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民族互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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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住区域互嵌
第一,部分民族在个别西部省区高度聚集
一省之内该民族人口占其全部人口超过85%的民族就超过30个,有4个人口超过百万的少数 民族(维吾尔、哈尼、哈萨克、傣族),90%以上的人口聚居于一省之内。 由于这些少数民族高度聚居省区,大多为西部不发达省区,这无疑会影响相关民族在经济 方面利益获取机会。
身份认同
行为适应
人际交往 生活习惯 婚姻家庭 社区参与 行为冲突 宗教身份认同 民族身份认同 国家政治认同 市民身份认同 公民身份认同 经济社会地位认同
三、我国各民族互嵌的整体状况
1、我国各民族形成了互嵌度较高的交错分布格局
我国每个县级区域,都有至少3个以上民族居住 除极个别人口极少的民族,我国大多数少数民族在各省都有分布 汉族与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交错杂居的状态,在我国各个省级以 上地区,都有较显著体现
第四、跨区域流动的人口结构不合理
从人口流动的原因、人口流动的性别结构、在流入地滞留时间、举家迁徙占比等衡量的流 动人口结构不尽合理 西藏自治区流出人口中,到四川、陕西的受教育流动人口,占西藏总流出人口的一半以上 云南、贵州两省外流人口中,半数以上到了浙江和广东,是以务工为主。 哈萨克族、维吾尔族70%左右在县域内流动,经商、务工流动人口占比不到15%,仅相当于 全国平均的1/3左右
2、各民族经济-利益上的互嵌度不断提高
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发展差距在缩小(GDP、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建设) 民族地区各类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教育、卫生、社保、环境) 民族地区二、三产业快速增长,少数民族非农就业机会增加 民族地区新型经济模式快速发展(高科技产业、新型服务业、电商)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且大多数赴东部地区务工
第四,互联网经济环境下存在“数字鸿沟”
少数民族整体在互联网+经济领域,与其他全国整体发展差距甚大,个别少数民族的互联网 +经济发展甚至还是空白。
分省互联网经济发展指数
五、促进我国各民族互嵌存在的思路
1、促进人力资源区域流动和职业离散
在公共部门建立吸收少数民族就业的约束性机制,设置定向岗位,每年帮助 吸收其成员就业,特别是吸纳人口固化程度较高的几个民族成员,到中东部 地区就业。 改变过去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民族地区以帮助其建设项目特别是公共项目为主 的模式,转为在支援地提供就业岗位,加上引导支援地市场主体到受援地创 办实业,带动支援地人力资源向受援地转移两种方式并重的模式。 对市场主体参与解决少数民族就业和民族地区开发建设采取激励性措施,特 别是在国家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战略等政策框架下,引导更多中东部地区 市场主体到两地投资兴业,从而就近就地实现各民族经济-利益深度互嵌
第二,跨越大区域流动人口比例低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人口整体向东南沿海发达地区流动的趋势,在少数民族群体中体现 也非常明显,部分沿海发达省(市)少数民族人口总量快速增长。 但更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还是局限在省域、市域范围内流动,跨省流动的相对较少。 这方面的状况,尚缺乏比较权威的针对少数民族的专门数据。 六普调查西藏自治区户籍人口,有53686居住在外省,占户籍人口的1.79%。新疆有297261 人居住在外省,占其户籍人口1.36%,而全国平均为6.44%。
罗伯特·帕克少数族群城市融入指标:利益、情感、态度等维度,相遇、竞 争、适应和同化四个阶段 戈登(同化):文化或行为同化、社会结构同化即实质性的社会结构的相互 渗入、婚姻同化(族际通婚)、身份认同的同化(族群意识的认同)、意识 中族群偏见的消除、族群间歧视行为的消除和社会的同化。 Buekey:不同族群的收入、财富、政治权力、教育资源等分配上少数民族与 主体民族平等程度 联合国《国际移徙与发展》报告:语言交流,准入劳工市场和就业,熟悉风 俗习惯,接受东道国社会价值,有可能与直系亲属相伴或团聚,有可能入籍 欧洲公民资格和融合指数:移民政策,劳动力市场准入,家庭团聚,长期居 住,政治参与,入籍,反歧视(6大项142小项)
