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高温费的发放条件-

什么是高温费的发放条件-
什么是高温费的发放条件-

什么是高温费的发放条件?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每年到了夏天,很多户外工作者可以拿到一笔来自企业的高温费,这笔钱虽然不多,但是也是职工的一项福利。当然,企业发放高温费是要在一定条件下的,不符合条件的话,企业不发高温费也是合法的。那么,什么是高温费的发放条件?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高温费的发放条件?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

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企业在高温天气期间,

应遵守国家、省防治高温职业危害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到高温补贴?

范围包括室内室外多个工种,按照《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三、拿不到高温补贴怎么办?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

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通过这篇文章,大家应该知道了什么是高温费及发放条件了。按照国家防暑降温条例的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在露天工作,最高日气温超过35度,或者在室内工作,温度超过33度的,企业就应该发放高温费。如果企业没有发放,劳动监管部门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补发。

2017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发放标准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2020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2020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2020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规定 防暑降温费亦可称为高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高温补贴。 【防暑降温费标准】: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常见高温工作岗位包括建筑工、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 【发放范围】: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发放时间】: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例如辽宁省每年6、7、8月3个月向劳动法发放防暑降温费;例如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6-9月。 【法律依据】: 【温馨提示】: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由于我国各城市情况存在差异,高温补贴标准(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发放时间并未统一,均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发放标准,但高温费基本上分月

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不能用绿豆汤凉茶等代替 防暑降温费不是福利,而是工资中的一部分。如果你所在的单位蓄意规避政策不发高温津贴,或者用绿豆汤、凉茶、冰棍等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征收比例则归入工资总额计算。 防暑降温费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防暑降温费(下称高温津贴)。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费用。 相关问题解答

2020年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20年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 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 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 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 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 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 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 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 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 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 为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 贵州,8元每人每天,与天津相差2倍。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2020全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表

2020全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表【2020全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表】中央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预计5月18日白天,内蒙古中东部、吉林西部、辽宁西部、北京、天津、河北大部、山东北部、河南北部及新疆南疆盆地等地有35℃以上的高温天气,其中,内蒙古东部地区、河南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最高气温有37~39℃,内蒙古东部偏南局地可达40℃。20日开始,上述地区的高温天气范围将明显减小。提醒人们做好防暑降温措施。 北京 120元/月(室内高温作业) ;180元/月(室外高温作业) 6月-8月 河北 1.5元/小时(室外) 5月21日-8月31日 ;1元/小时(室内) 6月11日-8月20日 浙江 225元/月(高温作业人员) ;180元/月(非高温作业);145元/月(一般工作人员) 6月-9月 山西 240元/月 6月-8月 上海 200元/月 6月-9月 江苏 200元/月 6月-9月 辽宁 200元/月 7月-9月 福建 200元/月 5月-9月 内蒙古 180元/月 广东 150元/月 6月-10月 广西 100-200元/月 6月-10月

湖南不低于150元/月 7月-9月 江西 240元/月(室外);160元/月(室内) 6月-9月 山东 200元/月(室外);140元/月(室内) 6月-9月 甘肃 12元/天(高温、露天);8元/天(其他) 6月-9月 天津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均工资的12% 6月-9月 湖北 12元/天 6月-9月 河南 10元/天 陕西 25元/天 6月-9月 海南 10元/天 4月-10月 云南 10元/天 吉林 10元/天以上 四川 8-12元/天 新疆 10-20元/天 安徽不低于10元/天 宁夏 12元/天(高温、露天) 8元/天(其他) 6月-9月 重庆不低于5、10、15元/天 5月-10月 贵州 8元/天或168元/月 6月-9月 【夏季如何防暑】1、及时补充水分 但应少喝饮料。果汁、可乐、雪碧、汽水等饮料中,含有较多的糖精和电解质,喝多了会对胃肠产生不良刺激,影响消化和食欲。因此,夏季应多喝白开水或淡盐(糖)开水。 2、口渴后不宜狂饮 劳动和运动大量出汗后,不宜大量饮用白水,应适当补充些

