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林业司法鉴定流程
林业司法鉴定主要内容是什么?
林业司法鉴定主要内容是什么?林地界限、面积勘测林木种类、株数、材积测定;幼苗幼树种类、数量测定;林业经济动植物种类、数量、效益评估;森林土壤、森林植被调查分析;林木种苗质量等级检验;营造林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各类森林采伐等经营活动效果评定;野生动植物种类、数量、保护等级调查与鉴别;森林病虫害、森林检疫对象种类、等级鉴别与检验。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林业在我国的地位也不断地提高,近年来关于林业的诉讼案件不断增多,林业司法鉴定也显得极为重要。
那么林业司法鉴定是怎样的,和一般司法鉴定是一样的吗?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林业司法鉴定主要内容。
▲一、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随着林业经营体制和经营方式的不断改革,林业案件的种类和复杂性都会有所增加。
需要进行司法技术鉴定的林业案件既可以是刑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
这些案件中,可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内容主要有:林地界限、面积勘测;林木种类、株数、材积测定;幼苗幼树种类、数量测定;林业经济动植物种类、数量、效益评估;森林土壤、森林植被调查分析;林木种苗质量等级检验;营造林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各类森林采伐等经营活动效果评定;野生动植物种类、数量、保护等级调查与鉴别;森林病虫害、森林检疫对象种类、等级鉴别与检验;各种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森林资源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综合效益损失评估;其它林业专门性问题的鉴别和判断。
▲二、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程序及方法一般情况下,林业司法鉴定的程序同其它司法鉴定程序基本相同,但鉴定过程有本行业独特的方法。
▲1、委托林业案件发生后,诉讼主体可以就案件所涉及的主要证据内容委托相应的鉴定组织进行鉴定。
委托人可以是司法部门,也可以是诉讼当事人。
诉讼当事人既可以双方共同委托,也可以单方委托。
受委托机构或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或技术水平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接受委托的,应当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合同书。
合同书除应包括一般合同所应包含的内容外,最重要的是要明确鉴定范围和内容。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的实践探讨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的实践探讨1. 引言1.1 林业司法鉴定的定义林业司法鉴定是指通过法律程序和科学方法,对涉及林业资源管理、保护、利用和争议的案件进行专业鉴定和评估的过程。
其目的是为法院和相关部门提供具有科学依据的鉴定结论,帮助解决森林资源管理领域的争议和纠纷。
林业司法鉴定的定义涵盖了对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进行评估,对涉及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或权益归属进行确认,并为司法判决提供科学依据。
林业司法鉴定在法律和森林资源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保护森林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科学的鉴定方法和程序,可以有效解决因为森林资源纠纷而引发的矛盾和冲突,维护森林资源的合法权益,推动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
林业司法鉴定是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具有深远意义。
1.2 林业司法鉴定的重要性林业司法鉴定可以帮助解决林业纠纷和争议。
在林业资源利用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例如土地权属争议、林木所有权纠纷等。
通过进行司法鉴定,可以准确判断相关问题的性质和具体情况,为司法机关提供依据,有效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林业司法鉴定对于保护森林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越来越频繁,林业司法鉴定可以有效监督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合法利用,防止滥伐滥用,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林业司法鉴定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森林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应该充分重视林业司法鉴定的重要性,加强研究和实践,推动林业司法鉴定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1.3 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本文旨在对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和方法进行深入探讨,为读者提供系统性、全面性的了解。
通过分析林业司法鉴定在现实案例中的应用和局限性,我们将探讨如何优化和改进该项工作,提升其在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中的作用。
本文还将对林业司法鉴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阐述,以及提出加强林业司法鉴定工作的建议,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的实践探讨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的实践探讨林业司法鉴定是指根据司法机关的指示,通过对涉及林木、林地及林业资源的争议性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实地勘查、数据统计、技术评估等手段,提供散在各方的证据和专业意见,为司法审判服务的一种技术手段。
对于林业案件而言,林业司法鉴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为司法机构提供客观、科学、权威的证据和分析,有助于保障案件的公正与公平,并为案件的化解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指导。
林业司法鉴定主要涉及的内容包括林木的品种鉴定、林木的价值评估、林地的权属鉴定、林地的面积测量、林木的病虫害鉴定、森林火灾的原因鉴定等。
这些内容的鉴定结果,对于解决林业案件、加强林业管理和保护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林业司法鉴定的程序一般分为鉴定申请、鉴定方案制定、实地勘查、数据统计和鉴定结论等几个步骤。
当某一林业案件需要司法鉴定时,当事人或者司法机关可以向相关林业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案件材料。
