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上海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上海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上海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上海机场控制区的安全管理,维护民用航空秩序,确保航空运输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上海机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一)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人员、车辆进入受到限制的区域;

(二)控制区通行证,是指人员、车辆进出机场控制区的有效凭证;

(三)候机隔离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候机楼内划定的供已经过安全检查的出港旅客活动的区域,包括登机通道、摆渡车;

(四)国际联检区,是指海关、边检、出入境检验检疫联合检查的区域,包括国际出发联检厅、国际到达联检厅和旅客交运行李提取厅;

(五)国内抵离区,是指国内出发旅客安检待检厅和国内到达旅客交运行李提取厅;

(六)航空器活动区,是指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联络道、客(货)机坪;

(七)行李分检装卸区,是指对出港和进港行李进行分拣的场地;

(八)控制对象,是指违法犯罪、有违法犯罪嫌疑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公安机关处理或被通行证申办单位处分、辞退、开除的人员;以及违反本办法规定,被取消办证资格或通行证记分至二十分的人员。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上海浦东和虹桥机场(以下简称两场)控制区活动的人员和车辆。

第四条(管理职能)

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以下简称分局)是上海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的主管单位,分局空防处是通行证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通行证的管理工作。

两场的安检护卫等控制区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在各自机场负责通行证的查验工作。

民航某一单位单独使用、管理的控制区域,可由该单位向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分局委托该单位保卫部门制发和管理仅限于在该区域使用的通行证,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放。

第二章控制区的划分和通行证的种类

第五条(控制区的划分)

根据安全保卫的需要机场控制区划分为:

(一)国际候机隔离区;

(二)国内候机隔离区;

(三)国际联检区;

(四)国内抵离区;

(五)航空器活动区;

(六)航空器客舱;

(七)航空器货舱;

(八)货运区;

(九)航空器维修区;

(十)行李分检装卸区。

第六条(通行证种类)

通行证分为人员证和车辆证2类。根据其使用性质和期限分为:

(一)人员长期通行证(2年内有效);

(二)车辆长期通行证(2年内有效);

(三)人员短期通行证〔1天至2个月内有效,1年内有效(HID卡制作)〕;

(四)车辆短期通行证(1天至20天内有效);

(五)人员临时通行证(1次有效);

(六)特种证件(应急救援证、门禁专用证等)。

第三章通行证的发放范围

第七条(发放范围)

通行证的发放范围:

(一)人员、车辆长期通行证

长期在机场控制区内从事民航生产运输、勤务保障等日常工作和担负安全保卫、口岸查验的人员和车辆;

(二)人员、车辆短期通行证和临时通行证

短期或临时进入机场控制区进行生产运输、勤务保障、安全保卫、口岸查验、施工维修等工作的人员和车辆;

(三)特种证件

因应急救援等其它工作需要进入控制区和中心现场的人员或车辆。

第八条(对申办单位的限定和要求)

申请办理通行证的单位(以下简称申办单位),仅限于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通行证发放范围内的人员和车辆所属单位。通行证申办必须以单位名义进行,不得以本单位的名义为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申办通行证。

与民航生产保障单位签订建设、委托经营或租赁等合同的单位申办通行证,由民航生产保障单位负责申办。

申办单位应指定通行证管理专职或兼职联络员,及时有效完成各项证件管理工作。

第四章通行证的申请与办理

第九条(提交的材料)

办理人员长期通行证应提交的资料:

(一)申办单位的申请报告;

(二)申办人员汇总表;

(三)《上海机场控制区人员长期通行证申请表》或《上海机场控制区人员长期通行证变更表》;

(四)申办人员背景调查材料影印件;

(五)申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影印件。

办理车辆长期通行证应提交的资料:

(一)申办单位的申请报告;

(二)申办车辆汇总表;

(三)《上海机场控制区生产保障车辆申请表》;

(四)申办车辆行驶证影印件;

(五)具有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资格有效证件的影印件;

(六)《航空器活动区安全用车承诺书》。

办理人员短期通行证应提交的资料:

(一)《人员短期(临时)通行证专用介绍信》;

(二)申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2吋护照照片;

(三)申办单位为非本单位人员申办通行证的,应提交申办人员所在单位介绍信原件或影印件;

(四)申办人背景调查材料影印件。

办理人员临时通行证应提交的资料:

(一)《人员短期(临时)通行证专用介绍信》;

(二)申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申办单位为非本单位人员申办通行证的,应提交申办人员所在单位介绍信原件或影印件。

办理车辆短期通行证应提交的资料:

(一)《车辆短期通行证专用介绍信》;

(二)申办车辆的行驶证影印件;

(三)具有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资格有效证件的影印件;

(四)《航空器活动区安全用车(短期)承诺书》。

第十条(提交材料填写要求)

申办单位的申请报告、申办人员(车辆)汇总表必须加盖申办单位公章。

提交的影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并由申办单位盖章确认。

填写通行证申请表、变更表以及通行证专用介绍信前,必须认真阅读填表须知,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整,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申办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办人员短期通行证,无背景调查资料的,必须填写具有资质的全程陪同人员姓名及其长期通行证序号。

申办人员临时通行证,必须填写具有资质的全程陪同人员姓名及其长期通行证序号。

申办车辆短期通行证,驾驶员无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资质的,必须填写具有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资质的引领人员姓名及其通行证序号。

第十一条(通行证的办理)

分局空防处负责通行证申请的受理、审核和通行证的制发。特种证件的申办按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执行。

分局空防处负责对申办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提交材料也可通过网络传递,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分局空防处负责通行证的审核,分局负责审批。

分局空防处根据分局审批意见负责通行证的制作和发放。

第十二条(不予办理和变更)

人员通行证:

(一)未向分局提供人员信息资料或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申报的;

(二)无背景调查资料或背景调查不符合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

(三)离开原单位,通行证未注销的;

(四)被列入“控制对象”,不适宜在控制区工作的;

(五)申请办理、变更的通行区域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

(六)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七)其它不符合规定的。

车辆通行证:

(一)未向分局提供车辆信息资料或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申报的;

(二)无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资格有效证件的;

(三)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四)申请变更,原证未及时交还的;

(五)申请办理、变更的车辆通行证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

(六)无《航空器活动区安全用车承诺书》的;

(七)其它不符合规定的。

第五章通行证的管理

第十三条(申办单位的职责)

申办单位应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成立通行证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能部门管理,指定专人为证件联络员;

(二)组织空防安全教育与培训,严格遵守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有关规定及本办法,及时消除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隐患;

(三)制定通行证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报送分局备案;

(四)对申办人员和车辆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五)负责对申办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建立申办人员背景调查资料档案,发生变动应及时调整;

(六)收集本单位“控制对象”信息,及时报送分局备案;

(七)建立申办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台帐;

(八)申办通行证提交资料必须详实;

(九)提供人员和车辆信息资料,信息变更情况及时报送分局;

(十)持证人员的岗位或部门发生变动后应及时办理变更;

(十一)持证车辆的单位和用途发生变动后应及时办理变更;

