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研究生复试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 年建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日期:2016-03-08 13:35
为做好 201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照《浙江大学关于 做好 2016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年度研 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 组织机构 1、建工学院成立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2016 年硕士研 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葛坚 副组长:黄任群 成员(按拼音为序):陈秋晓 陈仁朋 邓华 华晨 黄志义 刘国华 楼文娟 陆强 钱晓倩 冉启华 尚岳全 李庆华 王奎华 吴越 徐荣桥 徐雷 张宏 张三明 张仪萍 赵华 申诉联系人:赵华 2、复试以各招生学科为单位进行,各学科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实 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招生学科名称 招生 工作 小组 徐雷 (组 长) 宣建 华 罗 卿 平 余 健 陈 帆 王 竹 吴 越
建筑学(建筑历史、建筑设计方向)(专业学位)


高 裕 江 刘 翠 张三 明 (组 长) 建筑学(建筑技术方向)(专业学位)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葛坚 张红 虎 陈淑 琴 何国 青 华晨 (组 长) 陈秋 晓 (副 组 长) 葛丹 东 (副 组 长) 王纪 武 李王 鸣 陈秋 晓 王伟 武 杨建 军 凌道 盛 (组 长)
城乡规划学
岩土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岩土方向)(专业学位)


夏唐 代 (副 组 长) 胡安 峰 曹志 刚 詹良 通 楼文 娟 (组 长) 邓华 (副 组 长) 金贤 玉 李忠 学 赵羽 习 李庆 华 钱晓 倩 (组 长) 詹树 林 金南 国 孟涛 赖俊 英 张仪 萍 (组
结构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结构方向)(专业学位)
结构工程 (建筑材料方向)
市政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市政方向)(专业学位)


长) 俞亭 超 张燕 郑飞 飞 周永 潮 邵煜 张可 佳 尚岳 全 (组 长)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防灾方向)(专业学位) 蒋军 吕庆 赵永 倩 庞苗 孙宏 磊 方火 浪 徐荣 桥 (组 长) 谢旭 叶贵 如 蔡金 标 项贻 强 叶肖 伟 汪劲 丰 黄志 义 (组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桥梁方向)(专业学位)
道路与铁道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道路与铁道方向)(专业学位)


长) 王金 昌 杨仲 轩 吕朝 锋 王福 建 王殿 海 (组 长)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王亦 兵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陈喜 群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方向)(专业学位) 王福 建 梅振 宇 金盛 冉启 华 (组 长) 谢海 建 江衍 铭 王福 民 许月 萍 顾正 华 刘国 华 (组 长) 蒋建
水文学及水资源 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方向)(专业学位)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水利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方向)(专业学位) 水工结构工程 水利工程(水工结构方向)(专业学位)


群 张永 强 程伟 平 万五 一 张宏 (组 长) 毛义 华 秦中 伏 温海 珍 张宏 杨英 楠 张凌 翟东
工程管理
注:表中未注明专业学位者均为学术学位。

二、 招生指标 依据 《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 (试行) 》 (建工【2015】9 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复试
(一)浙大复试分数线 1、工学、建筑学学科的复试分数线为: 总分≥330 分,英语≥55 分,政治≥55 分,业务课 1、业务课 2 ≥85 分 2、管理学学科(工程管理专业)复试分数线为: 总分≥355 分,英语≥60 分、政治≥60 分,业务课 1、业务课 2 ≥100 分 3、总分上线但单科分数不达分数线者,其初试成绩总分按以下表


格中标准相应调低,调低后满足总分要求者视为上线。

单科成绩不可 低于分数线 5 分,初试成绩总分不可调低超过 40 分。

其原始成绩计入 复试之后的最终成绩。

单科 -1 -2 -3 -4 -5 (二)学院复试分数线 1、由于报考建工学院上线生源过多,学院调高以下报考专业(方 向)的复试总分分数线,单科分数线同学校分数线。

岩土工程≥380;结构工程(01 结构工程方向)≥360;桥梁与隧 道工程≥370;建筑学(0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方向)≥360;建筑学(03 建筑技术科学方向)≥350;城乡规划学≥360。

其它报考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同学校线。

2、所有上学院复试分数线考生可以直接参加所报考学科的复试, 也可以报名参加建工学院生源不足学科的调剂复试。

3、 其他上浙大复试分数线但未上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报名参 加建工学院生源不足学科的调剂复试。

以上(一)(二)项复试分数线不适用于少民骨干计划、强军计 划等定向考生。

(三)最终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记,60 分以上为合格。

其中笔试占 50%, 综合面试 50%(综合面试分两部分,面试 30%,英语听力 20%)。

2、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记,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

建筑、规划学科: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其他学科: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四)复试要求 总分 -20 -25 -30 -35 -40


1、各学科复试小组不少于 5 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 者不少于 3 人),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的教师参加复 试小组。

2、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 20 分钟(包括英语集中听力测试), 同一招生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长度、试题难度和成绩评 定标准应统一。

3、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参加面试老师手机关机。

4、参加复试的老师应掌握招生政策,各复试小组认真做好复试记 录。

(五)复试程序 1、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 取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

2、考生在复试前通过学院安排的报考资格审查。

3、考生复试期间需在浙江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

4、复试分两批进行,生源充足的学科第一批复试,部分生源不足 需要调剂的学科第二批复试,安排在不同时间进行。

5、学科相近条件下,第一批复试未录取考生可以申请参加第二批 调剂学科的复试。

四、 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科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拟录取的考生总额 不能超过学院分配的招生指标。

3、需要调剂生源的学科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考生。

4、复试完毕,各学科确定所有拟录取研究生的导师。

5、录取工作结束,各学科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院研究生科。

未被 录取考生的名单及档案材料移交校研究生院。

6、最终录取名单在完成政审后确定,由学院研究生科向正式录取 的研究生发送浙江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五、 工作进程


1、3 月 13 日下午,外地考生到达杭州浙大紫金港校区进行考生 报考资格审查(在校生带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应届生带身份证、 准考证、毕业学位和学历证书),地点:安中大楼 B332。

2、3 月 13 日下午,统一集中英语听力测试。

3、3 月 13-16 日期间在浙大校医院体检(不限校区)。

4、3 月 14 日,第一批学科组织复试。

5、3 月 15 日,第一批学科反馈复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6、3 月 16 日,第二批学科组织复试。

7、3 月 17 日,第二批学科反馈复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8、3 月 18 日,各学科交回复试材料。

9、3 月 21 日,上报拟录取名单。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6-03-0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