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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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基础工作,规避资金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2适用范围
公司。

3编制依据
3.1《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
3.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FC-01-03,201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3.3《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FC-01-03,2012,公司。

4释义
4.1股东方
指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职责分工
5.1资金财务部
a)负责公司所需资金的审批、报批;
b)协助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融资集中管理或授权的直接间接融资事项;
c)按照公司规定的资金管理权限和支付程序,正确、及时办理资金的支付
业务;
d)负责公司银行存款的理财管理;
e)规范现金、备用金和银行票据的管理;
f)负责编报公司资金计划和相关的资金报表,公司中长期资金滚动计划;
g)监督、检查并报告资金管理的执行情况。

5.2其他职能部门
a)严格执行公司的资金收支管理程序;
b)编报本部门月度、季度资金收支计划表和执行情况说明;
c)协助资金财务部检查资金管理的执行情况。

6管理内容
6.1资金支付管理
6.1.1公司的资金支付一律实行预算管理。

所有资金支付申请必须事先获得预算批准。

资金财务部不得受理未获得预算批准的资金支付申请。

6.1.2公司实行经济业务审批和资金支付审批的“双审批制”。

经济业务的审批不能代替资金支付的审批,反之亦然。

6.1.3经济业务的批准和资金支付的批准实行分离。

经济业务审批是公司业务经办部门依据业务审批权限根据公司批准的计划预算、经济合同及该业务完成进度进行审批;资金支付审批是指资金财务部在接到付款申请后,核对经济业务的批准文件,根据资金支付程序的规定,逐级审核,并最终由具有批准权限的负责人批准付款或拒绝付款。

6.1.4资金支付时,申请支付部门须按要求填制《付款申请书》(见附件1),资金财务部须根据资金支付批准权限,逐级进行资金支付审批。

签字人须对付款的必要性、凭据的真实性和付款及时性负责。

其中:资金岗负责对凭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单据所列金额的准确性进行审核;会计岗负责审核付款申请是否符合预算、所附文件单据是否充分及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资金财务部总经理负责核对公司月度用款计划,依据合同条款、会计法规和有关制度进行审核;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根据资金审批权限负责对付款的必要性进行审核或审批。

如无特殊原因,资金岗在规定付款期的最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

如需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前10天以上付款的,应提供提前付款原因并及时通知资金财务部。

6.1.5任何人在签字批准资金支付之前,须确认自己具有相应的资金支付批准权限,以避免越权审批。

6.1.6资金财务部办理资金支付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a)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发票、货物验收报告、阶段完工或
完工验收报告、进度验收报告、提单、保险单、装箱单、质保期满验收
报告、税务证明(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付款申请书、以及合法收据的
有关支持文件已提交资金财务部;
b)已按规定程序完成所有审批过程。

6.1.7各业务部门签订的涉及资金支付的合同,须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将一份合同副本或复印件送交公司资金财务部备案。

6.1.8公司签订新合同后,资金财务部资金岗应及时根据合同有关收付款条款,建立起该份合同的收付款明细台账,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签订时间、合同总金额,收付款条件(里程碑)、每次收付款金额及预计收付款时间、收付款单位及其账号信息等。

6.1.9应签订而未签订合同的付款申请原则上不予办理资金支付。

如有未签合同但确需支付的款项,付款申请人必须根据预计合同总金额大小报经有相应合同签字权的被授权人批准后,才能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6.1.10资金支付审批的委托及授权管理:
a)资金审批责任人权限划分见《资金审批权限表》(见附件2);
b)当责任人不在岗时,应由其授权或委托的其他有关负责人代行审批工作,
并将授权委托书送达资金财务部,作为批准付款的依据。

6.1.11预算外的资金支付,相关部门应提交追加预算申请,经公司投资预算委员会批准后,执行预算内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否则资金财务部不予受理。

