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汇报-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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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汇报局党组: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各项救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真正送到困难群众的手中。根据局党组的年度工作安排,我局于今年3月10日至4月15日组织各区民政局,对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及各项救助金发放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年各项社会救助金下拨情况。年度,我局商市财政局下拨各区城乡低保金402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2400万元,农村低保1620万元),春荒冬令救济金310万元(其中春荒190万元,冬令12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929万元(其中城市350万元,农村579万元)。年“两节”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金828万元。

2、成立了机构、制定了方案。为确保这次交叉检查顺利进行,我局成立领导小组,王宁局长亲自担任组长。社救科及时制定下发了《评估年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检查各项救助金及08年“两节”救助款物发放情况工作方案》。召开了相关人员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布署和准备。这次检查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第二阶段为联合检查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了省低保处,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参与检查;第三阶段为分析总结归纳,制定整改措施阶段。

3、采取了分组交叉检查。这次检查共分四组,每区为一组,每组3人。方法是交叉检查。即秀英区检查龙华区,美兰区检查琼山区,龙华区检查美兰区,琼山区检查秀英区,检查中以各组检查为主,在各组检查的同时,市民政局派人随各区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各组检查采取了听汇报、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等形式。重点检查了城乡低保;各项救助金审批发放程序;各项救助金发放手续;救助金下拨、发放数额是否相符,有无截留、隐瞒、冒领、挪用、贪污及扩大使用范围。

4、对各类社会救助情况进行了多样性的抽查。各检查组以《海口市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评估标准》为依据,通过深入、扎实、细致、有效的评估检查,肯定了成绩,查找了不足,总结了经验教训。这次检查共抽查了24个的村委会、低保和各类救助对象70多户、20个街道和居委会、低保和各类救助对象60多户。

二、主要成绩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在各项救助金的审核发放工作中,各区都有不少好的做法。具体归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级领导对各项社会救助工作高度重视。仅去年一年,各区区委、区政府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对事关民生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落实。龙华、美兰区委、区政府每年都批拨专项资金购买慰问品给困难群众。秀英、琼山区委、区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注民生,重视民生,对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及年两节款物发放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明确财政、民政、镇(街道)等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城乡低保金基本上实现了银行发放。各区民政局及各镇(办)的领导对各项民政工作也十分重视,对低保(救助)金下拨严格审查,一一把关,亲力亲为、严格把关,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努力做到公平公正。秀英区成立了区低保中心,有人专门负责城乡低保及社会救助工作;镇(街道)分别成立低保工作站,有2―3人专门负责低保工作。龙华区建立了区、镇(办)、村(居)委会三级领导组织体系,镇(办)、村(居)委会均成立低保对象审核评定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民政业务知识。全市所有村(居)委会配备了1名低保专管员,已形成了区、镇(街道)、村(居)委会一体化的工作网络,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严格规范评定程序,确保城乡低保救助工作公平合理。从检查情况来看到,年,全市各村(居)委会能严格执行《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和《海口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如城乡低保(救助)对象的评定都经过:“个人申请,村(居)民小组评议,村(居)委会讨论拟定,张榜公布征求意见”这样的程序后,才向镇(街道)申报。镇(街道)对(居)村委会上报的对象入户核查,做到“四看一听”,(即看住房,看家庭成员衣着,看家庭摆设,看家庭膳食,听左邻右舍的评议后)才召开镇委、镇政府或街道办领导联席会议讨论审定,再向区民政局低保中心申报。抽查的24个村委会、20个居委会都能按规定程序申报低保(救助)对象,

抽查的30个城乡低保家庭所在自然村、居委会群众都认为救助合理合法、公平公正。

三是认真按规定发放程序办事,各类社会救助发放手续完备。如低保(救助)金由镇(街道)组织发放,做到五有:有名册、有领取登记表、有救助卡、有发放责任人、有领取人签名或盖章。领取对象和数量在各村(居)委会张榜公布。非银行发放者,由发放责任人按低保(救助)名册发放,低保(救助)对象凭低保证、救助卡领取,发放人、领取人签名盖章。对行动不便的低保(救助)对象,由至少二名村干部送到家中。这次检查的16个镇、20个街道办低保(救助)金

发放手续齐全,管理都较为规范。

四是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对低保(救助)金的发放,市、区各级民政坚持跟踪督查,督导按规定及时将低保(救助)金下拨到各镇(街道)。对各镇(街道)的发放情况,市、区各级民政深入村(居)委会入户检查,确保了各项社会救助金额专款专用,足额到位。从检查的情况看,去年拨给各区的低保金,春荒、冬令救济金,城乡医疗救助金,年“两节”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金等各项救助金,都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有克扣、挪用的现象。

三、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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