然后,鉴定机构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制定鉴定方案,明确鉴定的目的、方法和标准,并确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接下来,专家组进行实地勘查,仔细观察林木和林地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的数据和样本。
根据收集的数据和样本,进行分析和统计,并运用相关的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评估和判断。
鉴定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和实验结果,制定鉴定结论,并向司法机关提交鉴定报告。
在林业司法鉴定的实践中,既要注重科学性和客观性,也要注重专业性和实用性。
鉴定机构在进行实地勘查时,要科学合理地选择样本和数据的收集方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专家组要运用科学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确保鉴定结论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也要注重鉴定方法的实用性,确保鉴定结果能够为司法机关提供有用的参考意见。
林业司法鉴定在具体的实践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鉴定机构和专家的水平不一,有些地区的鉴定机构和专家队伍相对薄弱,导致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由于林业案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鉴定机构和专家组在实践中可能面临一些难题,如识别和判断林木的品种问题、确定林木的价值问题等。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的实践探讨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的实践探讨林业司法鉴定是指对涉及林业案件的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科学分析、评价和判断,以便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依据的活动。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非常重要,下面就来对其进行实践探讨。
一、主要内容1. 林木品种鉴定林木品种鉴定是林业司法鉴定的基础内容之一,通过对树木的叶片、花果、树皮、树干等特征进行观察和比对,确定树木的种属。
这项工作需要具备对植物学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在实践中,可以通过显微镜观察植物细胞结构、切片方式等方法来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2. 林木年龄鉴定林木年龄鉴定是指对林木生长年限的鉴定,通常使用树木年轮法和碳素定年法进行测定。
树木年轮法是通过观察和测量树木年轮的宽度和数量来确定树木的年龄;碳素定年法是通过测试树木中的碳-14同位素含量来确定树木的年龄。
在进行林木年龄鉴定时,需要采集树木样本,并进行实验室测试。
鉴定结果对于确定林木的生长状况、病虫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3. 林木病虫害鉴定林木病虫害鉴定是对林木受到的病害和虫害的鉴定和评估,包括病害种类、程度、影响范围等内容。
在进行病虫害鉴定时,需要进行病原体分离培养、病虫害形态鉴定、病害生态学研究等工作。
这项工作需要林业专业人员配合,针对不同的病害和虫害进行准确鉴定,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依据。
4. 林地使用权鉴定林地使用权鉴定是对林地使用权纠纷进行技术性评价的活动,主要包括对林地资源使用合规性和产权归属的鉴定。
这项工作需要对土地法律法规有较深入的了解,同时需要进行林地资源调查和土地权属证明等工作。
通过对不同资源利用现状和土地使用证明的核实,可以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二、主要程序1. 鉴定申请鉴定申请是林业司法鉴定的起始阶段,当司法机关需要对林业案件进行技术性评估时,可以向专业的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在申请中需要说明鉴定的目的、需求和相关背景资料,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样本。
鉴定机构在接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评估,并要求委托方提供相关材料。
司法鉴定的流程与程序
实验室分析与检测
对收集到的样本进行实验室分析和检 测,获取科学、客观的数据和结果。
鉴定过程记录
详细记录鉴定的实施过程、方法、步 骤和结果,确保鉴定过程的可追溯性 。
鉴定结论的审查与批准
01
02
03
04
初步结论
鉴定组根据实验室分析和检测 结果,结合现场勘验和调查情
任何违反司法鉴定法律责任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 刑事责任等。
06
司法鉴定的改革与发 展趋势
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方向
01
规范化管理
建立健全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明确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
鉴定程序,确保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02
独立性保障
确保司法鉴定机构的独立性,避免行政干预和利益冲突,保障鉴定结果
处理程序
鉴定机构应对异议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 复或组织重新鉴定。
法律救济
当事人对鉴定机构的答复或重新鉴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05
司法鉴定的法律责任
鉴定机构的法律责任
1 2
依法设立和运营
鉴定机构必须依法设立,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司法鉴定的受理机构必须是具有相应 鉴定资质和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
鉴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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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鉴定人
实施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必 须是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 技能的专家,且需要遵循 回避原则。
鉴定方法
根据鉴定事项的性质和要 求,选择合适的科学方法 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林业物证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林业物证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一般情况下,林业司法鉴定的程序同其它司法鉴定程序基本相同,但鉴定过程有本行业独特的方法。
1、委托2、制定鉴定方案计划书3、鉴定组织与实施4、制作鉴定文书5、鉴定材料归档6、参加诉讼。
一般情况下,发生林业案件后,公安机关会对提取的相关物证委托司法鉴定机关进行鉴定,以此来确定证据。
那么林业物证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进行林业司法鉴定有何意义?小编整理了有关知识,让我们共同学习一下。
▲一、林业物证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一般情况下,林业司法鉴定的程序同其它司法鉴定程序基本相同,但鉴定过程有本行业独特的方法。