(十二)携带工具物品进入控制区,应登记保管、防止遗失。

第十四条(查验规定)

通行证的式样、标识符号以分局提供的样张为准。查验人员应严格把关,严禁无证人员和车辆进入机场控制区。

持短期和临时通行证的人员进出机场控制区,应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觉接受查验。

对证件不符或违规人员,查验人员可先行扣留其证件并交分局处理。

第十五条(门禁的申请与授权)

申办单位根据持证人的工作需要,向机场门禁系统管理部门提出使用门禁的申请。

门禁授权范围是长期在机场控制区内从事为旅客提供服务、保障的工作人员。

门禁的开通由门禁系统管理部门根据通行证的有效通行区域授予使用权限。

第十六条(培训和考核)

申办长期通行证的人员,必须参加由分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持有长期通行证的人员,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被记分的,按“分值管理”的规定进行培训。

第十七条(陪同、引领人员的安全责任)

陪同人员应全程落实陪同责任,并对持证人在控制区内的行为负责。

引领人员应全程落实引领责任,并对被引领车辆及驾驶、乘坐人员在控制区内的行为负责。

第十八条(审验规定)

人员、车辆长期通行证每年进行一次审验,特殊情况下分局可随时进行审验。

第十九条(变更规定)

持证人员的岗位或部门和持证车辆的单位发生变动时,申办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原证交分局空防处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注销规定)

持证人员发生调离、退休、辞职、辞退、开除等情况,申办单位应在十日内收回通行证交分局空防处注销。

持证车辆重新调配或报废时,申办单位应在十日内将车辆通行证交分局空防处注销。

申办单位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至分局空防处更新上述人员、车辆的信息资料。

第二十一条(保管规定)

短期和临时通行证有效期满,申办单位应及时回收,统一保存,保存期满三个月后方可销毁。

通行证应当妥善保管,非工作期间通行证应统一保管。

通行证遗失应由申办单位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分局空防处,分局空防处应采取措施,并向有关单位发出查控通知。

遗失通行证的单位和人员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补发规定)

车辆通行证遗失不予补办。

人员长期通行证遗失,三个月内不予补发,因工作需要进入机场控制区的,可视情办理短期或临时通行证。造成后果的不予补办。

人员短期或临时通行证遗失,在原证有效期内不予补办。

第二十三条(收费规定)

分局根据有关规定收取通行证的制作费用。

第六章通行证的使用

第二十四条(门禁规定)

持证人员在使用门禁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使用门禁时,必须服从机场门禁系统管理部门的管理;

(二)使用门禁(包括遇多人同时通过和门禁处于打开状态)必须按规定验证和输入个人密码;

(三)通过门禁通道后必须及时关门;

(四)未经许可不得带人进出门禁通道或使用门禁电梯;

(五)使用门禁进入机场控制区,携带的物品必须经过安检;

(六)必须按规定使用门禁专用证。

第二十五条(使用规定)

持证人员使用通行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进出控制区必须服从查验人员的检查;

(二)持长期通行证的人员进出控制区,应主动通过出入口验证识别系统,对所持证件进行识别;

(三)人员和车辆进入控制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和放置通行证;

(四)必须在通行证的有效时限、可通行范围或区域内使用;

(五)持短期和临时通行证的人员进出控制区,应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觉接受查验;

(六)长期通行证必须按时审验;

(七)进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的物品,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国家规定免检的除外;

(八)不得进入与本单位生产保障工作无关的航空器;

(九)旅客登机时,地面工作人员不得与旅客同时登机;

(十)不得利用通行证经工作人员通道乘坐航班抵离机场;

(十一)通行证遗失必须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失。

第二十六条(禁止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的相关规定,持证人员,严禁以下行为:

(一)使用伪造、复制、涂改以及审验不合格的通行证;

(二)转借、冒用通行证;

(三)进入控制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的物品,拒绝安全检查;

(四)人员、车辆在航空器活动区内不避让航空器;

(五)随意穿越航空器活动区跑道、滑行道;

(六)车辆、设备在控制区内不按指定位置停放;

(七)人员、车辆在控制区内不按规定路线行进;

(八)在机场控制区内教练车辆驾驶;

(九)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十)扰乱机场控制区秩序的其他行为。

根据《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持证人员在航空器活动区内,严禁以下行为:

(十一)驾驶与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车辆;

(十二)驾驶车辆行驶至STOP线时不停车观望;

(十三)在航空器活动区违反规定超车或超速行驶;

(十四)驾驶车辆停靠航空器后,驾驶员未随车等候;

(十五)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标志;

(十六)不按规定拖挂行李车;

(十七)驾驶未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十八)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十九)驾驶车辆与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以及警卫车队争道抢行、紧随尾追或超越、穿插警卫车队;

(二十)驾车不按规定靠近航空器或从机翼下穿行;

(二十一)涂改、伪造、挪用、转借或骗取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车辆通行证;使用涂改、伪造、挪用、骗取或失效的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车辆通行证;

(二十二)无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在航空器活动区驾驶机动车辆;

(二十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而驾驶机动车辆;(二十四)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仍驾驶车辆。

根据《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持证人员在控制区内,严禁以下行为:

(二十五)在控制区非吸烟区、航空器活动区及该区域内行驶、停放车辆的驾驶室、车厢内吸烟;

(二十六)擅自移动、损坏控制区内消防设施设备;

(二十七)在影响航班生产运行的区域内维修车辆;

(二十八)在控制区内擅自存放、使用、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二十九)违反特种车辆加油规定;

(三十)在控制区内擅自动用明火。

根据《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持证人员在航空器活动区内从事不停航施工,严禁以下行为:

(三十一)未经批准,在机场内进行不停航施工;

(三十二)不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三十三)未配足两名接受过机场安全培训的施工安全检查员在现场监督;

(三十四)未经过培训申办通行证(包括车辆通行证);

(三十五)施工人员和车辆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出施工区域。临时进出施工区域车辆,未落实全程引领;

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其它规定)

浦东或虹桥机场互为航班备降时,执行保障任务的人员、车辆持有的异地机场的通行证可在备降机场使用,并在对应的控制区内通行。

门禁专用证不作为控制区通行的单独凭证。

第七章处罚

第二十八条(处罚权限)

对违反通行证管理和使用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由分局实施处罚。

对违反门禁使用规定的人员,由机场门禁系统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门禁的使用,情节严重的由分局处罚。

第二十九条(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记分;

(二)暂停使用通行证;

(三)暂扣通行证;

(四)吊销通行证;

(五)取消办证资格;

(六)责令申办单位整改;

(七)暂停申办单位办理通行证;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记分处理)

分局对在控制区内违反各类规定的持长期通行证的人员实行记分处罚。

具体记分标准按附则第三十三条的“分值管理”执行。

第三十一条(对持短期、临时证人员的处罚)

持短期通行证的人员,违反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暂扣通行证三日以上七日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通行证;造成后果的,取消办证资格,列入“控制对象”。

