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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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环保、水保目标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水保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环保、水保措施,做好工程施工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工程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具体目标如下:

(1)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所有施工弃渣进入发包人、监理人指定的弃渣场;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规划、设置拦渣设施,确保周边不受施工污染。

(2)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

(3)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生产、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标排放;生产污水尽量重复利用。避免污水污染饮用水。

(4)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对本合同划定的施工场地界线附近的树木和植被必须尽力加以保护。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及场地以外的土地和河川。

(5)支沟弃渣场、戈壁弃渣场的拦挡、渣场平整与植被恢复;查汗图砂砾料场无用层回填、土地整治与植被恢复;隧洞出口施工生产生活区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平整与植被恢复;从隧洞出口至乌兰达盖变电站约37km的施工输电线路区施工期临时措施及完工后的场地清理,植被恢复。

二、环保、水保组织机构

1 组织机构

根据工程对环境保护的要求,项目成立环保、水保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各部室负责人、施工队长任成员。每个作业队设专职环保员1人,施工班组设兼职环保员1人,环保、水保管理机构框图详见附图1-1。

图1-1 环保管理机构框图

2 主要职责

2.1 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工程监理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保、水保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 地方环保部门

社会职能部门

质量管理部 工程技术部 指示 咨询

交流

信息 钻爆施工队长 衬砌施工队队长 TBM 施工队队长 兼职环境保护监督员 兼职环境保护监督

员 兼职环境保护监督员

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环保事宜。

保持与业主、环境监理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负责环保体系标准和有关规章的贯彻落实,确保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并在本标段推广应用。

2.2 组长职责

对施工中的施工环保、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制定和签发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实施性计划。

领导和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保政策法规,保证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分解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目标,并责任到人进行实施。

2.3 小组成员职责

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业主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遵照执行项目部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对下做好环保指导和服务工作。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负责环保管理体系在本职权范围内的有效运行。

2.4 施工队长职责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业主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遵照执行项目部下发的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加强施工环保管理,保证环保管理体系在本队有效运行。

加强对本队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使人人知道保护环境就是珍爱生命。

对本队施工区内的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全责。

2.5 专职环保员职责

对本队施工区内的环保工作、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情况负业务责任。

做好对本队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贯彻和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业主的环保规定,以及上级单位的要求。

协助队长做好环保工作的实施、检查、验收和奖惩的工作。

三、环境保护管理资源配置及措施

工程开工前及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施工现场相关人员,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在施工方案中制定对能源、材料、水资源的管理和优化配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达到对环境的有效保护。

1、能源利用与节约管理

目的:提高施工过程中能源利用率,节约能源,减少能源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要求:制定节能措施,采用高效节能的设备和产品,改进施工工艺,技术经济条件适宜时增加对可能再生能源的利用。

1.1 节约耗能

目的:减少施工过程中油、电等能源的消耗。

要求措施:

(1)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提高其节能意识。

(2)设置专门的监督管理小组,杜绝无谓的浪费。

(3)利用先进、高效的设备与产品、改进施工工艺,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比较施工实际油量与按定额计算耗油量,提高节油率;比较施工实际用电量与按定额计算用电量,提高节电率。

1.2 能源优化

目的:优化能源结构,鼓励施工过程中使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要求措施:

(1)符合有关国家及地方规定,以清洁能源替代污染大的能源,尽可能使用可再生能源。

(2)施工现场尽量少使用煤和木制燃料;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及冬季施工取暖锅炉尽可能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3)施工现场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

1.3能源、资源的运行控制管理

(1)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工程师必须根据所管理控制内容、目标对相应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工程施工中质检员应随时检查计划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必要时报项目工程师进行研究分析及调查;

(3)计划措施结束后由主任工程师或项目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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