▲1、委托林业案件发生后,诉讼主体可以就案件所涉及的主要证据内容委托相应的鉴定组织进行鉴定。
委托人可以是司法部门,也可以是诉讼当事人。
诉讼当事人既可以双方共同委托,也可以单方委托。
受委托机构或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或技术水平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接受委托的,应当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合同书。
合同书除应包括一般合同所应包含的内容外,最重要的是要明确鉴定范围和内容。
同时,委托方应向受委托方提供相关的档案或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2、制定鉴定方案计划书鉴定机构或鉴定人接受委托后,要制定详细的鉴定方案计划书。
计划书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主要内容:组织人员安排,鉴定的技术方案,各阶段的时间安排等等。
▲3、鉴定组织与实施这是鉴定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主要包括现场勘测、收集历史档案资料,调查走访知情人,对其它证明材料的甄别查验,调查数据的整理、计算与分析,对检材进行检测化验分析等等。
▲4、制作鉴定文书鉴定文书主要包括鉴定报告文本、数表、图件及附件。
鉴定报告主要应包含以下内容:案情简述,委托部门或个人及委托鉴定的范围和内容,鉴定过程的起始时间,鉴定的组织实施及所采用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其它相关证据的认证说明,确定相关数据的基准时间,所委托鉴定内容的鉴定结论等;数表和图件根据鉴定项目来确定是否需要,数表类型及图素也依鉴定内容来确定;附件主要应包括鉴定委托书、主要书证的原件或复印件、鉴定机构资质证明或鉴定人自然情况证明等。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的实践探讨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的实践探讨【摘要】本文旨在探讨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和方法。
在将介绍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在将阐述林业司法鉴定的定义与概念,重点探讨其主要内容、程序和方法,并通过案例分析来具体展示。
在将强调林业司法鉴定的重要性,提出完善林业司法鉴定制度的建议,以及展望未来发展方向。
通过本文的探讨,旨在加深对林业司法鉴定的理解,为完善相关制度提供参考。
【关键词】林业司法鉴定、定义与概念、主要内容、程序、方法、实践探讨、案例分析、重要性、建议、未来发展方向1. 引言1.1 研究背景林业司法鉴定是指通过法律程序和专业技术手段,对涉及林业资源利用、管理和保护等问题进行鉴定、评估和审定的工作。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已成为国家林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在实践中,由于林业资源的种类繁多、性质复杂,林业纠纷也日益增多。
对于涉及林业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案件,林业司法鉴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我国,关于林业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相对较少,制度不够完善,实践经验不够丰富,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加强对林业司法鉴定的研究和探讨,进一步明确其定义、内涵和程序,提高林业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对于保障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和方法,解析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与作用,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促进林业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和提高质量。
通过对林业司法鉴定的实践探讨案例分析,从具体案例中总结经验教训,提炼出规律性的结论,为今后的司法鉴定工作提供借鉴与指导。
本研究旨在探讨林业司法鉴定在维护公平正义、保护环境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性,为完善林业司法鉴定制度提出建议,指明未来发展方向,为我国林业司法鉴定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司法鉴定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规范司法鉴定工作,保障司法鉴定活动的公正、客观、准确,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一)鉴定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和条件。
(二)鉴定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证书;2. 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3. 具备独立、客观、公正的鉴定能力;4. 依法承担鉴定责任。
三、鉴定程序(一)委托鉴定1. 当事人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 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审查,确认鉴定事项的合法性、可行性。
3. 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鉴定委托书,明确鉴定事项、鉴定标准、鉴定费用等内容。
(二)鉴定实施1. 鉴定人应当按照鉴定委托书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
2. 鉴定人应当收集、整理鉴定材料,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分析、评估。
3. 鉴定人应当根据鉴定材料,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对鉴定事项进行鉴别和判断。
4. 鉴定人应当出具鉴定意见书,明确鉴定结论、依据和理由。
(三)鉴定结论的审查与复核1. 鉴定机构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合法性。
2. 当事人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鉴定机构对鉴定结论进行复核。
3. 鉴定机构应当对复核意见进行核实,并根据复核结果对鉴定结论进行调整。
四、鉴定费用的收取与支付(一)鉴定费用按照鉴定机构的规定收取。
(二)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三)鉴定费用应当在鉴定委托书签订后,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支付。
五、鉴定保密(一)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应当对鉴定事项、鉴定材料、鉴定结论等保密。
(二)未经当事人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同意,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不得泄露鉴定事项、鉴定材料、鉴定结论等。
六、鉴定责任的承担(一)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应当依法承担鉴定责任。