持临时通行证的人员违反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吊销临时通行证,并对陪同人进行记分;情节严重的,取消陪同人陪同资格;造成后果的,取消持证人及陪同人办证资格,列入“控制对象”。

第三十二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分值管理)

(一)分值管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民用机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持证人的违规、违章行为予以记分。

(二)分局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上海市消防条例》、《民用机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和本办法等规定的持证人直接记分,并出具记分处罚单。机场监察大队、安检护卫、飞行区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依照其管理职责,对控制区内的违章违规持证人按各自规定处理后,将处理情况报分局,由分局对违章违规人员进行记分。

(三)通行证的分值管理采用二十分制,记分累计五分为黄色警告,累计十分为橙色警告,累计二十分为红色告知。

通行证分值记分累计五分,由分局空防处开具黄色警告通知单,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持证人所在单位。黄色警告表示持证人通行证暂停使用七日,所在单位应在七日内完成对该员工的教育培训,填写回执单送达分局空防处备案。由空防处恢复该通行证的使用权。

通行证分值记分累计十分,由分局空防处开具橙色警告通知单,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持证人所在单位。橙色警告表示持证人通行证暂停使用三十日,同时持证人应参加分局空防处组织的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空防处恢复其通行证的使用权。

通行证分值记分累计二十分,由分局空防处开具红色告知单,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持证人所在单位。红色告知表示持证人已被取消通行证的使用权和吊销通行证,并被列入“控制对象”。

所在单位不履行教育培训职责或当事人拒不参加培训的,逾期三十日的,空防处将吊销其通行证。

(四)开具记分处罚单或警告(告知)通知单时,应当告知被处罚人违反的条款、查询方式等。被处罚人应当在记分处罚单或警告(告知)通知单上签名。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执行人履行告知义务后在被处罚一栏注明“拒签”字样。

记分处罚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当事人联,第二联为执行联,第三联为存根联。第一联交被处罚人,第二联送交分局空防处,空防处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执行记分操作。

警告(告知)通知单一式两联,第一联为当事人联,第二联为存根联。当事人联由空防处负责送达当事人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

(五)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章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处罚,由分局空防处一并记分。

通行证分值记分以通行证有效期为计算周期。暂停使用通行证的期限自分局空防处开具警告通知单之日起计算。通行证暂停使用期可跨证件有效期执行。

持证人由于工作单位或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而需要变更通行证时,已记分值保持不变。

(六)当事人对处罚结果有异议的,由通行证申办单位向分局空防处提出复核申请。

第三十四条(具体罚则)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分局可责令申办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申办单位办理通行证;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机场门禁系统管理部门对持证人处暂停或取消门禁的使用;情节严重的,分局按分值管理的规定,处记三分以上五分以下,造成后果的,记六分以上十分以下;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分局按分值管理的规定,对持证人处记分二分,情节严重的,记三分以上五分以下;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六项至第十项规定的,分局按分值管理的规定,对持证人处记分三分,情节严重的,记五分以上十分以下;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十一项规定的,分局按分值管理的规定,对持证人处记分五分,情节严重的,记五分以上十分以下,造成后果的,记二十分;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有关职能部门对持证人予以处罚,分局按分值管理的规定,同时处记分二十分;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由有关职能部门对持证人予以处罚,分局按分值管理的规定,同时处记分三分以上五分以下,情节严重的,记五分以上十分以下,造成后果的,记二十分;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六项至第十项规定的,由有关职能部门对持证人予以处罚,分局按分值管理的规定,同时处记分二分,情节严重的,记三分以上五分以下,造成后果的,记六分以上十分以下;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十一项至第十九项规定的,由有关职能部门对持证人予以处罚,分局按分值管理的规定,同时处记分二分,情节严重的,记三分以上五分以下,造成后果的,记六分以上十分以下;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项至第二十四项规定的,由有关职能部门对持证人予以处罚,分局按分值管理的规定,同时处记分五分,情节严重的,记六分以上十分以下,造成后果的,记十五分以上二十分以下;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五项至第三十项规定的,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规定对持证人予以处罚,分局按分值管理的规定,同时处记分三分,情节严重的,记五分以上十分以下,造成后果的,记十五分以上二十分以下;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项至第三十五项规定的,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规定对持证人予以处罚,分局按分值管理的规定,同时处记分五分,情节严重的,记六分以上十分以下,造成后果的,记十五分以上二十分以下;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规定的,由有关职能部门对持证人予以处罚,分局按分值管理的规定,同时处记分二分,情节严重的,记三分以上五分以下,造成后果的,记六分以上十分以下。

第三十五条(有关标识的解释)

(一)长期通行证上“P”,是指持证人员具有陪同资质;

(二)长期通行证上标识符号,是指持证人员在航空器活动区具有驾驶机动车辆的资质,图中英文字母表示准驾车型;

(三)长期通行证上标识符号,是指持证人员具有从事专机保障工作的资质;

(四)长期通行证上“A” 标识符号及短期、临时通行证“国际”是指国际候机隔离区;

(五)长期通行证上“B” 标识符号及短期、临时通行证“国内”是指国内候机隔离区;

(六)长期通行证上“C” 标识符号及短期、临时通行证“联检”是指国际联检区;

(七)长期通行证上“D” 标识符号及短期、临时通行证“抵离”是指国内抵离区;

(八)长期通行证上“E” 标识符号及短期、临时通行证“机坪”是指航空器活动区;

(九)长期通行证上“F” 标识符号及短期、临时通行证“客舱”是指航空器客舱;

(十)长期通行证上“G” 标识符号及短期、临时通行证“货舱”是指航空器货舱;

(十一)长期通行证上“H” 标识符号及短期、临时通行证“货运”是指货运区;

(十二)长期通行证上“I” 标识符号及短期、临时通行证“维修”是指航空器维修区;

(十三)长期通行证上“J” 标识符号及短期、临时通行证“行拣”是指行李分检装卸区。

第三十六条(应用解释部门)

本办法由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二○一○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原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颁布的《上海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

