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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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部门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用电、计算机和车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部门应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四条:部门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公司安全保卫部。
第五条:部门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六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七条: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八条:公司办公室安装防盗装置,门禁系统。
第九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第十条:会议室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保持设施设备的齐全。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财务人员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二条:部门印鉴由专人负责,盖章人员须填写明细表。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在停放车辆时应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第十四条:大门钥匙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换锁或重新配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五条:部门员工应注意保存文件资料,重要文件资料交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无特殊情况,办公室内不得留宿。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第十八条各种电气设备和仪器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
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八条:员工使用各类用电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业管理人员负责,部门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第二十条: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
第二十二条:员工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备、电风扇及各类办公电器的电源。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在确认公司无人后关闭电源总开关、锁好大门。未按规定执行的员工,将处以当事人100元//次的罚款,并由当事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章计算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应正确使用杀毒软件、安装和启用杀毒软件,要及时升级病毒特征码,如果发现杀毒软件不能自动运行,或桌面右下角的杀毒软件图标异常时要及时尝试恢复运行,不能够正常恢复的要及时联系IT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慎用来路不明的光盘、U盘,在工作中使用U盘进行文件交换时,打开或运行其中的文档、程序的时候,首先进行用杀毒软件查杀病毒。发现有病毒的不仅要对U盘进行查杀和处理,还要告知相关人员对来源电脑上的病毒进行清理,以彻底清除病毒源头。
第二十五条:谨慎使用网络上的程序和文件,上网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对待下载或是别人传送的软件,同时打开病毒防火墙和网络防火墙,尽量避免在上网的时候受到病毒的危害。
第二十六条:及时升级系统补丁保护好电脑的操作系统,确保不会因为系统的漏洞给病毒和黑客可乘之机。
第二十七条: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打开可疑邮件和可疑网站,不浏览垃圾网站,避免使用导航网站,关闭或删除系统中不需要的服务。
第二十八条:出现病毒疫情及时报告,早发现早处理。
第七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车辆驾驶员驾龄必须在一年以上,驾驶技术熟练,经公司考核合格后取得内部准驾证,持证上岗。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安全行车,严禁酒后开车、开英雄车、开赌气车。
第三十条: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技术状态完好,车辆维修必须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工厂进行维修,因特殊情况须报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异地维修。
第三十一条:驾驶车辆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违法曝光,一切费用由驾驶者自理,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向部门领导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三十二条:车辆夜间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忽略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