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投资银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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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投资银行业务

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简称投行业务)相对于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而言,业务范围广并且在不断开拓新的领域。按照国际惯例,投行业务主要包含八类核心业务:证券承销、证券交易、资产管理、企业并购、理财顾问、风险投资、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投行业务发展离不开直接融资的发展,2010年以来,随着我国直接融资规模在社会融资总额中的占比逐渐超过50%,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也日渐发展起来。

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最初是以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发行为核心内容。所谓债务融资工具,是指通过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短融、超短融、中票、定向工具、资产支持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信用债产品。自2007年9月人民银行下属的交易商协会成立以来,以市场化的注册制管理方式,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产品。截至2013年年底,非金融企业债务存量规模超过5万亿元,在中国信用债券市场的占比接近70%,远远超过了发改委主管的企业债存量和证监会主管的公司债存

量。在交易商协会批准的主承销商中,A类主承销商有32家,包括了20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12家券商,B类为11家城商行。商业银行不仅可以通过主承销商资格为企业发债获取中间业务收入,还可以为银行带来巨大的综合效益。

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概况

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现状。自2010年起货币政策调整所引致的信贷规模收缩,使得包括投行业务在内的中间业务,愈加成为国内商业银行寄予厚望的新兴利润增长点。2013年,多家上市银行的投行业务扩张。金融脱媒给商业银行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业务增长机会。随着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上市银行在债务融资工具和债券承销与发行等投行业务方面发展迅速,而在产业结构调整中,企业并购重组的需求激增,也促进了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发展。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主要内容。一是企业直接融资业务的发行承销商,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发行等。业务侧重为发行方案的设计、顾问咨询、撰写报告、报送审批、

簿记、发行等;二是企业的融资咨询顾问,业务侧重点是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方案的建议和咨询,提供可行性方案等;三是银信合作模式下为企业提供融资业务,业务侧重通过信托贷款模式为企业融通资金;四是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业务,业务侧重对大型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和通过理财实现其资金有效增值而收取手续费和管理费;五是兼并、重组的投资顾问业务及并购贷款业务,侧重提供国企重组兼并和产业结构调整下的投资顾问方案,对产业链整合出具整合方案,理顺产权关系,进而按并购贷款的规则给与一定的并购贷款资金支持;六是托管类业务和风险管理业务,为企业投资提供信息和方案,业务侧重为通过资金类托管和对风险的专业化管理收取托管费和管理费、手续费;七是银团贷款融资牵头组团、离岸融资业务咨询,业务侧重为通过银团贷款的牵头组团收取一定的牵头管理费和承诺费,以及对企业的离岸业务需求代为联系离案金融机构并定制融资方案。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特点。首先,投资银行业务在银行收入结构中已占据一定比重。

实现综合经营、满足客户多样性的融资需求、调整业务结构,是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重要动机。目前,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已占据一定的比重,在维护客户关系、拓展收入来源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其次,产品创新与传统业务紧密结合。创新是投资银行用以分散风险、拓展业务的关键。国内主要商业银行高度重视以传统信贷业务为依托进行产品创新,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例如工行依托信贷资产,大力开发间接银团产品,目前该产品已成为工行最主要的投行收入来源之一。此外,民生银行也借助传统贷款业务,大力拓展融资策划、信用增级等投资银行产品,不仅获得了良好的收益,而且巩固了与高端客户的银企关系。最后,组织架构、专业团队已经成型。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组织体系,培养了一支专业队伍。工行、建行、交行等各主要银行,均在总行和发达地区分行设立了独立的投资银行部,并在其他部分分行设立了投资银行二级部,建立覆盖经济发达地区的、比较完整的投资银行业务体系。以工行为例,目前已经在1/3以上的分行设立了独立的投

资银行部,在1/3的分行设立了投资银行二级部。此外,目前国内大多数投资银行部定位为统筹全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综合部门,理顺了内部关系。部分银行还通过高管人员的人事安排,理顺了投资银行部与境外机构的关系。在组织保障下,各行通过几年的业务发展,初步建立了一支专业队伍。

主要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情况。根据2013年上市商业银行披露的年报数据显示,银行业整体业绩增速正在下滑,但是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却仍保持高速增长。数据显示,2013年多家银行投行业务的增长率超过50%(如表1所示)。

2013年,工行实现投行业务收入294.86亿元,其中工行着力发展的银团安排、并购重组、股权融资、结构化融资等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交行2013年实现投行业务收入77.00亿元,占全部中间业务收入的26.19%,全行全年境内累计主承销债务融资工具149支,主承销发行金额达人民币3104.11亿元;中信银行在2013年通过投资银行业务累计为客户提供了4944.88亿元的融资规模,同比增长35.02%,并实现投资银行

非利息收入40.48亿元;招商银行2013年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收入21.08亿元,全年累计主承销直接债务融资工具199支,主承销金额达1475.40亿元;北京银行2013年度的债券承销、银团贷款、结构融资、并购融资等投行业务板块均衡发展,债券承销项目总规模达到1676亿元,银团、并购以及结构融资业务稳健增长,累计实现融资规模超过500亿元。

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问题

业务范围受限制。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现状下,我国商业银行只能从事部分简单的,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银行业务,而与资本市场、资本运作相关的一些复杂的,高风险、高收益的业务项目受到严格限制或监管。例如,目前所有商业银行都无法获得IPO经营资格,堵住了商业银行为客户直接融资的大门。《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股票业务,不得向企业投资,这就使得商业银行无法在股票包销和证券交易上服务客户。虽然禁止银行从事某些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行业务,在风险防范方面起到了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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