6.1.12资金财务部在办理具体收付款业务时,应尽量选择安全高效的结算方式,控制风险,节约财务费用。

6.2融资管理
6.2.1根据《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海油总风险办〔2012〕8号,FC-01-0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规定,公司融资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金部集中管理。

6.2.2对外融资。

公司根据生产建设情况提出融资需求,并协助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金部制定融资方案,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金部审定。

6.2.3公司应遵行稳健的财务政策。

融资方案应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需求、融资成本、偿债能力以及对公司资本结构影响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融资方式、时机、规模和期限等。

6.2.4对内融资。

使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系统内财务公司贷款的,须遵循财务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使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委托贷款的,须向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金部申请批准。

6.2.5融资方案报股东方和董事会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

6.2.6根据已批准的融资方案,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金部领导下,配合总公司资金部依据审批程序和授权组织实施融资。

6.2.7资金财务部负责债务的管理工作。

应严格按照债务合同的规定履行债务人的义务,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现金流情况,合理安排还本付息。

6.3资金计划管理
6.3.1公司实行资金计划与年度预算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6.3.2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资金财务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和预算执行进度编制年度、季度和月度三级资金收支计划及资金收支平衡表,保证公司资金收支平衡。

6.3.3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应考虑本年度预算总额、上年末应付未付、本年新增应付未付款项等因素。

6.3.4月度资金计划的动态更新是资金计划日常工作的重点,要求全面、准确反映公司未来一月的资金收付情况。

6.3.5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有关合同条款或经济业务的最后付款期限,于每月25日前将本部门负责的次月资金收支计划、季度滚动计划(见附件3)报送资金财务部。

6.3.6资金财务部在收到各相关部门资金收支计划后,进行汇总、平衡,报经财务总监批准后执行。

6.3.7公司各部门于每月初第一个工作日前报送上月资金计划执行情况。

对于计划执行误差率超过10%的,需同时报送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分析报告,报告应分析偏离计划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应对办法。

6.3.8经批准后的资金计划作为当月收、付款的依据。

对于没有列入资金计划
的用款项目,资金财务部不予接受付款单据。

如有特殊情况,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包括超计划、未列计划,单项计划超支),报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批。

必要时,由总经理审批。

6.3.9资金财务部根据资金计划,应安排好筹资计划,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6.3.10对外融资提款必须按照融资协议要求及资金计划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3.11按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通知要求,在年初和年中,由资金财务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及时修订编报公司五年滚动资金规划。

6.4资金收入管理
6.4.1公司所有收款业务由资金财务部负责,资金财务部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及业务部门出具的收款通知开出相应发票或收据。

6.4.2公司收款原则上必须通过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不得以现金方式收款。

6.4.3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须纳入核算。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收入,严禁设立“小金库”。

6.4.4公司的所有收入款项必须及时汇入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

6.4.5公司的所有的收支活动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由资金财务部指定的相应的银行账户进行收入管理并签订有关协议。

6.4.6资金财务部要按照公司的统一要求和安排制定相应的资金归集办法,以实现“收支两条线”并保证资金及时归集。

6.5现金管理
6.5.1严格遵守国家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银行结算办法,制定现金收支范围,按照规定使用现金,超过现金收支范围的,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

6.5.2现金的适用范围为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差旅费、招待费等零星支出。

除此之外,都应采用银行转账支票,原则上不能现金结算。

如果现金支出金额大于1000元,需资金财务部总经理批准。

6.5.3资金财务部制定库存现金限额,严格按核定限额管理现金。

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库存限额现金于当日送存银行。

7.5.8 公司财务POS商务卡视同现金管理,商务卡每天末余额必须为零;不得
坐支现金或私设小金库;严禁白条抵库和挪用公款,不得私自扩大现金的使用范围。

6.5.4会计、出纳人员应严格职责分工,出纳人员只能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记账凭证办理现金的收、付。

6.5.5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6.5.6现金的收入、付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出纳人员因工作调动或临时不能顶岗时,由资金财务部总经理指定专人接替出纳的工作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交接双方和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在交接书上签字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

