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商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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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摊贩规章制度范本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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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摊贩规章制度范本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摊贩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服务品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小摊贩指在市场、街头、商场等公共场所摆摊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

第三条小摊贩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规则,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市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小摊贩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第五条小摊贩应当依法依规经营,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经营规范第六条小摊贩应经营文明健康的商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从事淫秽色情等违法行为。

第七条小摊贩应当遵守市场营业时间,不得擅自延长经营时间,不得在夜间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小摊贩应当保持摊位卫生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损坏市场设施。

第九条小摊贩应当保证商品价格公开透明,不得故意哄抬物价,不得欺诈消费者。

第十条小摊贩应当遵守市场管理者的管理要求,接受市场规则的监督。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一条小摊贩应当合理布局摊位,确保安全通道畅通,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小摊贩应当提醒消费者注意安全,不得销售有安全隐患的产品,确保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小摊贩应当具备基本的安全防护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演练,保证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小摊贩不得在禁止区域设摊,不得占用车辆通道,不得影响市场消防通道。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五条小摊贩应当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不得辱骂、打骂消费者,不得擅自变换价格。

第十六条小摊贩应当尊重市场规则,不得干扰市场秩序,不得恶意竞争,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七条小摊贩应当遵守市场管理者的指导,按照规定摆放摊位,不得随意蔓延扩张。

第十八条小摊贩应当遵守市场管理者的安排,如有调整应及时配合,不得拒不执行。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小摊贩如违反本规章制度,市场管理者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如责令整改、罚款等。

第二十条小摊贩如触犯法律法规,市场管理者有权报警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小摊贩在接受处理措施后,如不改正错误,市场管理者有权暂停或取消其经营资格。

关于商铺租赁费的议案

关于商铺租赁费的议案

关于商铺租赁费的议案我公司在承租大坪国际商业广场商铺过程中,因商业广场物业维修不到位而造成商铺的部分设施损坏,由于租赁费没有跟物业费一起收取,导致在此期间没有收入来源产生的费用无法及时支付。

为此,公司就商铺承租过程中收取的部分租赁费和小区内物业维修时产生的维护费用向业主出具了欠条。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于在今年春节前达成协议:由大坪国际商业广场物业维修费用自2019年2月1日起收取,其中小区内物业维修时产生了维护费用。

该款项于2020年6月1日前一次性结清。

目前物业维修资金不足仍需继续支付。

因此,大坪国际商业广场公司应当向业主收取该项费用,并与业主进行协商尽快解决。

一、收取该部分费用的前提是已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在此期间租金已经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租赁期限自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租赁期限届满导致租赁关系解除的除外。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租赁期限届满后续租的,租金不得超过一年。

租赁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期满仍未续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未按要求续订合同的,应当按照已付租金作为支付期限届满前一日应退还给承租人,逾期未退还之日视为放弃选择权。

租赁期限届满前,承租人支付租金超过一年的,除有特别规定外,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对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行为,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在我公司承租大坪国际商业广场商铺过程中发生的租金拖欠问题属于双方责任不可抗力的情形,不应由我公司承担责任。

二、收取费用后根据协商结果,如无异议,由大坪国际商业广场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前向业主支付。

我公司自2018年12月起承租的商铺,租赁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

公司商铺管理制度简短版

公司商铺管理制度简短版

公司商铺管理制度简短版一、商铺日常运营管理商铺的日常运营管理是确保商业活动顺利进行的基础。

管理制度应包括开店准备、营业时间、员工排班、库存管理、商品陈列、卫生清洁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开店前需检查各类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商品摆放整齐,标签清晰可见;营业时间内,员工应保持专业的形象和服务态度,及时响应顾客需求。

二、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商铺管理的关键环节,涉及到收银、账目核对、日结月结等财务活动。

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收银流程,确保每一笔交易都有完整的记录和凭证。

同时,定期的账目核对可以帮助发现潜在的财务问题,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三、员工培训与激励员工是商铺运营的核心力量,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员工培训与激励机制至关重要。

管理制度应包含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员工的持续教育以及绩效评估等内容。

通过定期的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同时,合理的激励措施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四、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优质的客户服务是提升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的关键。