二○○九年七月一日

国际机场控制区人员证件模拟试题

申领**国际机场控制区人员证件模拟试题 一、填空题 1、机场护卫部、安检站、机场公安局和驻场武警部队的执勤人员负责日常控制区证件的查验。 2、持证人员乘机时,严禁使用通行证件代替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登机牌通行控制区道口(通道)。 3、持证人员应按照通行证授权区域通行。在进入滑行道、联络道和跑道区域前,必须同时报经空管塔台同意。 4、通行证查验门禁是指用于辨别证件真伪的门禁点位,主要分布在机场控制区道口(通道)处。 5、持证人员在进入机场控制区前,应当对其证件和携带的物品进行自检自查,严防将无效证件、违禁品和限制物品带入机场控制区。 6、申办通行证应当遵循如实申办、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 7、持证人员在进入机场控制区前和在机场控制区内活动时,应服从和配合机场执勤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8、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是指在长水机场控制区内工作的人员或因工作需要进出控制区的人员、车辆获得批准后进出机场控制区的凭证。 9、佩戴通行证须使用长水机场配套统一的通行证外套和挂带。 10、通行证遗失、被盗、被抢的,申办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经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的遗失证件情况材料交机场护卫部报失。 11、持证人员在进入机场控制区设有智能读卡和生物识别系统的道口(通道)时,应分别履行读卡验证和生物识别程序,通过检验后方可进行安全检查程序。 12、多个持证人员通过同一门禁时,应逐一顺序、及时关闭刷卡验证,通过后及时关闭通道门,防止他人尾随。 二、选择题 1、机场护卫部是通行证的主管部门,负责通行证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核、培训考核、证件制发、、工作。( A ) A. 使用监管,违规查处 B.发放回收,统一保管 C.注销挂失,违规查处 D.使用监管,背景调查 2、通行证件分为 4类。Ⅰ类为两年期限期专用证件,Ⅱ类为一年期内限期专用证件,Ⅲ类为引领通行证件,Ⅳ类为应急专用证件和引领标识。其中,持类通行证件出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须由授权指定持Ⅰ类证件或Ⅱ类中一年期限期证件的人员进行全程陪伴、引领和管理。(C) A.Ⅰ B.Ⅱ C.Ⅲ D.Ⅳ 3、申办通行证应当遵循、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 D ) A.安全第一 B.预防为主 C.综合治理 D.如实申办 4、在内场道路通行的车辆、人员遇有航空器滑行或拖行时,在航空器一侧安全距离外避让,不得在滑行的航空器前米内穿行或米内尾随。(A) A.200,50 B.100,50 C.200,100 D.150,50 5、通行证持有人应当自觉遵守长水机场控制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自觉维护机

控制区通行证件检查

广州白云机场控制区通行证(长期、绿色) 报告考评员:此证件是地方机场证件属于人员使用的证件,证件名称是广州白云机场控制区通行证(长期证件),使用范围是(0—9、F1—F3)。查验时要人证对照查验证件上的内容是否相符并有效(证件有否过期?)。 广州白云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短期、褐色) 报告考评员:此证件是地方机场证件属于人员使用的证件,证件名称是广州白云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短期证件),使用范围是(0—9、F1—F3)。查验时要人证对照查验证件上的内容是否相符并有效(证件有否过期?)。 广州白云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临时、淡绿色、纸质)报告考评员:此证件是地方机场证件属于人员使用的证件,证件名称是广州白云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临时证件),持此证人员需要相应的引领人带领才可进入隔离区,(此证只可进入1区域)。查验时要人证对照查验证件上的内容是否相符并有效(证件有否过期?)。

白云机场控制区临时通行证(当次有效)报告考评员:此证件是地方机场证件属于人员使用的证件,证件名称是白云机场控制区临时通行证(当次有效),此证只允许当次进入国内到达和登机桥接送某一航班(MU5311)。查验时要人证对照查验证件上的内容是否相符并有效(证件有否过期?)。 白云机场控制区车辆通行证(长期) 报告考评员:此证件是地方机场证件属于车辆使用的证件,证件名称是白云机场控制区车辆通行证(长期),该证车辆准入道口(1、3、5—12)可通行区域(5—9)。查验时要车证对照查验证件上的内容是否相符并有效(证件有否过期?)。 白云机场控制区车辆通行证(短期证件)报告考评员:此证件是地方机场证件属于车辆使用的证件,证件名称是白云机场控制区车辆通行证(短期证件),该证车辆准入道口(1、3、5—12)可通行区域(5—9)。查验时要车证对照查验证件上的内容是否相符并有效(证件有否过期?)。

机场通行证

一、单项选择题 1、为加强的安全管理,维护民用航空秩序,确保航空运输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上海机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上海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B A、机场 B、上海机场控制区 C、隔离区 D、航空器 2、机场控制区是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入受到限制的区域。C A、工作人员 B、货运车辆 C、人员、车辆 D、旅客 3、控制区通行证是人员、车辆进出机场控制区的。A A、有效凭证 B、唯一证件 C、长期证件 D、特种证件 4、上海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上海控制区活动的人员和车辆。C A、浦东 B、虹桥 C、浦东和虹桥机场 D、单一机场 5、是上海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主管单位。C A、驻场单位 B、安检护卫 C、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 D、机电信息 6、以下符合控制区长期人员通行证受理条件的是。A A、长期在机场控制区内从事民航生产运输等工作人员 B、短期在 机场控制区内从事民航生产运输等工作人员C、临时在机场控制区 内从事民航生产运输等工作人员D、因应急救援等工作需要进入控 制区的人员 7、安检护卫保障部作为控制区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在机场负责通行证的。D A、制发工作 B、信息保障工作 C、人员审查工作 D、查验

工作 8、根据安全保卫的需要机场控制区划分为。C A、八个区域 B、九区域 C、十个区域 D、十一个区域 9、人员长期通行证内有效。B A、长期 B、2年 C、10年 D、5年 10、首次申办控制区通行证人员应携带本人在办证窗口通过面见审核。A A、有效身份证件 B、户口簿 C、通行证 D、工作证 11、车辆长期通行证内有效。B A、1个月 B、2年 C、2个月 D、5年 12、人员临时通行证有效。D A、1个月 B、2个月 C、多次 D、1次 13、民航单位单独使用、管理的控制区域,该区域使用的通行证。C A、可随意申请 B、可随意发放 C、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和发放 D、无需管理 14、通行证申办以名义进行。A A、单位 B、个人 C、单位和个人 D、单位负责人 15、对因应急救援等其他工作需要进入控制区和中心现场的人员或车辆发放。D A、长期通行证 B、短期通行证 C、临时通行证 D、特种证件 16、与民航生产保障单位签订建设、委托经营或租赁等合同的单位申办通行证,由负责申办。C A、申办人员个人 B、委托单位 C、民航生产保障单位 D、任意单位

厦门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管理规定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厦门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厦门机场控制区的安全管理,维护民 用航空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厦门机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厦门机场控制区内活动的 所有人员。 第三条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 进出受限制的区域。 厦门机场控制区(以下简称机场控制区或控制区) 划分为: (一)航空器活动区,指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 -1 -

着陆和滑行的部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内标定的供人员、车辆通行的场地,包括机动区、停机坪和服务道; (二)候机隔离区,指在候机楼内划定的供已经安全检查的出港旅客等待登机的区域以及登机通道、摆渡车等,即安全检查点与航空器之间的一切旅客离港区域; (三)行李领取区,指候机楼内入港行李等待旅客领取的区域; (四)国际联检区,指候机楼内海关、边检、检验检疫、口岸签证等单位联合检查的区域,包括国际出发、抵达联检区域; (五)行李/货物分拣装卸区,指将进出港行李/货物按航班进行分拣、装卸的区域; (六)执行航班任务的航空器,包括客舱和货舱; (七)货物存放区,指已经安全检查的出港货物分拣等待装机以及入港货物分拣等待领取的货物存放作业区域; (八)航空器维修区,指为航空器维修提供的所有区域或设施,包括停机坪、机库、建筑物、车间、停车场以及与其相关的道路; (九)其他应当列为控制区进行管制的区域。 - 2 -