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占比
第三,人口向二、三产业转移进度不一
从2000年到2010年,我国有8个民族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者占其劳动者比例出现了上升, 在全国从事农林牧渔业劳动者占比整体下降16.02%的情况下,有28个民族在这一行业的劳 动者占比减少不到8%。这其中,尤其是一些农林牧渔占比本来就极高的少数民族,改变缓 慢,说明其在整体发展过程中,受益于全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机会严重不足。
2、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意义
维护民族团结 促进民族地区发展 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分享国家发展成果 防范和化解狭隘民族主义和过度浓厚的宗教信仰可能带来的风险 巩固边疆安全,维护国家统一 抵制国际民族主义和宗教复兴思潮对我国的冲击
二、各民族相互嵌入衡量指标
1、社会融入与各民族互嵌
第三,部分少数民族人口高度内卷于农村
只有12少数民族(从高到低分别是俄罗斯族、朝鲜族、乌兹别克族、赫哲族、高山族、塔 塔尔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京族、鄂温克族、回族、锡伯族)城镇化率高于全国平均 (约51%) 有17个少数民族乡村人口占比超过80%,其中包括哈尼族、藏族、彝族三个人口超过百万的 较大民族。此外还有维吾尔族(77.62%)、哈萨克族(76.91%)、瑶族(76.67%)、苗族 (74.37%)、黎族(73.83%)、布依族(73.77%)等6个人口百万以上大民族,乡村人口超 过其总人口70%,城镇化水平也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3、各民族社会生活与文化互嵌
各民族生活习俗相互影响,互相借鉴和融合 各种宗教信仰和谐共处 各民族通昏率整体上比较高,且仍在提升 各民族节庆互通,共享一系列节庆仪式 各民族对国家的政治认同普遍比较高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的繁荣强化了各民族文化互嵌
四、我国各民族互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六普农林人口占比 全国平均 德昂族 傈僳族 塔吉克族 独龙族 东乡族 拉祜族 珞巴族 门巴族 彝 族 维吾尔族 基诺族 景颇族 藏 族 柯尔克孜族 黎 族 哈萨克族 保安族 48.38% 89.77% 89.74% 88.79% 88.30% 88.05% 87.85% 87.63% 84.59% 82.62% 82.59% 82.47% 82.26% 82.23% 81.30% 81.15% 78.33% 77.36% 2000-2010年间农林人口占比降幅 -16.02% -4.99% -5.22% 8.59% -5.54% -5.94% -6.62% 0.43% 2.18% -7.98% 2.15% -0.38% -7.88% -4.18% -3.79% -7.60% 0.42% -6.90%
我国各民族互嵌 ——状况、问题与应对
一、各民族相互嵌入概念与意义
1、各民族相互嵌入的提出
建国以来,“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一直是对我国各民族关系状况的标准 描述 2014年5月28-29日,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 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有序扩大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接受教育 、就业、居住的规模,促进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 、增进感情。这是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第一次在中央文件 中出现。 2014年9月28-29日第六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推动建立相互嵌 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引导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和城市管理规定,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 城市。
