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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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协议编号: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立协议人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连云港市云城房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遵循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资金监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年月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号为,《存量房买卖合同》,甲方将坐落的房屋(原产权号: ),评估价格元,实际成交价格,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甲、乙双方将房款委托丙方管理,待房屋过户手续全部办结束后,由丙方负责甲、乙双方办理资金交割手续。
第二条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存入以下监管账户,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市农行营业部,开户账
户:10431101040047487 。
同时卖出方在指定银行以名义(身份证号: ) 开设结算账户,账号为: 。
买进方在指定银行以名义(身份证号: )开设结算账户,账号为。
房款存入监管账户后,经丙方核实后,开具《连云港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证明》(以下简称《监管证明》)给交易双方。
《监管证明》是办理房产登记、领取托管资金手续的重要凭证,如果乙方的《监管证明》发生遗失或毁损,需立即到丙方办理登记挂失手续。
第三条乙方需要贷款购房间的,凭该协议和首付款凭证至银行办理。贷款银行批准贷款后,乙方应委托银行将贷款直接划入第二条规定的资金监管账户内。一旦银行贷款额度降低时,买房人应用增加自付款的办法,一次性补齐监管资金。
第四条乙方在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后,甲方凭《监管协议》、身份证,填写《连云港市存量房监管资金领款申请书》(以下简称《领款申请书》),办理监管资金领款手续。资金领款手续由丙方审核后直接划至第二条规定的卖方开设的结算账户。
涉及银行贷款需要房屋他项权证办妥后方可办理监管资金领款手续。
乙方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后,即同意丙方与甲方进行监管资金交割手续。如《房屋权属证书》制证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领取权证,丙方与甲方有权进行监管资金交割手续。
第五条因该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终止交易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时凭《监管协议》、《监管凭证》、身份证,填写《撤销监管协议申请表》、《领款申请书》,办理监管资金领款手续同,由丙方审核后直接划至第二条规定的乙方开设的结算账户。如涉及银行贷款乙方(贷款人)委托丙方将贷款本金划回原贷款银行,银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借款方与贷款银行结算后,乙方凭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办理监管资金领款手续,由丙方审核后直接划至第二条规定的买方开设的结算账户。
第六条甲方或乙方委托他人办理领款、领证手续的,代理人凭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存量房买卖合同》、《监管协议》、《监管证明》办理取款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监管资金不计利息,丙方承诺不收取资金监管费用。
第八条甲、乙双方保证因房屋买卖产生的任何纠纷与本协议无关,不影响本协议履行。一方要求支取或退回监管资金时,另一方有异议的,在未解决纠纷之前,丙方暂停支付监管资金。
第九条丙方对房款的监管并不意味着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备注:首付元,商业贷款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共有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