第四条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是 指发给在控制区工作的人员和车辆用以证明工作身份及 其通行权利的专用证件。 本规定所称控制区通行证,仅指人员通行证。 进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必须持有控制区通行证。 第五条厦门机场控制区通行证按照用途和有效期 限分为长期通行证、短期通行证、临时通行证三类。 第六条长期通行证的发放范围限于长期在控制区 内从事工作的下列人员: (一)从事民航生产运输、勤务保障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担负安全保卫、口岸查验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在控制区内从事商业经营租户的管理人员; 长期通行证的最长有效期限为两年。 第七条短期通行证的发放范围限于: (一)符合长期通行证发放范围,但初次申领通行 证的人员; (二)因证件丢失需补办短期通行证的人员; (三)短期进入机场控制区内进行生产运输、勤务 保障、商业经营、施工等工作的人员; -3 -

控制区通行证管理规定复习资料-24046.答案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人员控制区通行证管理规定复习资料 证件管理规定部分: 1.人员控制区通行证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控制区内活动的所有人员。 2.控制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人员、车辆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 3.控制区人员通行证件:是指人员进出机场控制区的有效凭证。 4.候机隔离区:是指在候机楼内划定的供经过安全检查的出港旅客活动的区域,包括登机通道、摆 渡车。 5.国际联检区:是指海关、边检、出入境检验检疫联合检查的区域,包括国际出发联检厅、国际到 达联检厅和旅客交运行李提取厅。 6.航空器活动区:是指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 联络道、客(货)机坪。 7.行李分拣装卸区:是指对出港和进港行李进行分拣的场地。 8.驻场单位:指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有直接民航业务关系的驻场运营单位; 9.控制对象:是指有违法犯罪、违法犯罪嫌疑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公安机关处理或被通行证件 申办单位处分、辞退、开除的人员,以及违反本规定被取消办证资格人员。 10.机场控制区实行分区管理,共划分为8个区域 11.各区域用相应英文字母表示: A——国内航班出港候机(隔离)区 B——国际航班出港联检区及隔离区 C——航空器活动区 D——登机 E——国内航班进港隔离区 F——国际航班进港隔离区 G——航空货运控制区 H——行李分拣装卸区 12.通行证件种类 控制区人员通行证件分为长期通行证件、短期通行证件、施工维修通行证件、临时通行证件、 人员专用证件五种。 13.长期证件证件(三年期)适用范围、期限 适用于各驻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控制区工作人员,每三年更换一次。 14.短期证件(一年期)适用范围、期限 适用于在控制区工作与驻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每年更换一次。 15.施工维修证件适用范围、期限

2019上海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上海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上海机场控制区的安全管理,维护民用航空秩序,确保航空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201号)、“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2011年9月2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修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上海机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一)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人员、车辆进入受到限制的区域. (二)控制区通行证,是指人员、车辆进出机场控制区的有效凭证. (三)候机隔离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候机楼内划定的供已经安全检查的出港旅客活动的区域,包括登机通道摆渡车. (四)国际联检区,是指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海关联合检查的区域,包括国际出发联检厅、国际到达联检厅和旅客交运行李提取厅. (五)国内到达区,是指国内到达旅客活动的区域及交运行李提取厅. (六)航空器活动区,是指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联络道、停机坪. (七)行李分检装卸区,是指对出港和进港行李进行分检的场地。 (八)背景调查,是指为评估有关人员是否道合从事民用航空相关工作,或是否可以在无人陪同下进入民用机场控制区,而对其身份、经历、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的调查。 (九)限制人员,是指根据《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的规定,没有通过背景调查的人员,或被取消办理上海控制区通行证资格的人员 (十)面见审核,是指通行证管理职能部门对申办人员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基本信息进行当面核实确认。 (十一)申办单位,是指可以独立为其本单位人员、车辆中请控制区通行证的位 (十二)委托单位,是指与民航生产保障单位签订建设委托经营或租赁等合同的单位。

深圳机场申办控制区通行证准入考试题库

深圳机场申办控制区通行证准入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深圳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主管单位是()。C A、安检站 B、航空护卫站 C、机场公安分局 D、监管局 2、安检站、航空护卫站负责控制区通行证的()。D A、证件制发 B、信息采集 C、人员审查 D、现场查验 3、控制区通行证是人员进入机场控制区的()。C A、唯一凭证 B、长期证件 C、有效凭证 D、特种证件 4、控制区通行证是指经过特定程序发给在控制区内()的人员用以证明身份及通行权利的专用证件。B A、旅游 B、工作 C、乘坐飞机 D、购物 5、机场控制区按照其职能划分为()保安限制区。B A、6个 B、8个 C、10个 D、12个 6、通行证上的“A”标识符号是指()。A A、航空器活动区 B、航空货物存放区 C、行李分拣区 D、航空器客舱 7、通行证上的“B”标识符号是指()。D A、航空器活动区 B、航空货物存放区 C、行李分拣区 D、航空器客舱 8、通行证上的“C”标识符号是指()。A A、国内航班候机隔离区 B、国际航班候机隔离区 C、国内航班到达隔离区 D、国际航班到达隔离区

9、通行证上的“D”标识符号是指()。B A、国内航班候机隔离区 B、国际航班候机隔离区 C、国内航班到达隔离区 D、国际航班到达隔离区 10、通行证上的“E”标识符号是指()。C A、航空器活动区 B、航空货物存放区 C、行李分拣区 D、航空器客舱 11、通行证上的“F”标识符号是指()。B A、航空器活动区 B、航空货物存放区 C、行李分拣区 D、航空器客舱 12、通行证上的“G”标识符号是指()。C A、国内航班候机隔离区 B、国际航班候机隔离区 C、国内航班到达隔离区 D、国际航班到达隔离区 13、通行证上的“H”标识符号是指()。D A、国内航班候机隔离区 B、国际航班候机隔离区 C、国内航班到达隔离区 D、国际航班到达隔离区 14、通行证上的红色“Y”字母是指()。B A、特别通行 B、引领资格 C、免检资格 D、准驾车型 15、申办通行证必须以()名义进行。C A、个人 B、社团 C、单位 D、单位领导 16、首次申办通行证人员,应携带本人()到办证大厅前台通过查验审核。D A、户口簿 B、工作证 C、驾驶证 D、有效身份证件

控制区通行证考试参考资料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考试复习容 第一章空防安全知识 一、基础知识 航空安全保卫(空防安全)是指用来维护民用航空不受非法干扰而采取的措施和使用的人力和物力的总和。 非法干扰行为指危及民用航空和航空运输安全的实际或预谋的行为。 二、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国民用航空法》 《中华人民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 《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双流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管理办法》 三、容 《中华人民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节选培训容) 第一条为了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民用航空公安机关(以下简称民航公安机关)负责对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旅客、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七条公民有权向民航公安机关举报预谋劫持、破坏民用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对维护民用航空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机场控制区应当根据安全保卫的需要,划定为候机隔离区、行分检装卸区、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货物存放区等,并分别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人员与车辆进入机场控制区,必须佩带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并接受警卫人员的