2、我国社会融入与各民族互嵌参考指标
区域分布 城乡分布 流动性 流动结构 就业机会 职业层次 工作环境 收入水平 社会保障 教育机会 居住质量 生活禁忌与包容 节庆相互参与 礼仪相互接纳 文化相互欣赏 教育态度与认知 跨族通婚态度
居住互嵌
文化接纳 56个 民族
经济整合
五普以六普期间部分民族在东部省市增长情况ຫໍສະໝຸດ 第三,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内卷
少数民族(或移民)在流入地,倾向于聚族而居,形成族群隔离较明显的社区 在我国不少城市的“回民区”、“新疆村”、“彝族村”,是这种内卷化的表现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内群体化的心理过程,面对外部障碍,他们不是积极地转变生活和生产 方式去适应现代社会,而是依托民族聚落转向内部的精细化发展…..。从而使聚落本身成 为一个自我调适系统,与城市主流社会存在空间隔离和心理隔离。”
10069346 羌族 1660932 傈僳族 485966 纳西族 119639 佤族 1462588 仡佬族 1261311 东乡族 147828 布依族 186708 黎族 16926381
第二,部分区域人口的民族结构高度单质化
省级:藏族在西藏自治区占总人口比例超过91%;地(自治州、盟)和县(自治县、旗、 自治旗)这两级区域内,单个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80%,甚至超过90%的也不少 自治州中,云南怒江(傈僳族)、青海海南州(藏族)、玉树州(藏族)、新疆克孜勒苏 州(柯尔克孜族)等自治州少数民族人口超过90%,在地级市和地区行署(盟)中,新疆 和田地区(维吾尔族占96.4%)、喀什市(维吾尔族占92.02%),西藏除拉萨外所有地级 市和地区。 县级区域就更多这种情况,西藏除拉萨周边外几乎所有县的藏族人口,新疆超过10个县的 维吾尔族人口比例,超过总人口90%; 此外广西都安、大化、环江,海南白沙,贵州三江、务川,云南西盟、贡山、寻甸、兰坪 ,青海循化、河南等自治县,也是1-3个少数民族总人口,占全县人口超过90%。
2、职业、行业互嵌
第一,部分少数民族整体上呈现出在低收入行业内卷的现象
少数民族劳动者,在低收入行业分布比例过高,在高收入行业分布比例过低,从而在就业 领域呈现出整体上的机构不均等
第二,职业分层
少数民族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 人员这两大相对收入较高且在社会地位方面具有较明显优势的职业 领域,比例过低。目前,在这两个职业领域,全国平均的劳动者就 业比例为8.60%,少数民族整体比例为5.88%,但是还有21个少数民 族比例低于5%,其中包括壮族(4.77%)、维吾尔族(4.71%)、瑶 族(4.71%)、布依族(4.13%)、苗族(4.13%)、彝族(3.33%)、 哈尼族(3.00%)等人口超过百万的大民族。珞巴(2.69%)、拉祜 (2.31%)、傈僳(2.17%)、东乡(1.97%)、德昂(1.82%)五个 民族甚至不足3%。
2、迁徙与流动
第一,部分民族人口流动率低
我国目前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3000万人,占其全部人口近25%。 从2000到2010年,我国相对发达的东部10个省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增加了251.60万人, 少数民族人口总量达到1623.45万人。 六普期间,全国人口总流动率为16.58%,但是人口较多的几个少数民族如维吾尔族(7.66% )、傣族(7.98%)、藏族(8.14%)、哈萨克族(9.60%)、黎族(10.48%)、彝族( 11.07%)、白族(11.27%)都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以上。 这些民族的流动人口,也更多局限在省域内或周边区域内流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数据还显示,近几年内流动人口比例甚至还在下降, 2011-2014年新 疆人口抽样调查人户分离半年以上流动人口比例分别为:22.25%、19.89%、18.51%、17.69 ,而同期全国平均人口分离半年以上人口比例,则体现出缓慢上升态势。
民族 维吾尔族 哈尼族 拉祜族 布郎族 哈萨克族 傣族 景颇族 柯尔克孜族 壮族 一省聚居比例 聚居省份 总人口 99.32% 新疆 98.11% 云南 97.75% 云南 97.44% 云南 96.97% 新疆 96.95% 云南 96.70% 云南 96.66% 新疆 85.36% 广西 民族 一省聚居比例 聚居省份 总人口 95.92% 四川 95.09% 云南 94.96% 云南 93.28% 云南 89.91% 贵州 87.89% 甘肃 87.48% 贵州 86.28% 海南 309576 702839 326295 429709 550746 621500 2870034 1463064
