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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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案例分析
重庆师范大学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案例分析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案例适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案例来源:《金融时报》2004年4月10日报道整理
案例内容:
2004年4月8日,中国工商银行在北京分部与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诚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工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相关协议。至此,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完成,证券化产品的销售路演正式启动。此举标志着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将取得实质性突破。
案例评析:
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项目是国内商业银行首个证券化项目。该项目设及工行宁波分行账面价值约26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贷款,根据第三方尽职调查报告和资产管理与处置方案测算结果,确定预计可回收现金额,以此为基础,经评级,设立价值约为8亿元的特殊目的信托。
此次资产证券化项目参与者众多。在工行总行投资银行部牵头下,总分行联动,会同众多国内外一流投行、券商和中介机构在证券化产品结构设计、尽职调查、第三方评级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精力,对证券化相关资产进行了逐笔尽职调查,
做了半年多深入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的参与保证了工行证券化产品信托结构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作为国内一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信证券、中诚信积极参与产品结构设计和资产基础资料审核,最终确保产品能够符合市场需求。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该证券化产品结构中设计了收益保证账户和部分回购条款,并由中诚信、大公两家评级机构分别出具独立评级报告。一、不良资产证券化
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俗称呆坏账,包括逾期贷款(贷款到期限未还的贷款)、呆滞贷款(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和呆账贷款(需要核销的收不回的贷款)三种情况。其他还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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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创立初衷是为了分散抵押贷款的风险,使流动性较差的长期债权得以流动。就其含义而言,不良资产证券化就是资产拥有者将一部分流动性较差的不良资产经过一定的组合,使这组资产具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再经过提高信用,从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流动的证券的一项技术和过程。
二、参与主体
A、委托人(发起人):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它将其从贷款资产中收取款项等权利信托转让给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B、受托人(特殊目的载体):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C、受益人:在信托设立时,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信托设立后,为委托人以及通过受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信托受益权的其他人。
D、受益人代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益人代表,代表受益人行使权利。
三、交易结构
A、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以其合法拥有的资产(账面面值26.19亿元)委托给中诚信托,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为唯一受益人,取得本信托项下全部(A级,B级,C级)信托受益权,价值8.2亿元。
B、受益权转让:工行宁波分行将其享有的A级、B级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中信证券作为受益权的承销商负责承销A级和B级受益权,C级受益权仍由工行宁波分行持有。
C、由工行宁波分行委托给中诚信托,信托资产为委托人合法拥有的债权类资产,中信证券担任受益人代表。中诚信托负责信托受益和本金的分配,并以信托财产产生的现金流支付信托受益权的收益和本金。
D、工行宁波分行受中诚信托委托作为信托财产的资产处置代理人,负责信托财产的处置和现金回收。
E、信托终止,中诚信托将剩余信托财产交回工行宁波分行。四、业务流程
1、资产包概况和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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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宁波分行不良贷款证券化信托项目的财产是由宁波分行的13个营业部或支行直接负责管理和处置,这几乎是宁波分行所有的不良资产。受益权产品的资产包账面价值为33.09亿元,贷款本金总额为26.19亿元,实际收益产品为8.2亿元。从资产证券化操作成本的角度考虑,可以达到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
资产包涉及20个行业、233家贷款单位,单项资产相当分散,多样化的借款者更容易产生平稳的现金流,同时降低拖欠和违约风险。贷款笔数为864笔,其中有抵押贷款为262笔,有担保的贷款为602笔,该资产包的处置收入构成受益权产品的收益来源。尽管它们属于不良资产类别,但相对而言,比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具有更高的变现能力,也更有利于其现金流的评估,从而更有利于资产的证券化操作。
2、风险隔离和风险转移
在工行宁波项目中,A级受益权没有回购承诺。因为没有回购承诺是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很重要的特征,所以真正的实现了风险转移。发行人虽有义务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保护其利益的手段和支持,包括现金流的分层等,但投资者也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最极端的情况是,如果这26亿元不良资产一分钱都收不回来,A级受益权的投资者将遭受损失。工行宁波分行通过引入信托模式,采用“表外模式”中的SPT形式设立SPV,信托资产独立于发行人和受托人,实现风险隔离保证资产的安全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3、产品方案设计
工行宁波分行以其账面26亿元不良资产为基础,根据第三方尽职调查报告和资产与处置方案的测算结果,以确定预计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为支持,设计价值约为8亿元的特殊目的信托证券化产品,向投资者进行转让。根据资产现金流的不同信用等级,将产品的受益权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受益权产品4.2亿元持续期为一年,预期年利率5.01%,本金和利息的保障来源于账面价值为26亿元的资产池的未来现金流;B级受益权产品2亿元持续期为三年,预计年利率为5.10%;C 级受益权产品2亿元持续期为三年,未明确收益率。A、B两级受益权向机构投资者转让,持有期限不超过三年,利息按季度支付,对客户的认购要求是,最低认购额为100万人民币,并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4、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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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操作中,工行宁波分行项目采用的“信用增级”手段主要为:a、现金流分层:采用优先/次级结构;b、减少了一定数量的AAA级现金流所对应的A级受益权规模,转为用于提升B级受益权的信用级别;c、设计到期回购条款。
5、证券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