6.5.7出纳人员岗位职责应与会计人员岗位职责严格分开。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6.5.8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支付。

现金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6.5.9保险柜存放的物品必须列明清单交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备查。

个人物品包括有价凭证不得存放在保险柜中。

存放保险柜的房间,必须安装符合公安部门要求的防盗安全装置,以确保资金安全。

6.5.10财务内控监督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日记账、库存现金及保险柜内物品进行核查,资金财务部总经理根据需要可随时进行抽查。

6.6备用金的管理
6.6.1备用金申请应书面提交“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单”(见附件4),注明借款用途、申请金额、借款人和领款人,并由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依据程序和权限,资金财务部负责人或财务总监签批后财务部门才能支付借款。

6.6.2备用金的定额应由资金财务部会同使用备用金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并详细规定使用范围。

备用金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支用备用金的发票和各种报销凭证,并设置备用金明细账。

6.6.3备用金借款人应在日常一般事项完成后,原则上一个月内到资金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及时冲销及归还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最长不超过三
个月),须报财务总监批准。

属于在外项目建设、长期出差及其他工作需要长期借款的,应定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或在备用金不够周转时,凭有关凭证向财务部门报销,及时按规定的限额补足备用金。

没有特殊原因的,在备用金还款到期前由资金财务部进行催告,借款人在催告截止日期内不归还的,资金财务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还,且资金财务部有权拒绝再借款。

6.6.4公司新分配到岗位的员工需要借生活费的,限额在1000元内,原则上在其工作后的第三个月内归还,超过三个月不归还的备用金,资金财务部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还或通知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缴。

6.6.5没有特殊原因,备用金借款原则不跨年度,每季度做一次清理,以及时反映备用金的详细情况。

资金财务部实时根据实际情况,把职工借款按姓名、借款金额和借款用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布,接受职工核对和监督。

6.6.6公司的员工调动或辞职,要到资金财务部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方可到人事部门办理离开手续。

6.7银行票据与银行预留印鉴管理
6.7.1银行票据及其他收付款凭证必须专人保管,银行支票购买应设立登记簿。

签发或开票时应按顺序出票。

6.7.2银行票据包括:支票、本票、汇票、各类银行业务委托书。

上述票据由出纳人员保管。

存单、银行对账单等重要的单证,每月初应由专人前往银行拿取,对银行送来的重要单证要查证核实,并登记签字。

6.7.3支票应该按号码顺序签发使用,作废的支票,出纳人员应逐笔在“作废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并在“银行支票发放登记本”上注明作废,不得任意撕毁,月末要清点、登记、封存和保管,并按规定审批销毁。

6.7.4建立健全支票领用登记制度。

签发或开具支票时应按顺序出票。

设置支票领用登记簿,登记支票领用日期、领用人、用途、金额或限额、批准人、签发人等事项,领用支票须先填写《领用支票申请单》,经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并经资金主管审核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支票使用后应及时办理报销,以防拖延。

6.7.5签发支票必须在银行账户余额内按规定向收款人签发。

不准签发空头、远期支票,不准出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得将支票交收款单位代签。

6.7.6支票领用后,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10日内使用,如在10日内没有使用,领用人应及时将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资金财务部。

作废的支票不得撕毁,应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放在一起妥善保存,并在支票领用簿上注明作废。

6.7.7未经批准,严禁在空白票据上盖财务专用章,严禁将印鉴和整体空白支票带离办公地点或借给他人。

对于确实无法填写支票金额的,在签发支票时,除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外,必须注明日期、用途和限额,以防止超限额使用或银行账户出现透支。

6.7.8收到付款单位交来的支票、汇票,及使用支票办理账户之间调款手续时,要在票据背面及时背书,以预防风险。

6.7.9资金财务部必须建立印鉴保管、领用及交接制度。

公司的银行预留印鉴不得少于两人分开管理,任何情况下出纳人员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

