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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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评价〔2011〕99号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照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和集团化管控需求,坚持整体规划、科学适用、成本效益、财务业务一体化等原则,统一制定集团财务信息化建设规划,明确财务信息化总体目标和分阶段任务,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做到与集团整体信息化规划同步、系统集成、标准统一、信息共享。

对于财务信息化水平较高的企业,应当与国际先进企业对标,结合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持续优化财务信息系统功能,推进全球业务信息化、财务服务集中化;对于财务信息化水平一般、尚处于建设和完善过程中的企业,应当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不同信息系统的集成,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成功能完善、财务与业务相统一、运行高效安全、覆盖集团全部子企业和所有业务领域的财务信息系统;对于财务信息化基础较为薄弱的企业,应当制定适合企业经营管理特点的系统框架、软件平台和实施方案,兼顾技术先进性和操作实用性,考虑未来扩展性和系统兼容性,做好软件系
统选型和网络布局,力争在“十二五”末建立满足企业经营管理需要、功能较为完善的财务信息系统。

三、夯实财务信息化基础工作。

财务信息化基础工作是关系财务信息化成败的关键。

中央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制度统一、流程梳理和分类编码等标准化建设基础工作。

一是应当建立健全集团统一、完善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等各项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应当根据国家发布的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统一集团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内部交易、财务报告等各项财务会计制度;三是应当对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经营环节进行业务流程梳理与再造,加快财务业务一体化进程,优化和完善资金、投融资、预算、成本控制、风险预警、考核评价等管理程序;四是应当对会计科目、物资、产品、
码,
现和分析报告。

风险管控系统主要指根据职责分离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实现在线审计、内部控制与评价、风险防范与评估等功能。

五、深化财务信息系统应用管理。

财务信息系统只有投入使用才能有效发挥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提升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效率的作用。

各中央企业应当克服“重建设、轻应用”的倾向,切实抓好系统的应用管理。

对已经具备上线运行条件的系统或模块,应当组织力量及时投入使用,做好数据迁移和系统初始化工作,确保数据资料连续完整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加强系统的应用培训和运行维护,定期对系统的软硬件及网络环境进行检测,对数据进行同城和异地灾备,并根据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新需求,持续改进与优化,
增强系统的适应性、扩展性和安全性。

系统应用过程中,应当做到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深度融合,防止信息孤岛和业务系统外循环。

六、强化财务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财务信息化是现代信息技术与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跨专业领域的复合型人才是做好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实施、稳定运行与深化应用的重要保障。

中央企业在推进财务信息化工作中,应当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有条件的企业应当设立相应机构和专门岗位,配备既懂财务又掌握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充实人才队伍力量,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创建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人才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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