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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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提升工程部部各项管理水平和工作绩效,规范工程部各项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周报内容及要求
第二条严格按照《周报样表》要求填写周报内容,如有无法填报的数据要与部
门领导及时说明缘由,经领导同意可以暂时不填写。
第三条填写数据必须准确无误,严禁谎报瞒报(如进度款申请与到账情况、付款申请与到账情况、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大综材料款支付情况、施工产值完成情况、施工进度完成情况)。
第四条必须正确表达进度预警。(轻微滞后:工期滞后但建设单位未进行责任追究及处罚;较重滞后:建设单位有处罚措施或罚款在合同规定限额的20%以内;严重滞后:建设单位有处罚措施及罚款在合同规定限额的20%以上的)。
第五条进度管控问题必须使用红色字体填写,说明对提出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并且把上周问题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报。
第六条在周报内相片压缩到200kb以内方便上传下载,并把原图发给工程部负责周报汇总人员统一汇总留存。相片内容包括:项目固定角度与位置的全景照、项目派驻人员与项目合影、现场文明施工及6个100%工作、上级领导检查、重大施工进度节点(如重点难点工程完成、大楼封顶、道路通车、开工仪式、竣工验收等)。
第七条每周四17:00前项目负责人或派驻人员将周报发到“珠海建安派驻项目负责人员群”。
第三章奖罚措施
第八条周报填写数据不准确、填写项目不全,每次扣0.5分。
第九条未按时间上报或晚于上报截止时间12小时内上报的,给予扣1分;
第十条晚于规定时间12小时上报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上报还未得到部门领导批准延的,每次扣3分。
第十一条每人满分100分,考核为扣分制。
第十二条年终按得分评选前三名,颁发《周报之星》奖状。
第十三条由工程部负责每周上报内容的检查,并每周一在“珠海建安派驻项目负责人员微信群”公布上周考评结果,此制度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第四章附表
第十四条《周报样表》
第五章适用范围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派驻人员。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珠海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 2018年6月22日
项目施工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