2020高温补贴规定发放标准

2020高温补贴规定发放标准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广西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 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 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 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但现实中,一些建筑企业发几箱饮料就代替高温津贴了,这种做法行不行?按照规定,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付出的 额外劳动消耗所给予的额外的必要补偿,要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 以实物来代替。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份明确了本地区的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而其中山东、陕西等地都是在去年上调了津贴 标准。 例如,去年,山东省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的津贴从每人每月由120元涨至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涨至 140元。这也是该省自2006年以来首次上调这一标准。陕西省的高 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 另外,河北省也在去年制定了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根据该标准,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5元;没 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 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元。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区的发放时间段为6到8月,而海南省的发放 时间长达7个月,为4到10月。 河北省因南北跨度长,气温差别大等原因,实行夏季高温津贴差别时长。其中,冬季取暖期标准不超过4个月(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冬季取暖期标准超过4 个月(不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 日执行。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 况适时调整。 记者统计发现,在已经明确高温津贴标准的省份中,部分地区的标准已经多年未涨。 例如,广东目前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这一标准从2007年开始至今都未调整;河南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 10元,这一标准也是2008年就已制定的。 而与其他省份不同,目前,天津高温津贴已经实行动态调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发放。 “根据现在的物价水平,每个月一两百元的高温津贴标准还是少了些。”北京某驾校教练王师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师傅说,因为属于室外高温作业,6到8月期间,他每月可以 领到200元高温津贴。虽然这一水平已经高出了北京市规定的高温 津贴标准,但是王师傅认为,相较于近年来的工资、物价上涨情况,补贴并不算高。 “高温津贴是岗位津贴,是一种劳动补偿,其调整还是应该与工资挂钩。”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

2019年高温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2019年高温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 防暑是每年夏至将至的必要措施,在面对高温条件,员工依然坚守在自己的岗位。对于防暑措施,劳动部门也发出了相应的通知,规定相应的企业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高温补贴。那么2017年高温费发放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2017年高温费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标准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

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常见高温工作岗位包括建筑工、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 发放范围: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发放时间: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例如辽宁省每年6、7、8月3个月向劳动法发放防暑降温费;例如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6-9月。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由于我国各城市情况存在差异,高温补贴标准(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发放时间并未统一,均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发放标准,但高温费基本上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不能用绿豆汤凉茶等代替 防暑降温费不是福利,而是工资中的一部分。如果你所在的单位蓄意规避政策不发高温津贴,或者用绿豆汤、凉茶、冰棍等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

广东省xx年防暑降温费标准

广东省xx年防暑降温费标准 迎来6月份了,又到了要发放高温补贴的季度了,今年广东省 高温补贴的发放月份是什么时候?发放标准又如何呢?根据大家关心 的内容了xx年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相关内容,赶紧一起来看 看吧。 1、高温补贴发放月份 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的时间。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 天数折算高温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 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3、这些人可以享有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 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4、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津贴发放由用人单位举证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对于从事高温作业的 劳动者,高温津贴是对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但劳动者因事假、旷工、休假等未提供劳动的,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这为用人单位特殊情况下如何发放高温津贴提供了依据。 若用人单位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非全日制用工以及 实行特殊工时的高温津贴又该如何发放?“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 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 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两种特殊工时的高温作业人员,则要按月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据悉,用人单位按月发放高温津贴,须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 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不发高温津贴最高罚1万元 按照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相关单位将面临《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

2020年关于福建省高温补贴标准

2020年关于福建省高温补贴标准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810元。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5月到9月,共5个月。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 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 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 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 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 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 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 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 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出行躲避烈日 夏日出门记得要备好防晒用具,最好不要在10点至16点时在烈日下行走,因为这个时间段的阳光最强烈,发生中暑的可能性是平 时的10倍!如果此时必须外出,一定要做好防护工作,如打遮阳伞、戴遮阳帽、戴太阳镜,有条件的最好涂抹防晒霜;准备充足的水和饮料。此外,在炎热的夏季,防暑降温药品,如十滴水、仁丹、风油 精等一定要备在身边,以防应急之用。外出时的衣服尽量选用棉、麻、丝类的织物,应少穿化纤品类服装,以免大量出汗时不能及时 散热,引起中暑。老年人、孕妇、有慢性疾病的人,特别是有心血 管疾病的人,在高温季节要尽可能地减少外出活动。 2、别等口渴了才喝水 不要等口渴了才喝水,因为口渴已表示身体已经缺水了。最理想的是根据气温的高低,每天喝1.5至2升水。出汗较多时可适当补

