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告知卡及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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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号:家住市区镇村组,现有人

口人。本人自愿申请参加易地扶贫搬迁,并遵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关政策规定,愿意通过自己辛勤努力,摆脱贫困,勤劳致富。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名并盖手印):

年月日

镇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告知卡

一、搬迁对象

搬迁对象为农村建卡贫困人口且唯一住房为D级危房户。

二、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为15000元/人。

三、相关要求

1.人均住房建设面积要求不得超过25㎡/人。

2.新建房人均负债不得超过2500元,户均负债不得超过1万元。(建房负债=贫困户搬迁资金总额-政府补助资金总额)

3.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务必搬迁至另一处建房,不得原址改建。

4.搬迁户在自愿选址原则的基础上需经相关部门核准后确定安置地点方可建设。新建房要求统规统建,不得建设违法违规建筑。

5.搬迁后务必将旧房屋拆除。

6.请各位搬迁户务必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并配合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否则,将不予发放搬迁补助。

四、其他事项

请各搬迁户对照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搬迁对象要求,再行建设。否则,将不予补助。

各搬迁户抓紧实施,需在2018年12月底完成搬迁。待搬迁资金到达我镇后,我镇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本政策为当前现行政策,今后政策若有变化,以当年政策标准为准。

区镇扶贫办公室印制

对此卡有异议的,请联系镇扶贫办咨询

镇扶贫办联系方式:1580237276镇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承诺书

镇人民政府:

经政府宣传,我户已知晓易地扶贫有关政策,根据家庭成员商量,愿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承诺如下:

一、我户符合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要求。

二、搬迁补助政策及标准以当年国家的政策及执行标准为准;

三、我户自愿从原址搬出,不在原址建设;

四、搬迁入住新房后,立即将旧房屋拆除;

五、我户承诺新建房屋面积不超过人均25㎡;

六、新房建设接受镇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和监督,绝不乱搭乱建;

七、搬迁以后愿意通过自己勤劳致富,不因生产生活困难等到政府纠缠;

八、积极配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接受政府统一验收和搬迁资金的兑付方式;

九、本承诺经我户家庭成员中任一成年人签字,均可代表我户意见,如有违背,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名并按手印):

村委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年月日

放弃易地扶贫搬迁承诺书

镇人民政府:

经政府宣传及自我学习,我户已知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相关政策,自愿放弃搬迁,并作如下承诺:

1.我户今年不会要求易地扶贫搬迁,若今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有变动或没有相关政策,相关后果由我户自行承担;

2.经我户家庭成员中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字,均代表我户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名并按手印):

村委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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