第一,部分民族在个别西部省区高度聚集
一省之内该民族人口占其全部人口超过85%的民族就超过30个,有4个人口超过百万的少数 民族(维吾尔、哈尼、哈萨克、傣族),90%以上的人口聚居于一省之内。 由于这些少数民族高度聚居省区,大多为西部不发达省区,这无疑会影响相关民族在经济 方面利益获取机会。
身份认同
行为适应
人际交往 生活习惯 婚姻家庭 社区参与 行为冲突 宗教身份认同 民族身份认同 国家政治认同 市民身份认同 公民身份认同 经济社会地位认同
三、我国各民族互嵌的整体状况
1、我国各民族形成了互嵌度较高的交错分布格局
我国每个县级区域,都有至少3个以上民族居住 除极个别人口极少的民族,我国大多数少数民族在各省都有分布 汉族与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交错杂居的状态,在我国各个省级以 上地区,都有较显著体现
第四、跨区域流动的人口结构不合理
从人口流动的原因、人口流动的性别结构、在流入地滞留时间、举家迁徙占比等衡量的流 动人口结构不尽合理 西藏自治区流出人口中,到四川、陕西的受教育流动人口,占西藏总流出人口的一半以上 云南、贵州两省外流人口中,半数以上到了浙江和广东,是以务工为主。 哈萨克族、维吾尔族70%左右在县域内流动,经商、务工流动人口占比不到15%,仅相当于 全国平均的1/3左右
2、各民族经济-利益上的互嵌度不断提高
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发展差距在缩小(GDP、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建设) 民族地区各类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教育、卫生、社保、环境) 民族地区二、三产业快速增长,少数民族非农就业机会增加 民族地区新型经济模式快速发展(高科技产业、新型服务业、电商)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且大多数赴东部地区务工
第四,互联网经济环境下存在“数字鸿沟”
少数民族整体在互联网+经济领域,与其他全国整体发展差距甚大,个别少数民族的互联网 +经济发展甚至还是空白。
分省互联网经济发展指数
五、促进我国各民族互嵌存在的思路
1、促进人力资源区域流动和职业离散
在公共部门建立吸收少数民族就业的约束性机制,设置定向岗位,每年帮助 吸收其成员就业,特别是吸纳人口固化程度较高的几个民族成员,到中东部 地区就业。 改变过去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民族地区以帮助其建设项目特别是公共项目为主 的模式,转为在支援地提供就业岗位,加上引导支援地市场主体到受援地创 办实业,带动支援地人力资源向受援地转移两种方式并重的模式。 对市场主体参与解决少数民族就业和民族地区开发建设采取激励性措施,特 别是在国家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战略等政策框架下,引导更多中东部地区 市场主体到两地投资兴业,从而就近就地实现各民族经济-利益深度互嵌
第二,跨越大区域流动人口比例低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人口整体向东南沿海发达地区流动的趋势,在少数民族群体中体现 也非常明显,部分沿海发达省(市)少数民族人口总量快速增长。 但更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还是局限在省域、市域范围内流动,跨省流动的相对较少。 这方面的状况,尚缺乏比较权威的针对少数民族的专门数据。 六普调查西藏自治区户籍人口,有53686居住在外省,占户籍人口的1.79%。新疆有297261 人居住在外省,占其户籍人口1.36%,而全国平均为6.44%。
罗伯特·帕克少数族群城市融入指标:利益、情感、态度等维度,相遇、竞 争、适应和同化四个阶段 戈登(同化):文化或行为同化、社会结构同化即实质性的社会结构的相互 渗入、婚姻同化(族际通婚)、身份认同的同化(族群意识的认同)、意识 中族群偏见的消除、族群间歧视行为的消除和社会的同化。 Buekey:不同族群的收入、财富、政治权力、教育资源等分配上少数民族与 主体民族平等程度 联合国《国际移徙与发展》报告:语言交流,准入劳工市场和就业,熟悉风 俗习惯,接受东道国社会价值,有可能与直系亲属相伴或团聚,有可能入籍 欧洲公民资格和融合指数:移民政策,劳动力市场准入,家庭团聚,长期居 住,政治参与,入籍,反歧视(6大项142小项)
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占比
第三,人口向二、三产业转移进度不一
