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银行在华的发展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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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银行在华的发展与演变

自1845年第一家进入中国的外国银行英国丽如银行在香港设立分行,其后160多年中,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外国银行在中国的活动也随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本文以中国社会政治制度的变迁为基础,按清政府时期(1845-1911年)、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7年)、民国政府时期(1928-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1949-2006年)几个阶段分析外国银行在中国经济活动的演变情况。

关键词:外国银行银团贷款外资银行策略

2006年,随着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颁布,大量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内地。这距离新中国成立后批准进入第一家外资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进入中国过去了27年。回顾近现代中国历史,考察外国在华银行业的活动,可以间接地看到中国经济活动的演变情况。

清政府时期的外国银行

中国出现最早的外资金融机构,是英国的东方丽如银行。1845年,鸦片战争后英国占领香港仅3年,英商丽如银行就在香港设立了分行,在广州设立了分理处。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1897年在上海成立时,距这家英商外国银行在上海的成立已经落后了52年。按照外国银行进入家数的时间分布和外资银行在中国市场地位与作用的变化,可将此时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845-1864年):该时期虽然新设了不少外资银行,但其业务和作用还处于低级阶段。该银行的资本规模也较小,大体上在50万到100万镑之间;业务上发钞很少,不积极揽储,最主要业务是贸易汇兑。

第二阶段(1865-1894年):1864年总部在香港的汇丰银行成立后,外资银行在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汇丰银行从成立的1864年开始到中日甲午战争以前仅20多年的时间内,急剧扩张、形成了全国性的金融网络。与前一阶段英国银行独占的局势相比,英国银行虽仍占绝对优势,但呈现出其他国家力图挤进中国扩张金融势力的新迹象。

第三阶段(1895-1911年)。甲午战争后,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华经济侵略的加紧,外国银行在华势力大大扩展,表现为外国在华机构的增加和外国在华银行作用的扩大。

北洋政府时期的外国银行

北洋军阀政府时期,外国银行在中国的特征主要有:代表不同资本主义国家利益集团的外资银行在总量上也迅速扩张。1914-1926年外国在中国新设银行44家,分支机构125处;北洋政府时期,在华外国银行势力继续相互争夺,且互有消长。以汇丰银行为首的英资银行在本阶段仍居主导地位,日本银行和美国银行也相继参与进来,他们在组织银行团对华借款方面,互不相让;在北洋政府时期,外国银行不仅控制着对外汇兑行市,而且还操纵着整个中国金融市场。整个中国金融市场仍然处在外资银行和外国势力的操纵之中;外国银行更大量发行纸币和提供银团贷款。到20世纪20年代,外国银行在华纸币发行超过了中国各家银行的发行总额。到1925年外资银行凭借特权在中国滥发纸币数额折合银元约达32300余万元。北洋政府时期,外资银行团如著名的6国银行团贷款成为该时期各国争夺中国贷款权斗争的明证。

国民政府时期的外国银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外国在华银行业的发展状况在一定程度和某些领域内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其统治地位并未得到根本的改变,仍然是重要的金融势力。抗日战争前后,得到日本政府大力支持的日本银行业的迅猛扩张,更是这期间极为引人注目的现象。该阶段外国银行业在华活动的特征主要有:

进入20世纪以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及本国银行业的兴起,成为制约外国在华银行发展的重要力量。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中外银企之间的力量对比逐渐发生了变化。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除日本外,其他国家在华银行势力出现了停滞以及衰退的迹象。虽然20世纪20年代后外国在华银行受到中国银行业的有力挑战,尤其是20世纪30年代后,发展势头受到一定的遏制,但外国银行的实力仍然不可小视,仍然是中国国土上一支强大的金融侵略力量。

外国在华银行中,日本银行势力无论在数量和地区分布上,都已取代过去的霸主英国,形成在华外资银行中一国独大的状况。在华北和华中,都占有明显的优势,尤其在日本控制的伪满洲国,更是占有垄断的地位。

综合上述历史可以发现,自1845年以来到国民党政府垮台的100多年历史

中,进入中国的外国银行多带有母国政治色彩,具有一定的国家资本主义母国代言人特征,其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多随着资本主义母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而变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外资银行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对外商银行的政策是:已在中国的外资银行取消其特权,允许他们在遵守中国政府法令的条件下继续营业,但采取了一系列的规范和限制措施。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拉开序幕,我国政府开始有限度的批准外资银行进入。1979年新中国成立后批准进入的第一家外资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1981年,中国批准设立改革开放后的第一家外资银行分行——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1985年有关部门厦门、珠海、深圳、汕头和海南经济特区设立外资银行。1990年,配合浦东开发,批准上海对外资银行开放。1992年,又批准沿海7个城市向外资银行开放。1998年7月,中国宣布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机构的地域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在任何城市设立机构。2001年12月,中国加入WTO,对银行业开放作出承诺:入世后5年内取消地域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具有完全的市场准入,允许开办人民币零售业务。截至2006年9月末,在中国注册的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法人银行业机构共14家,下设17家分支行及附属机构;22个国家和地区的73家外资银行在中国22个城市设立了191家分行和61家支行;41个国家和地区的183家外资银行在中国24个城市设立242家代表处;在华外资银行本外币资产总额达到1051亿美元,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9%。

历史的看,受中国改革开放进程和政策影响,并为了适应当时的市场条件变化,外资银行的进入及其市场策略明显的带有阶段性。具体的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起步阶段。这个阶段从改革开放开始到20世纪80年代末。1982年中国政府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四个经济特区设立营业性金融机构,从此开始了中国金融业实质性的开放。但限于当时改革开放刚刚开始,许多政策制定都是实验性质。

外资银行在华扩张阶段。从1990-1997年是外资银行在国内迅速发展扩张的时期,外资银行在华快速发展是中国改革开放走过了十几年的历程,已经取得巨大的成果,外资机构对中国市场的前景明显看好的必然结果。

外资银行在华业务的收缩阶段。从1997年开始,外资银行在华业务经历了3年的收缩时期,其在华总资产额也出现了负增长,从1997年的379.2亿美元下降到了1999年的317.9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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