2014年江苏高温费发放标准和实施要求

2014年江苏高温费发放标准和实施要求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 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近日,北京发布室外和室内作业的高温津贴最低标准分别上升至每月180元和120元,分别上调60元和30元,高温津贴自6月起计入工资总额。江苏省今年不打算调整高温费,依旧执行2011年规定,即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 江苏省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省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据了解,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除了火炉重庆将最低温度条件设定为37℃之外,其余各省份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几乎一样,均是露天35℃、室内33℃。补贴方式分为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像上海、江苏等为月补,每月200元;而重庆、天津为日补,重庆为每日20元,天津为每日24元。 高温费于2013年5月1日被纳入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工作的,或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高温费的,逾期未改正,将给予行政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去年6月到10月,有部分企业高温费发放有不合规定的状况,比如用清凉油、毛巾、凉茶、西瓜等防暑降温福利,来冲抵高温费。有的劳动者虽然问清楚了政策,知道自己符合拿高温费的条件,但是最终还是放弃,因为不想和老板撕破脸皮,砸了自己的饭碗。也有人直接投诉,最后经过相关部门协调,双方各自让步解决。总体来说,国企执行状况良好。 关于做好企业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夏季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在高温季节,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减轻劳动强度,保证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19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19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一、深圳高温补贴发几个月,总共多少钱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目前,各地都在调整高温津贴的标准,北京的高温津贴7月7日宣布要翻倍。 在2009年,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曾规定,从6月至10月期间,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可获得150元补贴,而非高温工作人员的补贴为100元,高温补贴移动发放5个月。 对于高温作业的职工,高温津贴属于职工工资范畴,用人单位应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在每年6月-10月发放,高温津贴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 二、27地高温津贴标准 地区发放金额(元/月)时间 北京180(室外)120(室内)6-8月 浙江225(高温作业) 180(非高温作业) 145(一般工作)6-9月 山西2406-8月

上海2006-9月 江苏2006-9月 辽宁2007-9月 福建2005-9月 内蒙古180 广东1506-10月 湖南不低于1507-9月 广西100-2006-10月 江西240(室外)160(室内)6-9月 山东120(室外)80(非高温)6-9月 甘肃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6-9月 天津全市职工日均工资12%6-9月湖北12元/天6-9月 河南10元/天 陕西10元/天6-9月 海南10元/天4-10月 云南10元/天

高温费发放标准

2019高温费发放标准 高Array温费是一种针对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劳动者的补偿,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的高温规定不同,因此也导致了不同地区的劳动者所能获得的高温费是不一样的。接下来,小编提供2015高温费发放标准,仅供参考。 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1、江苏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 ▲ ?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 35℃下露天工作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21元/天。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6、广东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 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 ? 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10、江西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12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0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80元/月。 ▲11、重庆 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12、陕西 每天10元。

2020福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20福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17福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福州发放时间:5个月(5月、6月、7月、8月、9月) 福州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 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职工可维权 福州市总工会经技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温补贴的主要监管部门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会主要是配合人社局的工作,开展 检查。如果职工碰到企业没有发放高温补贴的,可以通过两个途径 维权,一是向劳动部门反映,二是拨打职工维权热线12351。如果 投诉人所在单位有工会组织的话,总工会也将全力配合跟踪事件进展。 2017其他地方高温补贴标准 山东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浙江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 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 江西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 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天津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广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 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陕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天10元。 北京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北京发放时间:6月、7月、8月 【发放标准】: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 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高温补贴发放管理办法(2篇)