管理制度应明确客户服务的标准和流程,包括咨询解答、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等。

对于顾客的投诉,应及时响应并有效解决问题,以展现公司对顾客权益的重视。

五、安全与应急管理商铺的安全运营不容忽视。

管理制度应涵盖消防安全、防盗防骗、紧急事件应对等方面的内容。

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能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顾客和员工的安全。

六、法律法规遵守商铺运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管理制度应包含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并遵守商业运营中的法律要求。

这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

旅游景区商铺管理规章制度

旅游景区商铺管理规章制度

旅游景区商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景区商铺管理,促进景区文明经营,提升景区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商铺,包括但不限于餐饮、购物、娱乐等类型的商铺。

第三条商铺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加强自律管理,提升服务品质,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消费体验。

第二章商铺管理第四条商铺经营者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商铺经营者应在景区管理部门注册备案,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接受监督检查。

第六条商铺经营者应制定商铺经营计划,明确经营目标,合理规划经营方式,确保经营稳定。

第七条商铺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景区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商铺的清洁卫生、安全保障等工作。

第八条商铺经营者应注重员工素质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做到规范礼貌待客。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九条商铺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准确标注商品价格,杜绝价格欺诈行为。

第十条商铺经营者应提供正品正价商品,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十一条商铺经营者应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严禁强迫交易、变相涨价等不当行为。

第十二条商铺经营者应加强售后服务,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解决消费者投诉和纠纷。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三条商铺经营者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配备灭火器材、设置疏散通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等。

第十四条商铺经营者应保证食品、饮料等商品的安全卫生,不得销售过期、变质产品。

第十五条商铺经营者应做好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第五章管理监督第十六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景区商铺管理,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对商铺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商铺经营者的投诉举报,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商铺经营者应配合景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改善经营管理,提升服务品质。

第六章处罚条款第十九条商铺经营者如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将根据景区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受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资质等。

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

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

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市部的管理工作,提高门市部的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各门市部,具体执行层级为总部主管部门→门市部经理→门市部员工。

第三条门市部经理对本规章制度的执行负有监督责任,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应积极制止和纠正。

第四条公司总部主管部门有权对门市部的管理实施监督和考核,对不合格的门市部进行整改或关闭。

第五条门市部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禁徇私舞弊,违反规定的将被追究责任。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第六条门市部设立总经理一职,直接对总部主管部门负责,负责门市部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七条总经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门市部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实施销售促销活动,提升服务质量,保证销售额和毛利率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门市部设立各部门,部门设置根据业务需要进行。

第九条门市部员工应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条门市部员工应服从总经理和部门主管的工作安排,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门市部经营管理第十一条门市部在制订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时,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方向,制定合理目标。

第十二条门市部应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保证销售和服务的顺畅进行。

第十三条门市部员工应注意个人形象和服务态度,对顾客有礼貌、耐心、热情,提供周到的服务。

第十四条门市部员工在销售过程中,应遵循公司的价格政策和促销方案,不得私自变动价格,不得向顾客提供虚假信息。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门市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员工和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门市部员工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工作,确保门市部的安全。

第十七条门市部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使用、擅自乱改设备设施,不得违规操作,确保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第五章违纪处分第十八条门市部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按照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进行处理,轻则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重则记过、降职或开除。

批发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批发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批发商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批发商场的管理秩序,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商户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批发商场内经营的各类商户,所有商户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批发商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批发商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商户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市场秩序,不得从事违法、不良行为。

第五条商户应当共同努力,营造和谐的市场环境,争取共同发展。

第二章商户注册与管理第六条进入批发商场经营的商户,应当先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商户注册后,应当遵守商场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委员会的管理。

第八条商户应当按照市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定期交纳管理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商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

第九条商户应当自觉维护商场内的公共秩序,不得在商场内随意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

第十条商户应当自觉遵守市场规则,不得从事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商户应当与其他商户和平相处,禁止打架斗殴、争斗等不良行为。

第三章商品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商户经营的商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三条商户应当对商品进行合理定价,不得进行价格欺诈。

第十四条商户应当对商品进行分类陈列,保持商铺整洁、清爽。

第十五条商户应当遵守商场的开放时间,不得擅自停业或延迟营业。

第十六条商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接受市场监督检查。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商户应当加强商品防盗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盗窃。

第十八条商户应当定期对商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

第十九条商户应当遵守市场的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改造商铺结构。

第二十条商户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纠纷处理第二十一条商户之间的经营纠纷,应当先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市场管理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二十二条商户与市场管理委员会之间的纠纷,可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按规定程序处理。