从2000年到2010年,我国有8个民族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者占其劳动者比例出现了上升, 在全国从事农林牧渔业劳动者占比整体下降16.02%的情况下,有28个民族在这一行业的劳 动者占比减少不到8%。这其中,尤其是一些农林牧渔占比本来就极高的少数民族,改变缓 慢,说明其在整体发展过程中,受益于全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机会严重不足。
2、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意义
维护民族团结 促进民族地区发展 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分享国家发展成果 防范和化解狭隘民族主义和过度浓厚的宗教信仰可能带来的风险 巩固边疆安全,维护国家统一 抵制国际民族主义和宗教复兴思潮对我国的冲击
二、各民族相互嵌入衡量指标
1、社会融入与各民族互嵌
第三,部分少数民族人口高度内卷于农村
只有12少数民族(从高到低分别是俄罗斯族、朝鲜族、乌兹别克族、赫哲族、高山族、塔 塔尔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京族、鄂温克族、回族、锡伯族)城镇化率高于全国平均 (约51%) 有17个少数民族乡村人口占比超过80%,其中包括哈尼族、藏族、彝族三个人口超过百万的 较大民族。此外还有维吾尔族(77.62%)、哈萨克族(76.91%)、瑶族(76.67%)、苗族 (74.37%)、黎族(73.83%)、布依族(73.77%)等6个人口百万以上大民族,乡村人口超 过其总人口70%,城镇化水平也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3、各民族社会生活与文化互嵌
各民族生活习俗相互影响,互相借鉴和融合 各种宗教信仰和谐共处 各民族通昏率整体上比较高,且仍在提升 各民族节庆互通,共享一系列节庆仪式 各民族对国家的政治认同普遍比较高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的繁荣强化了各民族文化互嵌
四、我国各民族互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六普农林人口占比 全国平均 德昂族 傈僳族 塔吉克族 独龙族 东乡族 拉祜族 珞巴族 门巴族 彝 族 维吾尔族 基诺族 景颇族 藏 族 柯尔克孜族 黎 族 哈萨克族 保安族 48.38% 89.77% 89.74% 88.79% 88.30% 88.05% 87.85% 87.63% 84.59% 82.62% 82.59% 82.47% 82.26% 82.23% 81.30% 81.15% 78.33% 77.36% 2000-2010年间农林人口占比降幅 -16.02% -4.99% -5.22% 8.59% -5.54% -5.94% -6.62% 0.43% 2.18% -7.98% 2.15% -0.38% -7.88% -4.18% -3.79% -7.60% 0.42% -6.90%
我国各民族互嵌 ——状况、问题与应对
一、各民族相互嵌入概念与意义
1、各民族相互嵌入的提出
建国以来,“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一直是对我国各民族关系状况的标准 描述 2014年5月28-29日,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 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有序扩大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接受教育 、就业、居住的规模,促进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 、增进感情。这是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第一次在中央文件 中出现。 2014年9月28-29日第六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推动建立相互嵌 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引导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和城市管理规定,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 城市。
2、我国社会融入与各民族互嵌参考指标
区域分布 城乡分布 流动性 流动结构 就业机会 职业层次 工作环境 收入水平 社会保障 教育机会 居住质量 生活禁忌与包容 节庆相互参与 礼仪相互接纳 文化相互欣赏 教育态度与认知 跨族通婚态度