(二)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鉴定结论错误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案件司法鉴定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司法鉴定是指在法律诉讼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和判断的活动。
司法鉴定流程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到委托后,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进行鉴定的整个过程。
以下是法律案件司法鉴定流程的详细解析。
二、司法鉴定流程概述1. 委托鉴定委托鉴定是司法鉴定流程的第一步。
当事人或其他相关单位根据案件需要,向具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委托鉴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鉴定申请书,写明鉴定目的、鉴定事项、鉴定要求等;(2)相关证据材料,如鉴定样本、相关文件等;(3)委托人的身份证明;(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 鉴定机构受理鉴定机构收到委托材料后,对委托事项进行初步审查。
符合鉴定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 鉴定人员组成鉴定机构根据鉴定事项,组成鉴定专家组。
专家组由3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鉴定能力的鉴定人员组成,其中至少1名具有高级职称。
4. 鉴定准备鉴定人员根据鉴定事项,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制定鉴定方案。
鉴定方案包括鉴定目的、鉴定方法、鉴定程序、鉴定标准等。
5. 鉴定实施鉴定人员按照鉴定方案,对鉴定事项进行实地考察、取样、检测、分析等。
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员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6. 鉴定结论形成鉴定人员根据鉴定结果,形成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应当包括鉴定事项、鉴定依据、鉴定方法、鉴定结果、鉴定意见等。
7. 鉴定结论审核鉴定机构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审核内容包括鉴定人员资质、鉴定程序、鉴定方法、鉴定结论等。
8. 鉴定结论出具审核通过后,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应当加盖鉴定机构公章,并由鉴定人员签名。
9. 鉴定结论送达鉴定机构将鉴定结论送达委托人。
委托人收到鉴定结论后,如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三、司法鉴定流程的特点1. 严谨性:司法鉴定流程要求鉴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鉴定能力,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的实践探讨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的实践探讨林业司法鉴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对林业领域中的争议性问题进行技朰性的评定,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的一种专门工作。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问题的调查与分析、证据的收集与评估、技术的评价与鉴定、最后形成司法鉴定意见书。
林业司法鉴定的程序及方法不仅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需要具备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这是保障司法鉴定工作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保障。
一、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一)问题的调查与分析林业司法鉴定的第一步是通过对相关问题的调查与分析,确定司法鉴定的范围与目的,并搜集相关证据资料。
在实践中,尤其是涉及林木资源的归属、损失与赔偿等问题时,常常需要对涉案林地的林木资源进行综合性的调查与分析,包括林木的品种、数量、质量、价值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涉案区域的土地性质、地形地貌、气候条件、自然灾害情况等方面的因素。
(二)证据的收集与评估林业司法鉴定的第二步是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评价与鉴别,在实践中要注意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对于林木资源案件,需要对现场勘验获得的树木、土壤、昆虫、鸟类等样本进行采集,进行实验室分析与检测。
还需要对相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资料进行评价与分析,以确定案件的事实依据和争议点。
(三)技术的评价与鉴定林业司法鉴定的第三步是通过技术手段对问题进行评价与鉴定,这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
在涉案林木资源问题的鉴定中,通常需要采取取芯对树木进行年轮分析,测定树木的年龄、生长轮次,评价树木的生长状态和自然环境条件。
对于涉案土壤的鉴定,则需进行土壤质地、水分、养分、微生物等方面的检测与分析。
在涉案昆虫、鸟类等生物的鉴定中,也需要通过形态特征、遗传标记、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特征进行评价。
(四)形成司法鉴定意见书经过以上三个步骤的工作之后,林业司法鉴定还需要形成正式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并由鉴定人签字盖章。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的实践探讨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的实践探讨1. 引言1.1 林业司法鉴定的重要性林业司法鉴定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有效地解决林业领域各类矛盾纠纷,保障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林业司法鉴定可以借助法律手段,对涉及林业权益、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案件进行客观、科学的判断和评定。
通过司法鉴定可以准确界定权利归属,明确责任主体,维护利益平衡,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林业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其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至关重要。
