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稳定发展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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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稳

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0]310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05

【实施日期】2010.11.0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0〕31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7号)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2010〕1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粮食是特殊的战略物资,粮食安全是人类赖以生存和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我市人多地少,粮食生产资源紧缺,三分之二以上的粮食供给依靠外地调入,一旦粮食主产区调运发生困难,我市的粮食供给会面临沉重压力。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和粮食生产成本的逐年增加,粮食生产与其他农业产业比较效益的差距呈逐年加大趋势,稳定粮食生产困难增多、压力加大。而我市的粮食生产组织化、规模化、现代化、商品化水平较低,严重制约了农田设施建设、农业主体培育、农机化推进和先进技术应用,限制了粮食生产转型升级。通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与保护,有利于巩固和保护一批粮食生产的核心产区,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逐步形成与完善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相配套的粮食稳产高产标准体系,不断提高粮食单产;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培育和扶持粮食生产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主体,促进粮食规模经营。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保护已经成为保障我市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稳定粮食生产水平的重要途径和加快粮食生产转型升级、发展现代粮食生产的有效抓手。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稳能力、保总量、增效益”的粮食生产要求,以功能区的规范建设为重点,以保护和管理为保障,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加快推进粮食生产转型升级,提高粮食生产效益,稳定提升粮食生产水平,努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三、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省下达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到2014年全市共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52万亩,到2018年建成面积达到83万亩。“十二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10万亩,并达到农田设施完善、农田质量提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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