检查。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由民航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发和管理。 第十四条在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的人员、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进,车辆、设备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一切人员、车辆必须避让航空器。 第十六条机场禁止下列行为: (一)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机场控制区狩猎、放牧、晾晒谷物、教练驾驶车辆; (三)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四)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 (五)强行登、占航空器; (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 (七)扰乱机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违反本条例由民航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进入候机隔离区的工作人员(包括机组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应当接受安全检查。接送旅客的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候机隔离区。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划定的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候机隔离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候机楼(室)划定的供已经安全检查的出港旅客等待登机的区域及登机通道、摆渡车。“航空器活动区”,是指机场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联络道、客机坪。 第二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 第一节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基本知识 《双流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节选容 一、依据 为加强双流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管理,维护机场控制区的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二、通行证的种类、容(考试重点) (一)定义

机场通行证考试资料

政府主管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是首都机场地区航空保安的主管当局 (1)禁止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警械、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火柴、酒精、油漆、烟花爆竹)、腐蚀性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各类刀(工)具等(详细内容见附件 2); (2)限制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允许携带容器容积不高于100 毫升的液态物品进入机场控制区; (3)如因工作需要确需携带工具进入控制区的,须按照《首都机场控制区危险工具器材携带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运送大宗液态物品进入控制区的,须按照《首都机场控制区大宗液态物品运送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通行证种类及内容 通行证按照使用对象及使用期限分为一类通行证、二类通行证、三类通行证、四类通行证。 持三、四类通行证出入机场控制区须由专门陪同人员进行全程引导陪同。 1.一类通行证 (1)适用对象: a.适用于在首都机场控制区长期工作并与驻场单 位签订1年以上

(含1年)劳动合同的人员; b.与驻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维保、商务租赁等合同的合约商工作人员,同时该工作人员应与其所在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c.机场联检单位国家公务员; d.驻场武警部队在编人员 ;e .各国驻华使馆大使夫妇、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代表处代表夫妇和外交人员。 (2)适用期限:有效期1年以上,2年以下,每年审核1次。在首都机场控制区长期工作的人员以适用对象与驻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准;合约商工作人员以与驻场单位签订的合同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准;境外人员以就业证的期限为准;武警在编人员以其服役期限为准;各国驻华使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以外交官身份证的期限为准。 2.二类通行证 (1)适用对象: a.适用于驻场单位在机场控制区内从事民航运输、服务保障、机场联检、施工维修等工作在试用期、实习期内的工作人员; b.临时来京人员和与驻场单位签订1年以下维保、商务租赁等合

2.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安全教育培训教材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安全教育 培训教材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公司运行监察部制 目录 第一章空防安全知识 一、基础知识……………………………………… 二、管理依据……………………………………… 三、内容…………………………………………… 第二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 第一节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基本知识 一、依据…………………………………………… 二、通行证的种类、内容…………………………(考试重点) 三、通行证通行区域的划分………………………(考试重点) 四、通行证的管理职责及分工……………………(考试重点) 五、通行证培训及考核……………………………(考试重点) 第二节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使用和违规处理 一、通行证使用规定………………………………(考试重点) 二、通行证遗失、变更、注销……………………(考试重点) 三、违规行为的处理………………………………(考试重点) 第三章门禁系统 第一节基本知识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门禁区域划分………………………………… 四、门禁卡申请与授权 第二节门禁卡使用 一、门禁卡规范使用…………………………………… 二、门禁卡的遗失、补办及变更……………………… 第三节空侧区门禁违规处理 一、处罚种类…………………………………………… 二、处罚细则……………………………………………

第一章空防安全知识 一、基础知识 航空安全保卫(空防安全)是指用来维护民用航空不受非法干扰而采取的措施和使用的人力和物力的总和。 非法干扰行为指危及民用航空和航空运输安全的实际或预谋的行为。 二、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管理办法》 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节选培训内容)第一条为了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民用航空公安机关(以下简称民航公安机关)负责对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旅客、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以及其他进入机场

深圳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准入考精彩试题库

深圳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准入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深圳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主管单位是()。C A、安检站 B、航空护卫站 C、机场公安分局 D、监管局 2、安检站、航空护卫站负责控制区通行证的()。D A、证件制发 B、信息采集 C、人员审查 D、现场查验 3、控制区通行证是人员进入机场控制区的()。C A、唯一凭证 B、长期证件 C、有效凭证 D、特种证件 4、控制区通行证是指经过特定程序发给在控制区内()的人员用以证明身份及通行权利的专用证件。B A、旅游 B、工作 C、乘坐飞机 D、购物 5、机场控制区按照其职能划分为()保安限制区。B A、6个 B、8个 C、10个 D、12个 6、通行证上的“A”标识符号是指()。A A、航空器活动区 B、航空货物存放区 C、行李分拣区 D、航空器客舱 7、通行证上的“B”标识符号是指()。D A、航空器活动区 B、航空货物存放区 C、行李分拣区 D、航空器客舱 8、通行证上的“C”标识符号是指()。A A、国内航班候机隔离区 B、国际航班候机隔离区 C、国内航班到达隔离区 D、国际航班到达隔离区

9、通行证上的“D”标识符号是指()。B A、国内航班候机隔离区 B、国际航班候机隔离区 C、国内航班到达隔离区 D、国际航班到达隔离区 10、通行证上的“E”标识符号是指()。C A、航空器活动区 B、航空货物存放区 C、行李分拣及设备管廊区 D、航空器客舱 11、通行证上的“F”标识符号是指()。B A、航空器活动区 B、航空货物存放区 C、行李分拣区 D、航空器客舱 12、通行证上的“G”标识符号是指()。C A、国内航班候机隔离区 B、国际航班候机隔离区 C、国内航班到达隔离区 D、国际航班到达隔离区 13、通行证上的“H”标识符号是指()。D A、国内航班候机隔离区 B、国际航班候机隔离区 C、国内航班到达隔离区 D、国际航班到达隔离区 14、通行证上的红色“Y”字母是指()。B A、特别通行 B、引领资格 C、免检资格 D、准驾车型 15、申办通行证必须以()名义进行。C A、个人 B、航空公司 C、单位 D、单位领导 16、首次申办通行证人员,应携带本人()到办证大厅前台通过查验审核。D A、户口簿 B、工作证 C、驾驶证 D、有效身份证件