林业司法鉴定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是维护法治、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深入研究和实践探讨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和方法,可以提升司法鉴定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动林业司法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1.2 研究背景在过去的实践中,林业司法鉴定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鉴定标准不统一、鉴定过程不透明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司法判决的质量,也影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林业司法鉴定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提升其科学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和方法进行探讨和分析,以案例分析和技术应用为依托,探讨林业司法鉴定的发展趋势,并总结反思过去的经验,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希望能够为林业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2. 正文2.1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林木资源的品种鉴定、数量鉴定和质量鉴定。
品种鉴定是指对森林植物的种属进行识别和鉴别,确定其分类、命名和特征;数量鉴定是指对林木资源的数量进行测算和评估,包括树木数量、林木面积和资源密度等;质量鉴定是指对林木资源的质量进行评价和检测,包括树木生长状况、健康状态和木材质量等方面的鉴定。
这些内容是林业司法鉴定的核心内容,对于解决林木资源利用、管理和保护中的法律、技术和争议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林木资源的品种、数量和质量进行科学、客观和公正的鉴定,可以为司法和行政机关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保障林木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做司法鉴定的流程,材料有哪些
做司法鉴定的流程,材料有哪些司法鉴定对于⼤家来说可能都不是很陌⽣,只是可能了解的不是很深刻,司法鉴定的结果往往是⼀个案件进⾏的关键,但是,做司法鉴定的流程有哪些?需要的资料有些什么⼤家可能了解的就不是那么清楚了,但是关系,接下来店铺⼩编就为⼤家详细的介绍⼀下。
做司法鉴定的流程,材料有哪些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委托司法鉴定时⼀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的委托事项进⾏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起规定期限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起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答复。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员承担鉴定⼯作,同⼀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员进⾏。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请求的事项进⾏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进⾏,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进⾏,补充鉴定⽂书是原鉴定⽂书的组成部分。
司法鉴定程序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是一项重要的司法辅助措施,用于解决法律案件中的技术性问题。
它通过科学、准确的方法和手段,对案件相关的事实进行鉴定和评估,为法官作出正确的判决提供专业支持。
司法鉴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一、申请鉴定当法院或当事人需要进行鉴定时,应提交书面的鉴定申请。
申请中应包括被鉴定人的个人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需要鉴定的问题、相关证据材料等。
申请书应当详细描述需要鉴定的事项和目的,并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
二、鉴定机构的受理与组织经过申请后,鉴定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需要派遣鉴定人员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应当依法对委托案件进行受理,并妥善保管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
三、鉴定人员的调查与评估鉴定人员在进行鉴定之前,需要进行现场勘查或实验,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
通过现场勘查、物证分析、实验检测等手段,鉴定人员可以获取案件相关的实际情况,并对问题进行全面评估。
鉴定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并对鉴定过程进行准确、客观的记录。
四、报告编制与交接鉴定人员完成鉴定后,应当及时将鉴定结论整理成书面报告。
鉴定报告应包括鉴定意见、鉴定依据、鉴定过程描述、鉴定结论、鉴定人员的签名等内容。
鉴定机构应当保证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照法院或当事人的要求进行报告的交接。
五、审查与审定法院在收到鉴定报告后,应进行审查和审定。
法官需要仔细研究鉴定报告的内容,对鉴定结论进行评估,并将其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法官可以要求鉴定机构提供进一步的解释或补充鉴定。
六、宣告与采纳在法庭上,法官会根据鉴定报告的结论,对案件进行宣告,并向当事人宣布判决结果。
鉴定结论不仅可以对案件事实进行解释和评估,还可以在合适的情况下为法官提供技术指导,帮助法院做出正确的判决。
总结司法鉴定程序是保证司法公正和科学性的重要环节。
它通过专业的鉴定人员和准确的鉴定手段,为法院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案件的审判结果更加科学和公正。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
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和诉讼案件技术含量的提高,司法鉴定对于查明事实真相、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和通过司法鉴定而审结的案件日益增加。
LI前,司法鉴定所涉及的专业项口或门类非常广泛,主要有人身伤残方面、产品质量方面、知识产权方面、珠宝文物方面等等。
林业作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与其它行业不同的特点,也有一系列本行业的专门性问题,许多林业案件也需要就本行业的专门问题进行技术鉴定。
司法鉴定的主要特征是,合法的鉴定主体通过合法程序,运用科学合法手段对与诉讼案件有重大关系的客观事实作出科学公正的判定,为司法机关正确裁判案件提供确凿证据。
司法鉴定与诉讼代理虽然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在司法过程中二者有着根本的区别。
诉讼代理可以由诉讼当事人委托(委托代理),也可以山人民法院指定(指定代理),或是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自然形成(法定代理和法定代表);诉讼代理人只能为一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禁止同时接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在诉讼过程中的质证阶段,诉讼代理人可以对各种证据提出质疑,并有权要求出示新的证据或要求重新进行司法鉴定;在诉讼过程中,诉讼代理人可以就案件的裁判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使诉讼结果向有利于被代理人的方向发展。
