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预算与合同外索赔费用问题和对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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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预算与合同外索赔费用问题和对策【摘要】:工程合同索赔是建筑工程施工末阶段常见的问题,,合同索赔是一种常见的管理内容,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施工索赔反映了工程项目各参与方法制观念、合同观念的加强,各方通过正常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索赔有助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所以,在工程中的索赔问题须妥善解决。
【关键词】:工程;合同索赔;合同外索赔;费用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土木工程建设项目自身多样性,固定性,复杂性,合同工期长,工程易受地质,天气等客观因素影响的特点。造成了建设工程比一般的工业产品更多的经济合同条件的变化,也就因此产生了更多的索赔现象。在实际工程索赔活动中,工程索赔既有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有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索赔活动是双向的,既有合同内的索赔,也有合同外的索赔。本文阐述了索赔的主要内容,索赔的依据,索赔的方法和手段,索赔费用问题及对策,以使工程索赔能顺利成功。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工程合同索赔的内容和意义
工程合同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当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对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合同外索赔则是双方
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将客观因素考虑在内而对工程造成了影响。索赔是一种正规的法律手段,它是当事人之双方间一项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的行为。在工程项目的管理中,索赔与合同管理有着重要的联系,执行合同的过
程就会遇到索赔问题。日常的合同是索赔的依据,从项目开工时,合同人员必须将每天实施合同的具体情况与原合同对比,如果出现索赔事件,应当商讨是否提出索赔。同时,索赔关系到合同双方的利益,它是一种风险费用的转移。施工方为了使自己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赔偿,降低工程报价中的风险费,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就会全力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实现不违背合同的目的。同样,建设方通过索赔,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索赔属于一种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双方的行为并不一定在法律上有关系。索赔的原因可能是当事人违约,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例如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等,也有可能是合同缺陷、合同变更、工程师指令或第三方原因等。所以索赔一般的解决方式是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二、合同索赔和合同外索赔
1、因合同引起的索赔
合同当事人违约造成索赔。表现为当事人没有依照合同的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承包人的违约主要有工程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期限内完成施工,或者因为施工不当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等,这时承包人应当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支付违约金并采取补救
措施,继续履行承包人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而对于发包人的违约主要有:承诺给承包人的施工条件并未做到、没有按照合同在规定的日期,支付相应金额的工程预付款、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发包人没有理由拒绝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或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故意隐瞒工程实情、工程师未能及时发出指令、图纸等等,给承包人带来经济损失的,都视为发包人违约。发包人不仅要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顺延工期,还要继续履行在合同中属于发包人的相应义务。当合同内容不清楚,合同中的错误或者遗漏,工程师应当及时解释,如果解释造成工期拖长活着成本增加,则发包
人承担并给予一定的补偿;当合同额增减超过15%,以及合同中没有充分考虑货币及汇率的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化、等给工程带来影响的也需要索赔。有时承、发包双方都没有违约,索赔现象依旧会发生,这是由合同自身的缺陷造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变更的索赔涉及到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包方等各方的利益,特别是对业主方和承包方影响更大。在建筑合同长期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变更时有发生,合同变更导致的索赔也是正常的合同履行过程,是公平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
2合同外索赔
不可抗力是指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例如地震,海啸,洪灾,以及国家政策的变化等;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写的更为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增加了施工难度,导致施工单位投入更多资金来
完成此项工程。这些风险对于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也是不能合理遇见的,这一索赔通常需要协商解决。
三、我国工程索赔中的问题
1、合同履行中双方的失责
目前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依旧不办理竣工结算手续,更有甚者部分业主,在工程投入使用多年,仍以各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疾。目前建筑市场运行尚不规范,承包商不按期依法施工,延期开工,影响了建筑市场良好环境。
2、合同索赔程序复杂
建筑业是一个经常有索赔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合法权益、减少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增加了许多困难,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不强,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利益受损者往往是承包商。
3、部分合同不公平、不规范
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用来全面体现双方的权利、责任和风险。但仍有个别业主和承包商不能完全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采用一些不严谨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同时合同内容大
多是对承包商的,针对业主的条约比较少,略失公平,导致索赔中争议较多。
四、减少工程索赔的对策
1、加强建设方和施工方的合同意识。把索赔意识贯穿于工程项目的整个过程。对于发包人来说应及时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预防争议的出现。而作为承包商在投标的过程中时刻要保持理性的态度,不要为了中标而忽视了隐藏在合同中的风险。从维护自己的利益出发,熟悉合同条款,时刻拥有索赔意识,在合同谈判时要求增加相应的条款。
2、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使合同管理更加专业化。合同管理机构能够直接了解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信息大部分来源于此。因此在机构中设立如合同管理工程师等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具体定位于各个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工作过程及规章制度等,认真记录合同的执行情况,建立合同档案,以便日后的索赔提供依据,合同管理存在于施工的整个过程。
3、做好索赔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要关注现场动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积极找寻索赔依据、计算出索赔费用,及时提出索赔。同时,要做好索赔管理工作,应注重索赔的技巧和策略,把握施工索赔的核心,在索赔有效期内进行合理索赔。
结束语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索赔是建筑市场正规化的必要举措,它可以有效地规范合同双方的各自行为。因此,作为工程管理人员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