机场控制区工具物料携带管理规定

机场控制区工具、物料携带管理规定(试行) 目录 1.0 总则 (2) 1.1 管理依据 (2) 1.2 目的 (2) 1.3 适用范围 (2) 1.4 定义 (2) 2.0 管理职责 (3) 2.1 质量安全部 (3) 2.2 飞行区管理部、航站楼东区管理部、航站楼西区管理部 (3) 2.3 航空安保公司 (3) 2.4 使用单位 (4) 3.0 工具、物料携带的有关证件和单据 (4) 3.1 工具、物料携带证 (4) 3.2 工具、物料携带单据 (5) 3.3 工具、物料携带证及携带单据的使用 (6) 4.0 机场控制区内工具存放的备案管理 (6) 4.1 一般工具存放的备案管理 (6) 4.2 餐饮单位厨房刀具的备案管理 (7) 5.0 工具、物料的进出、临时存放和使用 (8) 5.1 工具、物料的进出管理 (8) 5.2 工具、物料的临时存放管理 (10) 5.3 工具、物料的使用管理 (10) 6.0 工具、物料进出、存放和使用的监管 (11) 7.0 违规处置 (11)

1.0 总则 1.1 管理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民航局令第85号) 《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2006年5月10日)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民航发〔2009〕85号)1.2 目的 规范工具、物料带进、带出机场控制区的规则和流程,实现属地监管下的由使用单位负责的工具、物料管理责任制,以确保工具、物料在控制区内使用和保管的有效控制,预防不安全事件的发生。1.3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建设等工作使用到的工具、物料在机场控制区内存放的备案、带进、带出控制区及在控制区内的使用和保管管理。 1.4 定义 1.4.1 工具、物料:易燃易爆物品、瓶装压缩气体、毒性化学品、腐蚀性物品、动火作业用的火种及工具、射钉枪及射钉弹、使用刃具、砂轮的机具、带尖、带刃的手工工具和餐饮单位的厨房刀具等。 其中,易燃易爆物品、瓶装压缩气体、毒性化学品、腐蚀性物品、动火作业用的火种及工具、射钉枪及射钉弹等属于一类工具、物料;

控制区通行证考试参考资料全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考试复习内容 第一章空防安全知识 一、基础知识 航空安全保卫(空防安全)是指用来维护民用航空不受非法干扰而采取的措施和使用的人力和物力的总和。 非法干扰行为指危及民用航空和航空运输安全的实际或预谋的行为。 二、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管理办法》 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节选培训内容) 第一条为了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民用航空公安机关(以下简称民航公安机关)负责对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旅客、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七条公民有权向民航公安机关举报预谋劫持、破坏民用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对维护民用航空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机场控制区应当根据安全保卫的需要,划定为候机隔离区、行李分检装卸区、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货物存放区等,并分别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人员与车辆进入机场控制区,必须佩带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并接受警卫人员的

检查。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由民航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发和管理。 第十四条在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内的人员、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进,车辆、设备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一切人员、车辆必须避让航空器。 第十六条机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机场控制区内狩猎、放牧、晾晒谷物、教练驾驶车辆; (三)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四)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 (五)强行登、占航空器; (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 (七)扰乱机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违反本条例由民航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进入候机隔离区的工作人员(包括机组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应当接受安全检查。接送旅客的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候机隔离区。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候机隔离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候机楼(室)内划定的供已经安全检查的出港旅客等待登机的区域及登机通道、摆渡车。“航空器活动区”,是指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联络道、客机坪。 第二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 第一节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基本知识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节选内容 一、依据 为加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成都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管理,维护机场控制区的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二、通行证的种类、内容(考试重点) (一)定义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的安全性如何保障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安全性如何保障 当前证件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安全性低:证件防伪技术多采用防伪水印、暗记、M1卡,易仿冒。 2、查验手段单一:人工查验和门禁系统刷卡都有很大的安全漏洞。 3、信息化水平低:全国80%的机场配备门禁系统证卡的制作和打印系统,其主要就是把卡片上的文字打印出来,缺少从申请、审查、制作、打印、培训、发放、查验等完整的系统,同时,未实现资料电子化、存档和实时审查等功能。 4、发证问题:证件滥发,收回困难。 应对之策 通行证管理的归口的问题。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负责统一规范全国机场通行证管理,并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监管局空防处负责对本辖区机场通行证管理,并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本机场控制区的设置并实施管理,对进出控制区的人员、车辆机场通行证进行查验。机场通行证的受理、审核、制作等应当由专门的机场通行证管理部门负责。机场通行证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机场通行证管理办法, 建立机场通行证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并将管理办法纳入机场航空安全

保卫方案。机场通行证申办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车辆通行证的申办、使用和日常管理。机场通行证申办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机场通行证管理制度,明确机场通行证管理责任部门和专办员。 关于通行证的技术要求。明确了人员通行证材质、尺寸、防伪技术、检查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应当符合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控制区通行证技术规范。同时,规定了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控制区出入口设置查验岗位,配备安保人员和检查设备,对进入控制区的人员、车辆通行证进行检查记录,并对人员和车辆的通行过程进行监控记录,记录的信息应保存24小时以上。其中,一、二、三类机场应当建立机场通行证信息管理系统,具备采集、存储、查询、统计、汇总等功能。四类机场可采用人工建档的方式保存人员、车辆申办资料及办证信息,保存期限一般不低于4年。 机场通行证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持证人员的背景变化情况、通行证使用情况、申办单位通行证的管理情况、查验部门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复查。目前绝大部分机场没有办法做到定期对持证人员的背景变化情况进行复查,比如:针对人员的流动性问题、换岗问题、人员的违法犯罪与涉毒等问题。 控制区出入口安保人员应当利用检查设备和目视检查方式对证件真伪、合法性、通行区域等进行查验,证件使用记录的信息应保存30天以上,并对证件合法性和通行区域查验、资料审核、证件管理给予了具体要求。一、二类机场除配置证件检查设备之外,还应至少采用生物特征识别或密码等方式进行身份识别。也就是说人证匹配的问题,首先证件验证通过了,其次还要保证证件和证件使用者的一致性。目前,身份识别有很多种技术,包括:指纹、虹膜、人脸、掌静脉等。在资料审核方面,管理系统应对申报人员申请表、背景调查材料和有效身份证件等进行电子化管理、审核,并定期获取持证人员背景变化情况,根据预设规则提供预警功能。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区通行证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青岛机场集发〔2014〕108号 关于印发《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区通行证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成员企业: 经集团公司研究同意,现将《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区通行证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0日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政务综合部 2014年8月20日印发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控制区通行证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机场控制区的安全管理,增强安全管控抓手,依据《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持有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人员。 第三条管理机构 机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行证记分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部门职责 (一)运行监管部:结合机坪运行督察和各项安全检查,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 (二)安全检查部、安全护卫部:根据各自的安保职责,负责安全检查、证件查验等工作,查获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安委会办公室。 (三)机场各部门、各成员企业及各航空公司、驻场单位等:按要求对违反本办法的员工落实相关处理意见;加强内部员工管

理和教育培训,减少个体违规、违章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记分周期及分值 长期通行证记分采用12分制,记分周期为一年。进入新一年度时,记分清零,重新计算。 非长期通行证(包括短期证、临时证、施工证等)记分采用4分制,记分周期为3个月,从持证人第一次被记分之日起计算,满一个记分周期后,记分清零,重新计算。 第六条记分处理程序 安委会办公室建立通行证记分管理档案,按照本办法,对违规、违章行为的责任人进行记分处理。 当持证人记分累计到一定分值,需要对其进行处罚时,安委会办公室向持证人所在部门(单位)发送《通行证记分管理处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见附件1),说明违规、违章情况及处罚意见,并落实处罚措施。 相关部门(单位)接收到《通知单》后,按要求对违规、违章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并填写《通行证记分管理处罚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见附件2),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七条记分标准 对于各类违规、违章行为的记分标准见附件3。 第八条长期通行证的记分管理