司法鉴定只能经过委托而进行,委托人既可以是当事人的一方,也可以双方当事人同时委托,还可以由司法机关进行委托;在诉讼过程中,鉴定人只能作为证人参加诉讼,并有义务对诉讼主体就鉴定结论提出的质疑做出解答,无权对其它证据提出质疑;鉴定结论中,只能就委托的鉴定事项做出符合事实真相的客观结论,而不能对案件的裁判结果提出带有倾向性的意见或建议。
也就是说,司法鉴定只是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的取证过程,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应遵循的根本原则之一就是中立与公正,司法鉴定结论只是案件审理的一项重要证据,而不能是案件裁判的结论。
山于林业及林业案件的特殊性,林业司法鉴定也具有与其它司法鉴定不同的特点。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5篇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5篇第一篇: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本文主要介绍司法鉴定工作流程:一、鉴定的受理(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审核鉴定委托书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
【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审核鉴定材料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
【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商议委托鉴定事宜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提出是否受理意见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
【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二)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听取初审人的意见——审查鉴定材料——签署是否受理意见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三)受理----由承办人负责1、决定当场受理的——收取鉴定费用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
【收费凭据复印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8归档。
——办理受理登记手续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的实践探讨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的实践探讨林业司法鉴定是指在林业相关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中,由林业专业人员依法进行的技术鉴定工作。
其主要内容包括案件调查、鉴定依据收集、鉴定方法选择、实地调查、数据分析及结论等环节。
首先是案件调查。
林业司法鉴定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对案件进行调查,包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记录案件申请人的陈述、了解案件的背景信息等。
通过调查,鉴定人员可以初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为后续的鉴定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
第二是鉴定依据收集。
鉴定依据是指林业司法鉴定所依据的相关资料和规范。
在进行鉴定工作之前,鉴定人员需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相关科学研究成果等依据,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三是鉴定方法选择。
鉴定方法是指鉴定人员根据案件的特点和鉴定目的选择的具体技术方法。
林业司法鉴定中常用的方法包括实地勘察、样地调查和数据分析等。
根据具体情况,鉴定人员可以选择单一的方法进行鉴定,也可以综合多种方法进行综合鉴定。
第四是实地调查。
实地调查是林业司法鉴定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对案件相关地区进行实地勘察,鉴定人员可以直观的观察到案件相关地区的植被状况、土地利用情况、生物多样性等。
实地调查可以为鉴定人员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信息,为后续的数据分析和结论提供依据。
最后是数据分析及结论。
鉴定人员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调查的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和结论的撰写。
数据分析是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通过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处理,提取有用的信息和规律。
结论是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对案件相关问题进行评价和判断,依据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给出技术意见。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的实践探讨
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的实践探讨林业司法鉴定是利用科学技术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林业案件中涉及到的森林资源、林木赔偿等进行技术鉴定和法律评估的司法活动。
鉴定结果对案件的判决和赔偿具有重要的指导和依据作用。
本文将围绕林业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程序及方法进行探讨。
1.森林资源验收和评估:包括森林资源现状、类型、数量、分布、质量等方面的鉴定,并对其开发利用和保护提出建议和意见。
2.林木估价和赔偿:针对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合法征用等原因导致的林木损失进行估价和赔偿,并提交相应鉴定报告。
3.森林生态环境鉴定:对森林生态环境安全、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保护等问题进行鉴定,并提出相关管理建议和措施。
二、林业司法鉴定的程序林业司法鉴定程序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受理和审查:接到鉴定申请后,鉴定机构要对申请进行审查,明确鉴定范围和要求,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勘验和取证:鉴定机构要组织鉴定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和取证,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为鉴定提供依据。
3.实验和分析:在勘验和取证的基础上,鉴定机构进行实验和分析,对鉴定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并生成鉴定报告。
4.诉讼过程中鉴定:在诉讼过程中,当法院有关森林资源、林木估价和赔偿、林木种质资源等方面的问题需要鉴定时,鉴定机构要根据诉讼程序的规定,接受法院的委托进行鉴定,向法院出具鉴定意见。
