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渔业船舶防污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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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渔业船舶管理,防止发生渔船重大溢油污染事故

一、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安全防范措施。我局根据渔业船舶的作业特性,制定《湛江市渔船重大溢油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在渔业港口发生溢油事故,可对溢油事故作出最快速、最有效的处理,控制和清除溢油,将损失和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积极加强与具有溢油应急反应能力的其他部门如海事、环保、港务、石油化工、公安消防、驻湛部队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深入推动《湛江海上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协调制度》的实施,确保出现渔船重大溢油事故时,可以寻求人力物力、技术的支援,动员其他社会的清污力量。

2、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渔民防污意识。2013年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队伍充分利用伏季休渔、防灾减灾周、休渔放生节有利时机,深入渔村、渔港、渔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月”开展期间,全市共召开渔民座谈会80场,出版宣传专栏12期,悬挂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横幅170条,张贴标语2350张,派发宣传资料13000多份,发放《渔业安全生产须知》4000本。渔政工作人员结合职务船员和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对渔民进行渔业船舶防污染培训,2013年全市共举办各类渔业船员培训班102期,参加培训人员9022人。其中举办职务船员培训班31期、819人,普通船员培训班33期、3174人,

基本安全知识培训班38期、5029人。其中对渔船防污染培训内容主要是有关防污法律法规、海洋环保和船舶防污知识,并结合典型案例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使渔民自觉配齐船舶防污染设备,加强日常管理,按规范做好船舶防污染工作,了解和掌握船舶防污染设备的使用及发生船舶污染后的应急措施,按规范做好船舶防污染工作,同时提高渔民安全生产和海洋环保意识。

3、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严格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为从源头上消除渔船安全隐患,遏制渔船带病出海生产,在今年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我局结合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以渔港为主战场,举全市渔政队伍之力量,在全市32个渔港全面开展了“封港查船”行动。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渔政队伍按照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签证制度,对港内和进出港的渔船实行逐船检查。对船舶证书无效,船名牌标识不规范,通讯、救生、消防设备不配套,职务船员配备不齐、非法建造改装的渔船一律禁止出海生产。在封港查船行动中,共出点车辆179辆次,执法船艇227艘次,执法人员1649人次,检查渔船6787艘次,查处证照不齐船舶180多艘,取缔“三无”船38艘,从源头上断绝“三无”船舶的继续增加,通过组织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151艘渔船,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另外我们将全市1269艘60匹马力渔船和27艘供油渔业辅助船列为重点监控船舶,通过为其加装AIS防碰撞设备和电子

IC卡,对这些渔船实行24小时监控,加强出进港签证管理。同时严把渔船年度检验关,严格执行渔船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重点对该类渔船防污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加强检验监督,保障渔船处于安全适航状态,防止此类渔船生产事故造成的溢油事故发生。

近年来,我市辖区内未发生渔船重大溢油事故。

二、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1、目前我国从事溢油应急响应的职能分散在各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海事部门、船舶交通部门、海洋开发单位都有分工,在大的方向上目标一致,但各自为战的现象比较突出,缺乏统一规划和协调。在溢油应急响应机制上、善后工作处理上缺乏具体政策规范,标准不细化,很多工作操作起来很难。比如应急响应的抢险费用问题,能够找到责任方的还好说,对不明来源的油污清理,或者责任不明的,善后工作就很麻烦,处理起来费时费力,影响及时、高效地组织救援。

建议湛江市政府应在湛江海上搜救分中心加挂湛江海上污

染防控和应急指挥中心,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并作为专业指挥中心进行定位建设。市政府在用地、用海和岸线给予大力支持。发改局积极协助海事局做好项目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积极与省发改委沟通,争取省发改委在项目建设资金上能给予支持。二是尽快制定和实施《湛江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总体规划》和《湛江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

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使湾内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管理工作在“湛江海上污染防控和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掌管下,依法依规开展,保障该项工作存在管理范围重叠,中央事权与地方政府部门职能交叉,预防、预控、管理效能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得到解决。

2、当前,我市渔业港口还没有配备任何溢油防治设备。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只能依靠协调海事、港务、环保、公安消防、石油化工、船公司等部门投入应急活动。下一步我们建议政府应该加强这方面的资金投入,根据我市沿海各主要渔业港口环境及地理位置,特别是国家一级渔港,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围油栏、撇油器、吸油材料、溢油分散剂和浮油回收船等。

海上污染防治,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海洋上的所有生产作业,包括油气开发、海洋工程、交通运输、港口码头等,必须建立环保责任制,层层抓落实,严格管理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把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做到有备无患、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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