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税务局涉税舆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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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税务局涉税舆情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管理,创造税收事业科学发展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XX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涉税舆情,是指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络、报刊杂志等各类媒体反映的有关税收工作和部门形象的报道和评论。涉税舆情管理,是指对上述报道和评论进行宣传引导、监测研判、反应处置和评估总结等具体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市局成立涉税舆情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局各科室、税务分局和稽查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舆情管理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等工作,并对重大舆情进行集体研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舆情办),设在市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兼任,市局舆情办负责牵头组织全局舆情管理与联络人员队伍,对舆情的进行日常监测,对舆情信息进行搜集、记录、整理、报告、报送及反馈,对舆情处置进行后续跟踪、评价及总结。

(二)人员队伍

建立健全涉税舆情管理员和联络员队伍,负责涉税舆情的管理处置和宣传引导等具体工作。市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各确定1名涉税舆情管理员,其他各科室、各税务分局和稽

查局分别确定1名涉税舆情联络员。涉税舆情管理员和联络员在市局领导小组及市局舆情办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宣传引导

办公室牵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电视广播、网站论坛和报刊杂志等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借助新闻媒体的资源优势,认真宣传国税工作和形象,积极参与社会公众互动,引领涉税舆论的主流观点,争取社会各界的工作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充分利用国税网站宣传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保持信息畅通,做好面向广大纳税人的税收宣传和政策培训,树立良好部门形象。要规范和统一各类涉税信息发布,从源头维护涉税信息安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规范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抓好廉政建设,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积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二)监测研判

1、监测预警。建立媒体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各部门对日常工作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对有可能引起媒体关注、炒作的案件、事件,应当及时通知本口的舆情管理员或联络员,做好登记、备案,进行提前关注、监控,事件化解后应在3日内进行注销。

2、监测对象。监测范围为各主要电视广播媒体、主流报刊杂志、门户网站、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和网络论坛等发布的有关的报道、帖子和相关跟帖,主要包括:人民网、新

华网、搜狐网、新浪网、百度贴吧、天涯社区、19楼社区、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及其他有较大影响的网站。

3、监测内容。监测内容包括涉及我局税收征管、纳税服务、行政管理、行风效能和干部个人等容易被炒作的敏感内容,以及税收工作中的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

4、监测要求。涉税舆情管理员应当每天至少1次对相关媒体进行浏览和搜索,并做好监测记录,发现舆情即时上报主管领导和市局舆情办。对媒体网络舆情的监测实行零报告和周报告制度,特殊时期实行日报告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周报告在当周五、日报告在当日下午4点前报告至市局舆情办。

5、舆情研判。各涉税舆情联络员要将本单位监测采集的舆情信息及时填写《涉税舆情提交单》(附表1)并报送市局舆情办。市局舆情办整理后报舆情办主任审签,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交有关责任单位处置、报市局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召开市局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判,必要时及时上报请示XX 舆情管理部门给予工作指导和帮助。

(三)反应处置

1、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防止扩大、妥善处理”的原则,在及时对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的基础上,在市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由市局舆情办牵头组织舆情相关单位具体办理。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并向市局

舆情办及市局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

2、对于网民的一般性投诉、意见和建议,应当在6个小时内进行初步处置;对于涉及重要、敏感内容及负面报道,应当在2个小时内进行初步回复。各责任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统一口径,及时发布”的要求拟出应对措施,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实施。

3、市局舆情办要在XX舆情办和市局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有较大影响力的电视广播媒体及主流网络媒体和专家团队等,因势利导、疏散焦点,主动通报引发舆情危机的事实背景并实时报道舆情危机处理结果,澄清事实,充分尊重和真诚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的意见向有利于国税工作和形象的方向发展,覆盖吸收舆情引发的不良影响。对于经过调查情况属实的重大负面舆情,要主动引导和平衡舆论,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进行相应处理,及时化解舆情不良影响,有效修复政府公信力,促使舆情平稳平息。

4、舆情处置主要应对措施包括在各主流媒体、贴吧论坛、社交媒体发表新闻通稿、进行跟帖,通过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力求第一时间占领媒体主阵地,掌握舆情处置主动权。

5、对于省市局、市委市政府交办的舆情处置任务,以及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国税工作职能并需要处置的舆情事件,参照以上方法处置。

(四)评估总结

重大舆情平息后,各单位应认真填写《涉税舆情评估总

结表》(附表2),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监测研判、反应处置等情况开展总结评估,编写典型案例,分析舆情发展脉络,探索舆情影响因素,总结宣传引导、妥善处置舆情的规律性经验,发挥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指导作用,不断提高市局涉税舆情的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保障措施

舆情管理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的政治洞察力,认真研究,提升能力,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积极保障涉税舆情管理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一)要严格责任制度落实。舆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谁主管谁负责的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掌握的舆情不及时上报、处理不当而对国税工作和形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引起严重后果的,市局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要确保沟通渠道通畅。各单位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和重大新闻媒体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工作汇报、联席会议等方式及时互通情况,争取工作支持。要建立健全舆情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确保市局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及时沟通信息,增强协调配合,遇到重大舆情事件,能够迅速形成合力、妥善处置、有效化解。同时认真做好本单位和干部实名认证微博客开设情况的备案工作,要求每月15日前将新增实名微博报至市局舆情办,市局舆情办汇总整理后及时上报XX局。

(三)要保障人力物力落实。各单位要确定人员负责舆情监测研判管理,加强舆情管理知识学习,掌握新闻媒体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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