1.实地调查法:通过实地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数据,了解案件的背景和现状,对案件进行全面的鉴定。
2.文字证据法:借助文字材料,如相关文件、报告等,进行鉴定。
3.实验分析法:通过实验、检测、分析等手段,对案件进行鉴定。
4.专家论证法:依据专家的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对案件进行鉴定。
综上所述,林业司法鉴定是一项复杂的技术鉴定和法律评估工作。
鉴定机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运用科学技术和鉴定方法,严谨、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为森林资源和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
林地纠纷司法鉴定流程
林地纠纷司法鉴定流程《林地纠纷司法鉴定,没那么复杂啦!》嘿,大家好呀!今天咱来聊聊林地纠纷司法鉴定流程。
一听这名字,是不是觉得挺高大上、挺严肃的?哎哟喂,其实啊,没那么玄乎!咱先说说这林地纠纷是咋来的吧。
你想想,一片林地,可能张三说是他的,李四也说是他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可不就闹起来了嘛。
这个时候啊,司法鉴定就好比是那个来评理的“和事佬”。
要说这司法鉴定流程,第一步就是申请啦。
就好像咱去看病得先挂号一样。
你得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说:“嘿,这儿有个林地纠纷,咱得让专家来瞅瞅!”然后呢,就等着人家安排啦。
接下来,就是专家们闪亮登场啦!这些专家就像一群侦探,带着各种工具,到林地里去东瞧瞧、西看看。
他们会量量这块地多大啦,看看这林子里都有啥树啦,有没有啥特别的记号啦。
嘿嘿,就跟咱小时候玩的“寻宝游戏”似的。
他们可专业了,一点点小细节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在这过程中啊,咱也别闲着。
可以跟着专家在旁边看着,虽然咱不懂那些专业术语,但至少能知道他们在干啥呀。
要是有啥不明白的地方,咱就大胆地问!别怕人家笑话,咱这是在学习嘛。
等专家们忙活完了,就会得出一个结论。
这个结论就像是一把钥匙,能解开咱这纠纷的锁。
要是结论出来了,说这块地是张三的,那李四就得认啦。
要是李四不服,那咱也没办法,谁让专家都这么说了呢。
其实啊,林地纠纷司法鉴定流程并没有那么可怕。
它就是一个为了公平解决问题的途径。
咱老百姓遇到这种事儿也别慌,按照流程一步一步来就行。
虽然可能会有点麻烦,但为了咱自己的利益,为了能公平公正地解决问题,这点麻烦算啥呀。
总之呢,林地纠纷司法鉴定就是个帮忙解决纠纷的好办法。
大家遇到这种事儿的时候,就把它当成一个小挑战,积极面对,跟着流程走,最后肯定能有个满意的结果的。
咱就放宽心,该吃吃,该喝喝,事儿。
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
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相信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我为大家带来关于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司法鉴定程序: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事务所进行。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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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
2014年11月,贵州林科院成立了林业司法鉴定机构,四年来为贵州省的司法机关裁决林业案件提供了科学依据。
笔者过去作为鉴定人员参与具体案件的鉴定,因林业司法鉴定属环境鉴定类,在贵州也正处于起步阶段,此特将林地鉴定中的具体流程分享出与读者共同进行探索。
1 接受鉴定委托
每桩鉴定工作开展前,首先要委托单位或司法部门与鉴定机构签订协议书或委托书,2016年新的司法鉴定通则明确鉴定双方契约为委托书。
委托书中规定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写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内容,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时限(最长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费,鉴定所用检材使用、保存、退还方式以及其他要载明的鉴定事项等。
鉴定实际工作中,常会遇见委托方通过电话或口头定下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在鉴定工作开展前必须要求委托方签订好委托书,这既是鉴定工作权威性和严肃性的体现,也是最后鉴定意见具有合法性的依据。
2 是否受理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后,要尽快对委托内容进行审
理,看委托事项是否在鉴定机构自身资质规定的鉴定范围内,所做的工作是否切合自身的设备水平和技术力量,此委托是否存在鉴定人员回避规则,委托方提供的鉴定材料是否符合鉴定的要求等,在七个工作日要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不能受理案件,需向委托方说明不能受理案件的原因,受理案件中,如鉴定材料不符合鉴定要求,应要求委托方重新提交或补充材料,那么应当以委托方材料补齐后提交日算受理日期。
3 鉴定的过程
林业鉴定过程是鉴定人员通过林业专业知识和科学手段对鉴定材料进行推论的一种手段,是鉴定过程的主要内容,林业上鉴定分内业和外业。
内业通过资料比对、公式计算来得出鉴定结果,而外业需要到野外进行测量。
如涉及到野外测量和调查时,要事先准备图纸和测量仪器,与委托方商定实地调查的时间,除了鉴定双方在场外,最好要求涉案人到场,提高鉴定的可信性和公正性,同时也可方便鉴定人员向有关人员收集有关案件的其他资料。
3.1 植物标本鉴定
林业上常需要对破坏、走私的林木或植物,或非法
贵州林业司法鉴定流程
李慧,何光辉
(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贵州 贵阳 550001)
摘 要:本文通过结合工作实际,将整个林业司法鉴定活动中工作流程进行了基础阐述,并就鉴定过程中可能会遇见的问题进行了初步解答。
关键词:林业司法鉴定;流程;实践;
林地
作者简介:李慧(1982- ),女,湖北黄陂人,在职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南林业大学,就职于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方向:林业勘察设计、林业规划设计、园林观赏植物。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会对树木生长及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林业部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农药使用量进行严格控制。
当前常用的杀虫剂包括爱福丁和锐劲特等等,常用的杀菌剂包括百菌清,多菌灵以及托布津等等,杀菌剂又分为保护剂,内吸剂及铲除剂三种,其中保护剂能够直接喷洒在树木上,在消灭害虫的同时不会对树木产生破坏;植物可以将内吸剂吸入体内,进而对病虫害进行有效抑制;铲除剂可以直接杀死害虫。
综上,我国的植树造林需求不断提升,其中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有利于提升植树造林效率。
因此应该加大植树
造林技术应用方法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研究力度。
相信不久的将来,随着林业建设工程日益成熟,会有更加成熟的病虫害防治经验与技术以供运用,保障林业建设有条不紊地进行。
参考文献:
[1] 刘广文.关于林业病虫害防治技术方法探究[J].农民致
富之友,2015(11):60.
[2] 马宏毅.林业病虫害防治技术和方法初探[J].绿色科
技,2015(01):153-154.