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统管、代管全部银行预留印鉴。

6.8资金内部调拨
银行账户之间资金划转审批表见附件5。

6.9其它资金业务管理
6.9.1未经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从事除常规银行存款以外的理财。

未经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从事债券、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外汇等任何形式的金融性投资和委托理财。

6.9.2资金财务部负责营运资金管理,在确保营运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银行存款的定活比例,尽可能提高收益。

6.9.3未经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将资金用于向外单位拆借。

禁止从事与本单位经营活动无关的担保、抵押等金融业务。

因正常经营需要的抵押和担保应得到董事会的批准。

6.9.4公司应对债务进行动态跟踪和评估,及时提出债务管理的方案,并经董事批准后实施。

公司债务管理的手段主要包括提前还款、贷款置换或利率、汇率调期。

6.9.5公司应该根据业务需要采用经济合理的金融结算方式。

6.9.6公司应定期对交易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及信用评级。

6.10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10.1资金财务部须制定资金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公司管理层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金部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资金管理状况。

6.10.2公司在资金管理上出现问题时,应在第一时间逐级报告。

发现问题时,应实时口头上报;需采用书面报告的,应不得超过72小时。

6.10.3出纳人员或印鉴保管人员应立即向其直接上级报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a)现金账款不符,出现长短款,不能及时查明原因;
b)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之间的差额无法调节相符且不能及时查
明原因;
c)款已付出但发现收款方银行账户等信息有误;
d)保险柜钱款和物品发生短缺;
e)银行开户许可证和IC卡等丢失;
f)存放保险柜房间的防盗安全装置失灵;
g)银行票据以及银行预留印鉴等被盗或丢失;
h)其它应报告的事项。

6.10.4资金主管应向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报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开户行资信发生变化;
b)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发生困难;
c)公司员工和财会人员涉嫌不按规定处理经济业务;
d)其它应报告的事项。

6.10.5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应向财务总监、总经理报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等已确认不能回收;
b)公司银行账户被封或存款被冻结,或开户金融机构关闭;
c)对外担保发生了损失或追索责任;
d)公司员工和财会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或涉嫌经济犯罪;
e)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6.11资金责任制度
为保证资金合法、有效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资金管理规定,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资产损失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a)资金调拨业务审批程序不全,擅自调拨资金的;
b)擅自调拨资金,形成事实上的违规经营的;
c)非不可抗拒因素形成资金不能按时出、入账的。

d)支票等票据丢失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e)违反有关规定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从事理财业务的;
f)未及时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清理未达账项;
g)现金未及时入账、留存现金超过核定限额或者私存私放资金的;
h)未经批准从事股票、期货、外汇,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等投资业务的;
i)违规进行保证、抵押、质押的;
j)其它未按照规定造成资产损失的情形。

7流程图
资金审批工作流程,见附件6。

8内控活动列表
资金支付管理内控活动列表,见附件7。

9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组织解释。

【正文结束】
附件1:付款申请书
附件2:资金审批权限表
附件3:资金滚动计划表
附件4:借款单
附件5:银行账户之间资金划转审批表
附件6:资金付款审批工作流程图
附件7:资金支付管理内控活动列表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体系-FC-01-03-01 XX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操作细则
附件1
付款申请书
资金主管:资金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XX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第 11 页共 17页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体系-FC-01-03-01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操作细则附件 2
资金审批权限表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体系-FC-01-03-01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操作细则附件 3
20××年资金滚动计划表
备注:1、每月25日前报送资金财务部;2、代垫管委会资金用红色字体标明;
说明:本表中的公式已设定,请勿随意改动。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第 13 页共 17页
附件 4
借款单
部门总经理:财务总监:
附件 5
银行账户之间资金划转审批表
年月日
资金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
注:资金划转批准权限≤1000万财务总监批准>1000万总经理批准
附件 6
资金付款审批工作流程图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体系-FC-01-03-01 XX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操作细则
附件 7
资金支付管理内控活动列表
XX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第 17 页共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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