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反风演习技术规范(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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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反风演习技术规范(探究)
1 范围
本标准基于自身公司经历及行业有关标准总结归纳,标准规定了矿井反风演习的技术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1028-2006 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
煤矿安全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矿井反风演习
矿井用以检查反风设施是否处于灵活、可靠,保证在处理矿井灾害事故需要反风时迅速实现矿井反风的一项安全技术性演练。
3.2反风持续时间
风流反向后的延续时间。
4 技术规范
4.1一般规定
4.1.1矿井应成立反风演习领导组,矿长任组长,各分管副矿长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反风演习指挥部,矿总工程师任总指挥,成员包括相关业务科室(队)负责人。指挥部下设通风、机电、安全、后勤保障等专业组。
4.1.2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应由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提前3d按规定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核。反风演习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4.1.2.1反风演习时间、方式、方法及步骤,矿井多风机通风应明确主要通风机反风顺序。
4.1.2.2反风演习领导组、指挥部、各专业组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4.1.2.3井下人员撤离措施。
4.1.2.4停电程序、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
4.1.2.5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反风操作程序。
4.1.2.6主要通风机运行参数和井下通风、瓦斯参数的观测要求。
4.1.2.7送电程序、范围和恢复通风安全注意事项。
4.1.2.8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4.1.2.9其它安全措施。
4.1.3基建矿井转入生产矿井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正常生产矿井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且演习时间应安排在冬季;矿井更换主要通风机或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也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4.1.4反风前应对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井下通风设施、反风演习时使用的仪器仪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1.5反风前应对主要通风机司机进行培训,使之熟练掌握反风演习设备的操作程序,反风操作应由主要通风机司机独立完成。
4.1.6反风持续时间内,在反风后出风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以及反风后出风井口相连通的井口房等建筑物内,都应切断电源,禁止一切火源存在,并禁止人员和车辆通行。警戒处要设置专人把守,并要有明显标志,防止人员误入。
4.1.7反风演习结束后,应及时做好通风系统的排查及调整工作,使通风系统回到原状态,
并要求对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1.8反风演习结束后,应及时对反风演习进行总结,编写反风演习总结报告,经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于演习结束20d 内报集团公司通风处备案。
4.1.9对有火区的矿井,反风确有可能造成危害时,经集团公司批准,本年度可暂不进行反风演习,但必须对反风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制定发生火灾时的反风技术方案。 4.2技术要求
4.2.1矿井各风井主要通风机均应装有完善的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 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反风时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即
正反Q Q 4.0
式中: ——主要通风机正常通风时的风量。
——主要通风机正常反风时的风量。
4.2.2反风演习过程中,原进风井筒应保证风流能反向,若风流不能反向,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4.2.3反风演习过程中,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应保持连续运行,提前对井下监控设备电池进行检查更换,保证停电后监控系统蓄电池正常使用2h 以上。 4.2.4反风演习期间,井上、下通讯系统应保持畅通。
4.2.5反风演习过程中,矿井地面瓦斯抽放系统应保持连续运转,不得停运。井下抽放泵站必须停运,并制定安全措施。
4.2.6反风演习持续时间不得少于2h ,单台主要通风机反风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h 。
4.2.7矿井进行多风井反风时,各主要通风机在同时间段内按反风演习方案中规定的顺序启动。
4.2.8各测定小组待风流稳定后开始测定参数,并将数据及时汇报到反风演习指挥部,以便指挥部及时准确掌握井下反风效果。
正Q 反
Q
附录
(规范性附录)
矿井反风演习总结报告的编制提纲1矿井名称及反风时间:
矿井名称:
反风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4井巷中风量和瓦斯情况:
7矿井通风系统图:
应包括反风前和反风时的通风系统图。
8反风演习参加人数:
井下人,地面人,共人。9经验与教训。
10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