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几点思考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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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几点思考及建议
发表时间:2018-05-15T11:40:53.43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期作者:崔欣
[导读] 摘要:新时期,社会诚信建设取得了稳定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利津黄河河务局山东利津 257400
摘要:新时期,社会诚信建设取得了稳定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但我们也要看到在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等方面不同程度的诚信缺失问题,在分析其表象的基础上,对其原因进行分析探讨,寻找相应对策。
关键词:诚信缺失问题;原因;措施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和谐社会主义人际关系、改善社会风尚、提升人民道德素质的关键保证,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支撑。鲁迅说过一句话:只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所以,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是社会进步,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但是,新时期以来,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过程中,社会诚信建设也取得了重要发展。但也要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原有的一些道德规范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新的道德规范尚未形成,从而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等问题,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就越来越成为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
古人说“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诚信是立人之本,更是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基本品质。但是从现在屡屡见诸于报端的热点问题,如老人摔倒无人扶、医院小病大治、食品安全、红十字会捐款事件等,说明还存在一部分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待提高,社会的诚信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刻不容缓。但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大环境来看,进一步提高人民思想道德水平,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必须正确认识社会诚信建设问题,确保思想道德建设能够扎实进行。
1. 社会诚信问题的原因分析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各方面建设中,出现了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不平衡的现象,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随着外界文化的渗入,对我国的传统文化形成强烈的冲击,旧中国的一些思想道德弊端在改革开放后发生转变,以至于对现在的思想道德建设形成挑战,特别是社会诚信建设方面。
现代社会诚信缺失现象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管理上的原因,也有体制不完善的原因。可以大致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从经济上看,是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产生的负面影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原来的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在这一经济体制的转型中,一方面,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平等、公平竞争原则,效率优先、讲究盈利的原则,调动了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但另一方面也诱发了人们的求利心理,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目的驱使下,有的人置市场经济的行为规范于不顾,甚至公然践踏、破坏这些原则来获取不义之财、不当之利,这使得以诚信为本的现代市场经济原则严重失范。这表现为对契约与合同背信弃义,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逃税走私,骗汇骗贷,赖账不还,坑蒙拐骗等等。经济生活领域中,五花八门的不诚信现象,是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产生的负面影响所致。
1.2 从政治上看,是民主与法制还不够完善。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同时也是现代社会文明的基石。一个现代文明社会,必然是一个民主与法制比较完善的社会。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的民主与法制还不够完善。从历史上看,在封建专制统治下,法制是为维护封建统治集团利益服务的,一切都以封建统治者的利益和意志为转移,根本无社会诚信制度可言。从现实看,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但由于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与法制还不够完善,因此体现民主与法制要求的社会诚信的环境和制度也就不够完善。这表现在一定程度上个人信用、企业信用乃至政府信用的缺失。一段时间以来,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差已成为影响生产经营和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不能应对经济转型,及时转变政府职能,仍以官僚主义作风指挥工作,朝令夕改,失信于民,也使政府的诚信形象削弱。
1.3 从思想上看,是各种意识形态的相互碰撞导致思想道德的扭曲。一定社会的思想道德文化,是由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文化,从总体上看,是健康的、积极的。但经济的多元化,使一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思想道德观念发生蜕变。加之社会意识本身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特点,旧的思想道德观念象幽灵一样,潜移默化,还长期存在于人们头脑之中,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尤其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文化的激烈碰撞,各种腐朽、没落的意识形态更是死灰复燃或乘机渗透,更为诚信缺失现象推波助澜,成为当前现代社会中一个突出的问题。
2. 提高社会诚信度可采取的措施
2.1 提高社会诚信度,必须要落实贯彻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措施。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要求,进一步培养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观念。要着力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四德”教育,促进人际和谐。要把先进性要求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层次,着眼多数,循序渐进,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思想道德规范的基础上,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思想道德目标。
2.2 发现失信行为,加强对失信问题打击力度。提高对失信行为发现的力度,使失信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大大提高,让失信者无利可图。为此要建立广泛的多层次的社会诚信体系,按照不同的用途建立不同的诚信系统,通过建立个人诚信记录档案,让个人的失信行为有据可查。创造多种激励机制,发现和举报失信行为,通过对发现失信行为的奖励,激励社会更多的人对失信行为的举报和揭发,让每个人的社会行为都在社会监督的“第三只眼睛”注视之下。如果每次失信都存可能被发现,人为获得利益实现其价值的失信行为就能得到遏制。
2.3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建立民主决策和公民社会行为透明机制。建立完善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治力度。当发现失信行为时,应当进行惩治。由于一些失信行为属于道德范畴,无章可依,道德约束乏力。因此,要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广泛的有约束力的部门或行业规章。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我国许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只是对某些行为进行了原则上的规定.缺乏具体可操作性,也缺乏关于此类事件的惩罚条款。更重要的是执行力度不够,造成制度、规章形同虚设。由于惩罚不力,失信行为就得不到制约。最后,仅仅惩治是不够的,惩治的力度应足够大。只有惩处的力度足够大时,失信行为才能得到遏制。一方面可以起到惩戒作用,使失信者“罪有应得”,让失信者“无利可图”;另一方面.惩治的力度的加大,给予“后来者”以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