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笔协会申请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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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笔协会申请书

硬笔协会申请书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办经济实体;

(七)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会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201X年12月30日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篇: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入会资格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入会细则公布如下,凡符合条件者可向当地省、市硬笔书法组织申报,填表,或个人直接向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组联部申报(由中国硬笔书法协会转送各省市硬笔书法组织认可)。

第一类:

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二次:

入展由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办的硬笔书法“全国展”或“全国中青展”。

(二)具备下列条件四次:

1.入选由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办的硬笔书法“全国展”或“全国中青展”;

2.入展由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办的全国各“单项展”或冠名展;

3.自201X年起,在由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办的《中国硬笔书法报》、《中国硬笔书法》杂志、中国当代硬笔书法网专题介绍一次;

第二类:

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入选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办的“全国硬笔书学讨论会” 一次;

2.论文入选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办的硬笔书法“全国展”三次或获奖二次;

3.有由省级以上(含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该专著至少应有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两名学术委员的推介和评价;

4.在专业书法报刊(《中国书法》、《书法》、《书法导报》、《书法报》、《书法报?硬笔书法》、《中国硬笔书法》、《中国钢笔书法》等)发表有较高水平(3000字以上)的论文三篇并由中国硬笔书法协会认可的;

第三类:

从事教育、编辑、出版工作等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专院校从事书法教育工作1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2.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担任编辑工作1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并有突出成绩者;

3.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担任专职记者工作5年以上,有国家认可的记者资格,且有作品入展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办的展览一次者;

4.由省级(含省级)以上正规出版社出版硬笔字帖四次(册、套)以上,并有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学术委员会审核认可者;

第四类:

从事硬笔书法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组织工作者(限常务理事职务);在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任职且

专职从事书法组织工作者;在地市级硬笔书协担任副秘书长以上职务、在县区级硬笔书协担任秘书长以上职务者;

2.对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工作作出巨大贡献者。

第五篇:

关于开展硬笔书法比赛活动经费申请书

关于开展硬笔书法比赛

活动经费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

古人云:

“字如其人,人如其字”。为了让同学们认识写好字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我校读书学习机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和课余文化生活,增强同学们的综合素质,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提高同学们的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培养学生正确的书写习惯。我校语文科组在教务处、政教处、团委的牵头领导下,决定在全校各年级举办硬笔书法比赛。

比赛以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审美情趣,各方面的素质为目的。为鼓励同学的积极性,表彰先进,特申请活动经费300元。恳请校领导批准!

申请部门:

韶中语文科组

申请日期:

201X年6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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