2019.04
种植的植物进行种的鉴定,如涉及到珍稀树种的种属,鉴定时要严谨和客观。
鉴定标本分个体和群体;送检如果是个体标本,那么鉴定结论应该是就该样本做出的结论;如果是群体标本,涉及到抽样,抽样就必须鉴定人员确定好科学性的抽样方法,到现场亲自抽样。
笔者同僚曾经鉴定过一种植物,但委托方拿来的样本只有叶,但这个植物光靠叶不能鉴别到种的,那么必须还必须收集到花果,但当时季节也无法收集到花果,后来笔者同僚就亲自出野外去调查具体植物。
在各种送检材料或照片都不能明确确定种时,必须到现场看实际情况。
3.2 损坏林木的鉴定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明确规定:盗伐林木立案起点为2~5 m 3或者幼树100~200株;重大案件为20 ~50 m 3或者幼树1 000~2 000株;特别重大案件为100 ~200 m 3或者幼树5 000~10 000株。
滥伐林木,立案起点为10 ~20 m 3或者幼树500~1 000株;重大案件为50 m 3以上或者幼树2 500株以上;特别重大案件为滥伐林木100 m 3以上或者幼树5 000株以上。
实际在鉴定中,特别是涉及这种立案和定案的节点值,如规定中2 m 3、20 m 3、100 m 3要特别注意对涉案人员就是罪与非罪的,轻罪与重罪的区别,遇到这种情况,调查方法一定要科学合理,且尽量提高调查的精度。
如存在争议,在现场可以通过在涉案树桩和幼树残根上打记号、并拍照留下调查依据。
3.3 非法占用林地的鉴定
随着贵州城镇化的高速发展,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也日益凸显,国家对林地资源特别重视,《森林法》对我国的森林有明确分类并明确了森林保护和法律责任,《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则对破坏林地的程度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作了具体说明。
在涉林司法活动中涉案林地面积与违法程度有直接关联,作为鉴定机构,在委托方委托的鉴定范围内甄别林地地类和林地面积,作为司法机关判断案件的主要依据。
林地面积一般采用测量的方法获得,当现场被占用林地能清楚区分被占用(毁坏)林地界限时,可直接采用测量方法,测量分仪器测量和对坡勾绘,仪器测量用于面积较小,案件可能在非罪与罪、刑法的定量敏感节点上,要求测量精度尽可能高,鉴定人员沿被占用林地或被破坏林地的边界绕一周,记录下边界拐点坐标点,贵州林科院司鉴中心使用的是RTK,这种仪器进行差分后定位精度能达到厘米级。
尤其是在一些较为敏感的罪与非罪案件中,这种测量方式能大大提高鉴定结果的精度。
在进行边界的记录时,一定要求委托人在场,最好涉案人员也一起到场
见证,并且提醒委托人将边界的界限弄清明了,避免并引起其他纠纷。
因此在进行界限不明的,地类复杂的被占林地,鉴定人员最好提醒委托人指完所有疑似被占地块所有边界,通过后期的证据来排除非林地地块。
而对坡勾绘是林业常见的一种调查方法,这种方法是用1:10 000的地形图进行对坡勾绘,遇见涉及面积特别大,且地形险峻,仪器无法每一个地方都走到的情况下采用这种传统的测量方式,这种方式对于鉴定人员林业知识熟悉程度较高。
当现场被占用(毁坏)林地界限无法区分,那只有通过历史影像资料和林地档案恢复破坏前的状况、再通过判读鉴定面积。
以林地涉案时间为分界线,找到涉案前后的卫星影像,一般在影像图上可以看到被占用的林地现场挖掘痕迹比较明显,在影像图上色泽、颗粒、光滑程度与周边没有被挖掘的土地明显不同,将两期同比例影像进行叠加,得到涉案林地的范围,再与林权证与林地管理资料叠加,求出所占违法林地的最终面积。
外业调查结束后,如通过仪器测量出的坐标点务必要请现场在场人员签字,这是一个在场人员见证的过程,也是最终报告出具的一个附件,做好这些正规流程,才能保证鉴定报告的严肃性和真实性,进一步增强报告在司法机构的说服力。
4 鉴定报告成果的规范制作
鉴定意见书的制作采用每个机构统一标准的制作格式。
我院鉴定机构鉴定意见书包括: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的过程、鉴定的意见、鉴定的图纸、野外调查的记录附件、鉴定人的资格证书附件、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附件等。
意见书的行文应保持中立的立场,意见书内仅在专业上的真实结果做表述,对案件本身性质不应妄加评论。
文字上的表述应精炼简洁、思路清晰、鉴定数据明确,尽量避免错别字、语法上尽量避免产生歧义。
应以法律法规的立案条款、涉案的具体规定为参照使鉴定的结果简单明了,尽量少产生分歧。
鉴定意见书一般一式四份,委托方三分,鉴定机构保留一份。
每份意见书的封面,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加盖鉴定所公章或鉴定所专用章,并加盖骑缝章。
参考文献:
[1] 蒲剑云.林业司法鉴定的工作流程讨论[J].中国司法鉴
定,2012,40(1),56-60.
[2] 庄琳.我国涉林司法鉴定现状及对策[J].林业建设,
2018,3,57-61.
[3] 罗良儿.林业司法案件中林分幼树数量鉴定的实践探讨
[J].福建林业,2015,3: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