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资金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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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资金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节资金计划管理
年度资金计划
月度资金计划••
第二节付款审批管理
合同付款审批
非合同付款审批
资金管理规定
第三节资金调拨
第四节资金的支付
现金付款的规定
资金支付的反馈
第五节监控体系
第六节奖惩规定
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酒店集团的资金营运管理,及时了解和反馈酒店集团
资金营运计划和实际营运情况,明确各类付款的审批权限、程序和各级审批职责,及时满足各类帐金需求,加速资金流转,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酒店集团及下属各酒店项目从资金计划到资金支付及反馈的全部过程的管理规定。
第一节资金计划管理
第三条集团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资金需求实行计划管理。资金计划包括年度资金计划和月度资金计划。
年度资金计划
第四条年度资金计划是根据各酒店项目全年费用预算和经营计划编制的资金需求概算,是资金营运管理的目标计划;由酒店集团对酒店的全年度资金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条年度资金计划编制的主体是各酒店财务部。根据下一年的经营任务及市场预测,结合营销部、工程部及行政人事部的资金需求计划和费用预算作出。酒店集团根据酒店的全年度资金计划汇总上报集团总部。集团总部审批后在酒店集团管理目标中下发,作为酒店集团资金营运目标和规模。
月度资金计划
第六条月度资金计划是酒店根据每月实际完成经营任务和工作内容编制的资金需求。是指导每月资金调拨和支付的操作性计划,由酒店集团对酒店实行监控。
第七条月度资金计划编制的主体为酒店财务部,由财务部每月25日向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上报酒店负责人审批的下月资金需求计划申请表。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将各酒店和本部的资金计划进行分类汇总后制定月资金计划,并对上月资金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对比检查并说明原因,经酒店集团总经理审核后于每月29日前上报集团。第八条月度资金计划的执行规定。月度资金计划由集团财务副总裁签发。在计划内20万元以下的合同付款,其最后审批权限为酒店集团第一负责人;计划内20万元以上或计划外的付款须经集团财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支付。
第二节付款审批管理
合同付款审批
合同请款及规则
第九条合同的跟踪、请款、登记、移交由合同跟踪单位负责,具体按《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条由非合同跟踪单位提交的,或未盖有《请款专用章》合同复印件作附件的请款申请,各审批单位必须退回,不予审批。
第十一条付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请款人进行合同请款(包括未能及时签订合同的预付款请款),必须在《付款审批表》上写明合同名称、编号、内容、合同总额(或预计总额)、已付款数额、现请款金额、请款依据和理由、结算款的结算金额,并附上盖有《请款专用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会签表,附上反映合同执行情况的附件。
第十二条各审批部门有权要求请款人补充欠缺的付款依据和资料。第十三条所有以酒店名义签订的合同请款,请款跟踪单位审批后,需先经签订合同的酒店财务部合同管理员进行合同登记和审核,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才可送酒店集团行政人力资源部,由酒店集团行政人力资源部跟踪会签情况;请款跟踪单位为酒店集团各部门的合同请款,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原则上须经合同签订单位的酒店财务部合同管理员、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如遇特殊紧急合同付款,应以传真方式经酒店财务部合同管理员、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核后,报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审核。
第十四条各酒店和酒店集团各部门应做好合同的付款计划,按时编制《付款申请表》。
第十五条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审批和资料的安全传递,付款审批表
及附件送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须办理文件的签收手续。请款人不得擅自到各审批人处查问审批情况或擅自取走审批资料递向下一审批人。若有需要,可到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查询。
第十六条酒店集团各部门对收到的付款申请和附件资料需在24小时内审核,对不符合要求或需补充资料的须马上向跟踪人反馈,或退回跟踪人。
合同付款审批职责
第十七条各单位具体审批职责
1. 跟踪部门和跟踪人
1.1由合同跟踪人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到货情况填写付款审批表,并根据付款内容附齐资料:
1.1.1营销推广合同——市场营销部
1.1.1.1合同会签表和合同(加盖《请款专用章》)复印件(或计划)1.1.1.2广告实际发布统计表、样报
1.1.1.3监播证明和质量验收签证表
1.1.1.4营销费用预算
1.1.2工程维修合同——工程部
合同会签表和合同(加盖〈请款专用章〉)复印件、验收证明等。1.1.3 购销合同——相关经办部门
合同会签表和合同(加盖〈请款专用章〉)复印件、验收证明等。1.1.4其他合同----合同会签表和合同(加盖〈请款专用章〉)复印件、
验收证明等
1.2由跟踪单位负责人审批;
2. 酒店
2.1由酒店财务部合同管理员根据合同和公司有关规定审核此项请款的合理性及正确性,确认付款记录及已付款金额,凡有已请款金额与已付款金额不相符的要在付款审批表上说明已请款数和已付款数,检查付款依据及附件是否齐全,检查结算方式与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是否一致,有无违反合同条款之处,及时提出处罚意见,并签名确认、登记备案;
2.2由酒店财务部负责人对各项付款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核,检查已付款数和应付款数的正确性,除复审合同登记员已审核的事项外,还检查是否按规定程序办妥付款审批,对合同规定结算为承兑汇票的是否支付现金,是否按规定扣除贴现息,最后根据批准后的月资金计划安排出纳付款。
2.3由酒店负责人确认合同执行情况;
3. 酒店集团对口职能部门
酒店集团各对口职能部门审核管辖内的合同付款是否符合合同执行情况。
4. 审核部
对已经审核部会签立项的合同,付进度款时,不再经审核部审核,但付结算款时必须经审核部审核并签名。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合同金额有较大的变更,审核部对此应有明确的确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