高温补贴发放管理办法(2篇)高温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篇: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有关高温津贴的发放,适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高温津贴的发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第四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第五条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

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第六条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第五条的规定折算高温津贴,如当月折算后的高温津贴高于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月高温津贴标准的,可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 第七条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第八条高温津贴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并可年度调整。 第九条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税前扣除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高温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第二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

2020年浙江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20年浙江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浙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25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企业要进一步增进对职工的关爱,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切实减轻高温工 作环境下职工的劳动强度并适当增加休息时间,为职工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 活条件。要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有关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 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 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 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 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 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 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 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16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及其标准

2016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及其标准 夏季快要到了,不少在户外或者长期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务工人员可享有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由于每个省市对高温补贴标准的规定不同,因此不同地区的劳动者获得高温补贴的数额也是不同的。下面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五一小长假过后,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高温季节,一些地将出现高温天气。在高温天气中,不少在户外或者长期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务工人员有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那么对于即将到来的2016年夏季,2016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往下看! 全国各地2016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湖北

高温补贴包括什么行业

高温补贴包括什么行业 高温补贴包括什么行业第一类工作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 第二类工作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哪些人有高温补贴判断标准有两个,符合其一即算 第一种标准:从事露天岗位工作。 第二种标准: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注: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应发放高温补贴存争议,则可申请劳动仲裁,同时“谁主张谁举证”。 高温补贴的意义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有统计数据表明,7、8、9三个月的安全事故占到全年事故的三成还多,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 当高温已经超越了简单的自然现象,越来越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它“烤”验的就不仅仅是市民,同时考验着政府及

公共管理部门的危机应急能力. 由此可见,高温劳动保护和高温补助应该得到法律关怀和制度保障,国家和各级地方立法机构应该尽快将一定条件下的高温天气确定为自然灾害的一种,用法律来保障高温天气下公民的健康权,明确高温劳动保护的主管部门,并针对高温条件下职工作业如何进行劳动保护给予具体规定,对从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热等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给予具体规定,对高温劳动保护补助也予以明确,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高温补贴发放存在的问题一是这些规定往往由一个地方的某个部门出台,缺乏权威,劳动保护主体部门不明确,在监督、行政执法、纠纷处理等问题的处理上,容易在各部门的“怠慢”中搁浅; 二是规定本身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模棱两可,难以有效实施,例如何为高温作业?休息时工资、津贴如何?等等; 三是关怀的力度不够,显得不足为道,例如陕西一日给工人补偿1.2元,恐怕还不够买一瓶农夫山泉的。多数企业至今落实不到位,八成人难足额拿到高温津贴。持续的酷暑高温下,高温津贴却得不到落实,向有关部门投诉,却因为工作难找不敢惹恼单位而放弃维权。“高温补贴执行难因缺乏法律约束,企业多掏钱无疑增加了成本支出。”湖北省劳保厅相关工作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高温津贴执行不到位或不执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国许多城市针对高温天气也曾发布过紧急“通知”或“规定”,但是“通知”、“规定”毕竟不能替代法律,执行起来并不尽如人意。

2020年高温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

2020年高温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 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 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 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 津贴。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 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 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 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 标准发放。 根据国家人社部门所下发的高温补贴通知里可以了解到,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 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 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 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 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发饮料不能替代高温津贴 新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规定:禁止用饮料等降温品 充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 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防暑 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 根据《通知》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

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 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发放不能凭企业意愿 由于高温津贴规定不具有强制性,各个企业执行情况参差不齐。公司规模大小,效益好坏对高温津贴实施有很大影响。市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外资及中外合 资企业,是各类企事业单位中执行高温补贴制度较好的单位。这类 单位往往都会有关于高温补贴明确规定,与此同时,一些中小公司,尤其是私营企业推行高温费的则是凤毛麟角。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 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 (粤人社发〔2012〕117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温津贴发放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有关高温津贴的发放,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高温津贴的发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第四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第五条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第六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第五条的规定折算高温津贴,如当月折算后的高温津贴高于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月高温津贴标准的,可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第八条高温津贴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并可年度调整。 第九条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税前扣除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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