厦门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管理规定之令狐文艳创作

厦门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规定 令狐文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厦门机场控制区的安全管理,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厦门机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厦门机场控制区内活动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出受限制的区域。 厦门机场控制区(以下简称机场控制区或控制区)划分为: (一)航空器活动区,指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和滑行的部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内标定的供人员、车辆通行的场地,包括机动区、停机坪和服务道; (二)候机隔离区,指在候机楼内划定的供已经安全检查的出港旅客等待登机的区域以及登机通道、摆渡车等,即安全检查点与航空器之间的一切旅客离港区域; (三)行李领取区,指候机楼内入港行李等待旅客领 令狐文艳创作

取的区域; (四)国际联检区,指候机楼内海关、边检、检验检疫、口岸签证等单位联合检查的区域,包括国际出发、抵达联检区域; (五)行李/货物分拣装卸区,指将进出港行李/货物按航班进行分拣、装卸的区域; (六)执行航班任务的航空器,包括客舱和货舱; (七)货物存放区,指已经安全检查的出港货物分拣等待装机以及入港货物分拣等待领取的货物存放作业区域; (八)航空器维修区,指为航空器维修提供的所有区域或设施,包括停机坪、机库、建筑物、车间、停车场以及与其相关的道路; (九)其他应当列为控制区进行管制的区域。 第四条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是指发给在控制区工作的人员和车辆用以证明工作身份及其通行权利的专用证件。 本规定所称控制区通行证,仅指人员通行证。 进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必须持有控制区通行证。 第五条厦门机场控制区通行证按照用途和有效期限分为长期通行证、短期通行证、临时通行证三类。 第六条长期通行证的发放范围限于长期在控制区内 令狐文艳创作

宁波栎社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考试题库

2010年控制区通行证考试题库(共181题) 一、单选 1、机场控制区根据安全保卫需要划分区域并分别设置和。 C A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 B明显标志、应急设施 C安全防护设施、明显标志 C应急设施、警示标志 2、机场控制区根据需要,划定为、、和维修区、货物存放区等。 D A候机隔离区、停机坪区、跑道区 B航空器活动区、停机坪区、跑道区 C候机隔离区、外场区、行李分检装卸区 D候机隔离区、行李分检装卸区、航空器活动区 3、人员进入机场控制区,必须佩带。 A A机场控制区通行证 B机场人员工作证 C本人身份证 D机场介绍信 4、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由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发和管理。 B A机场 B民航公安机关 C机场安监部门 D机场安检部门 5、在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内的一切人员、车辆必须避让。 C A航空器引导车 B航空器牵引车 C航空器 D旅客摆渡车 6、机场内禁止下列行为D A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 B在机场控制区内教练驾驶车辆 C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D以上皆是 7、接送旅客的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进入。B A机场办公区 B候机隔离区 C地下停车区 D值机大厅 8、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的区域。B A进入受到限制 B进出受到限制 C出去受到限制 D不受限制 9、候机隔离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候机楼内划定的供的出港旅客等待登机的区域。A A已经安全检查 B已经办理值机手续 C已经购买机票 D已经开始登机 10、长期人员通行证有效期为:。D A三个月 B半年 C一年以下 D一年以上 11、控制区车辆临时通行证申领范围:仅限于临时需要进入机场控制区内和施工车辆。A A为航空运输提供服务保障的车辆 B出租车 C货车 D机场大巴 12、使用车辆临时通行证的车辆进出机场控制区由机场公安分局安排警车进行引导,并由派出全程陪同人员予以陪同。A A申请单位 B机场公安分局 C机场D航空公司 13、进入机场控制区,车辆临时通行证必须放置于醒目位置,并主动接受机场检查人员的查验。B A前挡风玻璃右侧 B前挡风玻璃左侧 C后挡风玻璃左侧 D后挡风玻璃右侧 14、使用车辆临时通行证进入控制区的车辆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B A机场公安分局 B机场安检部门 C保安人员 D其他工作人员 15、使用车辆临时通行证的车辆必须从进出机场控制区。A A中通道 B西通道 C任意通道 D东通道 16、派出所核对申请临时通行证单位提供的材料以及全程陪同人员的资格无误后,制作车辆临时通行证,并交由签收。C A本人 B单位 C申请单位全程陪同人员 D安检 17、对使用伪造证件的,公安机关如何处理。C A不处理 B移交其他机关处理 C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D写检讨书 18、控制区人员短期通行证有效期为:A A二天以上六个月以内B三个月C一年以上D二天

机场新招员工控制区域管理知识考试题加答案

安检站新招员工控制区域管理知识考试题 姓名:单位名称: 一、填空题(每题,2分) 1、停机坪(Apron)的定义:在陆地机场上为容纳航空器以便上、下旅客,装载货物或邮件,加油、停放或维修而划.定的区域。 2、机场控制区通行证(Permits)定义:发给在机场内受雇个人或需要经批准进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和车辆的卡或其他证件。 3、停机坪范围:东至新老停机坪远机位滑行道、B滑行道;西至太古机库、前;南起隔离栏;北至运五停机坪北巡场道。停机坪为控制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4、停机坪外围设臵隔离栏进出口处设臵岗哨,从各通道口进入停机坪的所有人员一律凭(有效证件)并接受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停机坪。 5、在停机坪上必须始终将有效证件佩带在合适的位臵,并配合管理人员检查 6、按标识的路线行走或行驶,注意观察航空器动态,主动避让航空器,不能影响航空器的滑行、拖行和推出,禁止乱行和随意穿越停机坪。 7、不在滑行中的航空器前200米,后50米的距离范围内穿越航空器滑行路线。 8、在航空器被引导滑行或引导进入机位的过程中,不在引导车或引导人员与航空器之间穿行。 9、停机坪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专业的规范标准作业,在作业过程中保持场地及周边的卫生清洁,不得妨碍其他保障作业,作业全过程接受停机坪监管部门的监管。 10、除负责航空器入位协调的人员外,各类人员、车辆、设备、货物和行李均应当位于划定的机位机位安全线区域外或机位作业等待区内。 二、判断题(每题2分)厂对的打(√)错的打(×) 1,可以在停机坪阅读书报。(×) 2、在航空器加油时,可以加油区域使用手机通讯或使用照相闪光灯。(×) 3、航空器入位时,车辆、设备不需要制动或固定;有液压装 臵的保障作业车辆、设备,确保其液压装臵处于回缩状态。(×) 4、加油时如发生溢油,应立即停止加油,并立刻通过安全的 通讯方一式通知公安部门。(×) 5、航空器试车不需经过塔台和指挥中心同意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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