居住互嵌
文化接纳 56个 民族
经济整合
五普以六普期间部分民族在东部省市增长情况ຫໍສະໝຸດ 第三,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内卷
少数民族(或移民)在流入地,倾向于聚族而居,形成族群隔离较明显的社区 在我国不少城市的“回民区”、“新疆村”、“彝族村”,是这种内卷化的表现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内群体化的心理过程,面对外部障碍,他们不是积极地转变生活和生产 方式去适应现代社会,而是依托民族聚落转向内部的精细化发展…..。从而使聚落本身成 为一个自我调适系统,与城市主流社会存在空间隔离和心理隔离。”
10069346 羌族 1660932 傈僳族 485966 纳西族 119639 佤族 1462588 仡佬族 1261311 东乡族 147828 布依族 186708 黎族 16926381
第二,部分区域人口的民族结构高度单质化
省级:藏族在西藏自治区占总人口比例超过91%;地(自治州、盟)和县(自治县、旗、 自治旗)这两级区域内,单个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80%,甚至超过90%的也不少 自治州中,云南怒江(傈僳族)、青海海南州(藏族)、玉树州(藏族)、新疆克孜勒苏 州(柯尔克孜族)等自治州少数民族人口超过90%,在地级市和地区行署(盟)中,新疆 和田地区(维吾尔族占96.4%)、喀什市(维吾尔族占92.02%),西藏除拉萨外所有地级 市和地区。 县级区域就更多这种情况,西藏除拉萨周边外几乎所有县的藏族人口,新疆超过10个县的 维吾尔族人口比例,超过总人口90%; 此外广西都安、大化、环江,海南白沙,贵州三江、务川,云南西盟、贡山、寻甸、兰坪 ,青海循化、河南等自治县,也是1-3个少数民族总人口,占全县人口超过90%。
2、职业、行业互嵌
第一,部分少数民族整体上呈现出在低收入行业内卷的现象
少数民族劳动者,在低收入行业分布比例过高,在高收入行业分布比例过低,从而在就业 领域呈现出整体上的机构不均等
第二,职业分层
少数民族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 人员这两大相对收入较高且在社会地位方面具有较明显优势的职业 领域,比例过低。目前,在这两个职业领域,全国平均的劳动者就 业比例为8.60%,少数民族整体比例为5.88%,但是还有21个少数民 族比例低于5%,其中包括壮族(4.77%)、维吾尔族(4.71%)、瑶 族(4.71%)、布依族(4.13%)、苗族(4.13%)、彝族(3.33%)、 哈尼族(3.00%)等人口超过百万的大民族。珞巴(2.69%)、拉祜 (2.31%)、傈僳(2.17%)、东乡(1.97%)、德昂(1.82%)五个 民族甚至不足3%。
2、迁徙与流动
第一,部分民族人口流动率低
我国目前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3000万人,占其全部人口近25%。 从2000到2010年,我国相对发达的东部10个省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增加了251.60万人, 少数民族人口总量达到1623.45万人。 六普期间,全国人口总流动率为16.58%,但是人口较多的几个少数民族如维吾尔族(7.66% )、傣族(7.98%)、藏族(8.14%)、哈萨克族(9.60%)、黎族(10.48%)、彝族( 11.07%)、白族(11.27%)都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以上。 这些民族的流动人口,也更多局限在省域内或周边区域内流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数据还显示,近几年内流动人口比例甚至还在下降, 2011-2014年新 疆人口抽样调查人户分离半年以上流动人口比例分别为:22.25%、19.89%、18.51%、17.69 ,而同期全国平均人口分离半年以上人口比例,则体现出缓慢上升态势。
民族 维吾尔族 哈尼族 拉祜族 布郎族 哈萨克族 傣族 景颇族 柯尔克孜族 壮族 一省聚居比例 聚居省份 总人口 99.32% 新疆 98.11% 云南 97.75% 云南 97.44% 云南 96.97% 新疆 96.95% 云南 96.70% 云南 96.66% 新疆 85.36% 广西 民族 一省聚居比例 聚居省份 总人口 95.92% 四川 95.09% 云南 94.96% 云南 93.28% 云南 89.91% 贵州 87.89% 甘肃 87.48% 贵州 86.28% 海南 309576 702839 326295 429709 550746 621500 2870034 14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