适度集中。 第八条 自然保护区建设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各项工程设施,优先维护、完善使用已有设 施。同时,宜与自然保护区内的其它建设项目相结合,不得重复建设。 第九条 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必须在现地综合调查、勘测的基础上,根据自然 保护区及周边地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工程项目建设条件,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原有工程 设施状况等确定,充分利用地貌条件和自然资源,宜选用本土建筑材料。 第十条 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除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 的规定。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 本标准共分为六章二十八条:总则、自然保护区类型与规模、工程项目构成、主要建设 项目与工程量、人员配置、主要技术指标。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 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国家林业局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 里东街 18 号,邮政编码:10071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王志臣 刘增力 王新凯 李 忠 曾德梁 安丽丹 蒋亚芳 侯 盟 张志东



围栏







视频监控







重点野生动物与栖息地保护




重点野生植物与生境保护




栖息地与生境改善


植被恢复







湿地保护与恢复


注:“√”为各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构成。
第十五条 自然保护区的科研监测工程建设项目构成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4 自然保护区科研监测工程建设项目表
荒漠类型自然保护 典型和有代表性的旱生、沙生、盐生和高寒生物群落及荒漠生境组成的生态

系统,包括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草原与草甸类型自 然保护区
野生植物类型自然 保护区
野生动物类型自然 保护区
自然遗迹类型自然 保护区
典型和有代表性的草原与草甸生物群落及生境所形成的自然生态系统
珍稀、濒危和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植物原生地或集中成片地区及特有、典型的 植被类型分布区,包括应拯救物种、扩大种群和保存基因而人工种植、驯化 的移地保护区、种质保存基地 珍稀、濒危和有重要经济价值的动物物种栖息地、繁殖地、迁移地或物种储 存地,候鸟的繁殖地、越冬地和停歇地,包括应拯救物种和扩大种群而人工 养殖、放养、驯化动物保护区 以自然历史和文化遗产地、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和古生物遗迹为主要保护 对象的保护区
第五条 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应在“全面保护自然环境,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大力 发展生物资源,为国家和人类造福”的建设方针指导下,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优先保护、尊重自然。一切建设项目应有利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自然遗产的保 护,有利于保护、拯救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和恢复典型生态系统类型,有利于科学研究和促 进科技进步,有利于与自然的和谐。
第十二条 自然保护区分为 4 个规模等级,按照表 2 的规定确定。
类型 森林类

湿地类 型
荒漠类 型
表 2 自然保护区规模划分表
超大型 >15 万 hm2,天 然乔灌林 地 >10 万 hm2 或核心区面
大型 (1)>15 万 hm2,天然乔灌林 地≤10 万 hm2 或核心区面积 ≤7 万 hm2; (2)5 万(不含)~15 万 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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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规模
第十一条 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的建设,分为三大类别七种类型,按照表 1 的规定确定。
类别
生态系 统类
野生生 物类
自然遗 迹类
表 1 自然保护区类型划分表
类型 森林类型自然保护 区
湿地类型自然保护 区
保护对象 典型和有代表性的森林、稀树草原群落生境形成的生态系统,包括生态系统 或物种已遭破坏,而又有重要价值、有待恢复的地区,以及主要发挥水源涵 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公益效益的森林 典型和有代表性的内陆与滨海滩涂的水生或陆栖生物群落及湿地生境形成 的生态系统,包括珍稀、濒危湿地鸟类的栖息地,河口与海岸红树林生态系 统
二、分类建设、分区管理。分别按自然保护区类型确定建设与管理策略,有针对性地安 排必要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保护区内部划分功能区,实行分区保护与管理,严格管理保护区 域,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源利用项目在实验区适度集中安排。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根据自然保护区现状以及保护管理的目标和任务确定建设规 模、工程量,以及建设重点、投资规模与建设期限。
国家林业局
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2012 北京
1
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国家林业局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 施行日期:2012 年 XX 月 XX 日
XXXX 出版社
2012 北京
2
前言
《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是根据国家林业局 2012 年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林 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编制。
≤15 万 hm2;
灌草覆盖率≤6 万 hm2;
(2)20 万(不含) ~50 万 (2)5 万(不含)~20 万 hm2,灌
hm2,灌草覆盖率>6 万 hm2 草覆盖率>1.5 万 hm2
(1)2 万(不含)~8 万 hm2,水域与常年 或季节性湿地面积 ≤6000hm2; (2)≤2 万 hm2
种>10 种或核心区面积>5 万 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10 种
(1)2 万(不含)~10 万 hm2,国家重点保 护野生动物种≤10 种或核心区面积≤ 1 万 hm2; (2)≤2 万 hm2
hm2;
或核心区面积>1 万 hm2
自然遗 >10 万 hm2
3 万(不含)~10 万 hm2
0.5 万(不含)~3 万 hm2
种或重点保护植物分布区面
积>1500hm2;
(1)>20 万 hm2,国家重点保 (1)10 万 hm2(不含)~20 万
护野生动物种≤10 种或核 hm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
心区面积≤10 万 hm2;
≤10 种或核心区面积≤5 万
(2)10 万(不含)~20 万 hm2, hm2;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2)2 万(不含)~10 万 hm2,国
小型 草原≤5 万 hm2,草 甸≤1 万 hm2,
野生植 物类型
野生动 物类型
>20 万 hm2,国 家重点保护 野生动物 种>10 种或 核心区面 积 >10 万 hm2;
(1)>5 万 hm2; (2)1 万(不含)~5 万 hm2,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 5 种或重点保护植物分布区 面积>3000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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