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电梯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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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第 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关于电梯安装、维修应由制造企 业进行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负责安装位于市 (项目地址)的电梯, 并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0 、安装产品明细及安装费如下表: (单位 : 万元)
序号 电梯类型
规格型号
载重量 (kg)
层/ 站/ 门
3.0 、安装必备条件
3.1 、甲方负责提供符合 GB50310技术要求和电梯井道土建布置图要求的电梯井道, 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包括井道垂直度,层门外呼召唤按钮孔、机房预留孔、机房吊钩 的预留及层门封堵等符合电梯技术要求。
3.2 、负责提供电(扶)梯的卸货场地及吊装场地和吊装点,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
合土建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 380V三相五线制)和照明
电源( 220V)至电梯机房内。
3.3 、在安装地点的首层或货车到达层内,有电(扶)梯保管场地和电梯运货通道。
3.4 、甲方应将安装施工用临时电源送至机房,送至其他任意层站时,应在井
道门口附近不超过 30 米远处,其负荷每台电(扶)梯不小于三相
8.0 、质量保证
8.1 、电梯的安装质量分别符合国家现行的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和 GB16899-199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标准。
8.2 、自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提供 12个月免费保养 (急修) 服务,若产品分批验收的, 则免费保养期分批计算。 保质期内, 乙方将每季度一次作质量跟踪回访。
10.6 、本合同一经订立 ,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 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 合同总金额的 50%作为损失赔偿金。
10.7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事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方式之一 处理:
□提交乙方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0.8 、未尽事宜, 双方可另行商定。 所有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具有同等效力。 10.9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速度 (m/s)
安装调 数 量 试单价 (台)
合计
01
安装调试费合计(大写) : (小写:¥ 000.00 元 )
1.1 、本合同电梯的安装,通过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具有国家认可相应资质的单位实 施,乙方对其委托单位的安装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并在本合同范围内承担责任。
2.0 、付款方式
2.1 、甲方向乙方支付以:□电汇、□汇票、□支票,□银行保函方式进行。 2.2 、甲方于货到工地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安装合同总金额的 50%计¥ 00.00 元,大 写壹元,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款后进场安装。 2.3 、乙 方 取 得 合 格 证 后 三 个 工 作 日 内 , 甲 方 将 安 装 合 同 总 金 额 的 50%计 ¥ 1元,元,支付给乙方。 2.4 、所有款项必须直接汇入本合同首页规定的乙方账户,甲方不得付给任何第三 方,或直接现金付给乙方的任何个人,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电梯设备安装合同
供货单位:
订购单位: 签约日期:
合同编号 :
电梯设备销售合同
需方(盖章,以下简称甲方)供方(盖章,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执照注册号: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委托人: (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户名:户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帐号: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 月日
5.2.9 负责电梯安装期间的电梯安装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责任。 5.2.10 配合甲方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申报, 并配合当地特种 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 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二次检验的整 改和费用。
6.0 、安装验收
6.1 符合下列国家标准: (属甲方范畴的由甲方负责) 6.2 GB1OO60-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6.3 GB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6.4 乙方在安装完工后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乙方的通 知后三天内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妥检验申报手续。 6.5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中存在的不合格项目,甲、乙双方根 据整改要求分别予以整改合格。
380V20A 和单
相 220V15A,每增加一台电(扶)梯增加 30%的供电负荷。
3.5 、提供地点合适、安全可锁的库房。
3.6 、机房内粉刷完工,井道内模板、钢筋或其它土建施工器具和建筑垃圾
清除干净。 底坑无积水或渗漏水。 各楼层层门孔应设置可开启的临时安全防护拦。
4.0 、安装施工期
4.1 、双方预约于 2年 1 月 1 日开工安装,预计施工周期为 3周。
7.0 竣工移交
7.1 电梯经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甲方支付本合同中所约 定的款项后,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7.2 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之约定支付款项,或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不具备竣工 移交条件时,自电(扶)梯验收合格之日起,视同甲方已接受移交,乙方未交车前所 承担的责任自动消除。
7.3 未办妥移交手续,甲方不得使用电(扶)梯并承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的 电(扶)梯保管责任
8.3 、在免费保养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梯零部件,因非乙方原因 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8.4 、如甲方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调试,乙方将不承担任 何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养的责任及费用。
8.5 、鉴于电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比较复杂,为确保运行质量,甲方应于保修 期满前十个工作日与生产厂家签订《电(扶)梯设备保养合同》 ,生产厂家将提供完善 的保养服务,并在保养期内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
及时签收并回复乙方,经甲方签收确认的开工通知单所写日期为正式开工日期。
4.6 、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计划进行安装、调
试(如停电、土建延迟、井道准备工作延迟等) ,乙方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
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由于停工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5.0 、双方权责
5.1 、甲方责任
9.0 、不可抗力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 下发生的任何事件。
10.0 、合同的更改、违约及其它
10.1 、本合同任何修改及补充协议须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后才生效。 10.2 、甲方如需变更安装日期,应提前 15天书面通知乙方。 10.3 、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毁约,都必须向对方支付安装费 总额 30%的违约金。 10.4 、由于一方责任造成误工或造成政府部门验收滞后、延长,责任方应以每一天 按合同总金额的 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0.5 、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安装费的,每一天以逾期部分金额的 1‰向乙方支付滞纳 金,若由此导致安装延长的,应视作甲方责任并向乙方另付误工费、滞纳金与安装费余 额同期结清。
4.2 、甲方认为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应书面通知乙方派员至现场进行土建初
步勘测,确认安装施工条件,并商定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4.3 、甲方的现场联系人为 : , 联系方式:电话 ,手机号 。
4.4 、若因甲方未能履行Fra Baidu bibliotek合同 2.0 、 3.0 条款,则开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5 、乙方进场安装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开工日期和安装人员名单,甲方应
5.1.1 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电梯安装施工期间与其他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
作。当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施工状况和要求甲方配合协调的事项时,甲方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乙方递送的书面材料或拒绝协调解决安装配合事项。
5.1.2 甲方于乙方正式开工后三天内应向乙方提供各楼层地坪装饰完成面标 高线。
5.1.3 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浇注、层门封堵和装修工作。 5.1.4 负责收到电扶梯货箱后至电梯安装开工前、以及开工后因自身原因造 成工地停工期间的产品保护。 5.1.5 承担电梯安装调试和合同约定的(辅助工程)以外的其他费用,包括 总包配合费、列支费、水电费及质监局检测费用。 5.1.6 电梯申报质监局验收前,完成对讲机五方通话功能中井道或机房至监 控室的布线。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之前,甲方不可擅自使用电梯,否则由此产生的 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2 、乙方责任 5.2.1 收到甲方通知后, 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 确认工地安装条件, 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5.2.2 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 量进行清点。 5.2.3 在正常安装期间,负责保管库房内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 5.2.4 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山东富士制御电梯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工作。 5.2.5 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 5.2.7 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5.2.8 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