集市商户规章制度模板下载

集市商户规章制度模板下载

集市商户规章制度模板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集市秩序,保障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商户行为,加强管理,根据《集市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集市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自觉维护集市秩序,提倡诚实守信,文明经营。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集市内所有商户,商户应遵守并遵从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商户入驻第四条商户入驻前须向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签订相关协议。

第五条商户入驻后,需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摆放货物,确保货品陈列整齐,不得占用过道。

第六条商户须自备货物陈列架,不得私自搭建或擅自改变货摊结构,如需调整须得到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七条商户在入驻后,须按照集市规定的经营时间经营,不得擅自延长营业时间。

第三章经营行为第八条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须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销售过期食品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2.不得销售侵权、仿冒商品;3.不得进行欺诈行为,欺骗消费者;4.不得在集市内从事赌博、色情、赌球等违法活动;5.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品种;6.不得串通价格,搞垄断、限制价格自由竞争;7.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限制销售的商品。

第九条商户须保持货品质量优良,遵守价格规定,不得哄抬物价。

第十条商户不得对消费者进行强制销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地面上倒水倒油。

第十二条商户应定期清洗货摊,避免积灰积尘,确保商品卫生。

第十三条商户应定期对货物进行清点,清除过期、变质商品,保障商品质量。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加强货摊防护,避免货品被盗。

第十五条商户应加强火灾防范意识,不得在货摊附近使用明火。

第十六条商户应配备急救工具,及时处理突发事故。

第六章惩罚措施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商户,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或终止经营资格等。

2020年(店铺管理)关于的不走寻常路产权式商铺

2020年(店铺管理)关于的不走寻常路产权式商铺

(店铺管理)关于的不走寻常路——产权式商铺Soho的不走寻常路1——产权式商铺开发模式解析1壹、产权式商铺发展的俩个阶段11.开发商直接出售商铺,投资者即是业主1 2.商铺所有权和运营权的概念实行剥离1 二、产权式商铺对开发商的三大吸引点2 1.快速回笼资金22.获取商业价值的高额利润23.规避投资分险2三、产权式商铺的俩种运营模式21.出售后统壹收回运营权运营22.出售后投资者按照要求自行运营3四、当前开发产权式商铺存于的问题3 1.目光短浅,只重售出,不管运营3 2.过度拉高商铺的本身价值3五、SOHO中国的操作模式31.SOHO中国四个项目的基本情况4 2.SOHO中国开发产权式商铺的5大特点6 3.SOHO中国独特的管理模式6六、运营管理产权式商铺的俩大要点8 1.构建起合理的委托运营机制82.邀请专业商铺管理XX公司全程介入9第三章Soho的不走寻常路——产权式商铺开发模式解析产权式商铺,或称商铺散卖,是壹个让物业投资者心痛的字眼,也是近年来于地产界除房价外最受诟病的概念,但当前它仍然是开发商、投资者最青睐的商业模式。

而SOHO中国是开发商当中的壹个典型,坚定不移地发展产权式商铺,于北京CBD区先后开发了四个项目(SOHO现代城、建外SOHO、SOHO尚均、朝外SOHO),均取得良好的成绩。

壹、产权式商铺发展的俩个阶段产权式商铺是近年来兴起的壹种新型物业形态,所有权和运营权分离。

即开发商将商铺卖给投资者,然后投资者将自己购买的商铺委托发展商或品牌运营商统壹运营,投资者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租金收益。

1.开发商直接出售商铺,投资者即是业主开发商将建成后的独立门面商铺直接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成为商业物业的业主,开发商获取销售利润;投资者又将商铺租赁给运营者,从商铺增值和租金中受益;运营者通过开发商品销售,来赚取毛利的差价。

开发商将建成后的独立门面商铺直接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成为商业物业的业主,开发商获取销售利润;投资者又将商铺租赁给运营者,从商铺增值和租金中受益;运营者通过开发商品销售,来赚取毛利的差价。

铺面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

铺面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

铺面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铺面经营秩序,保障市民生活环境,维护城市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所有铺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铺面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铺面经营管理第四条铺面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取得相应经营资质。

第五条铺面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及时完成税收申报和纳税义务,不得逃避、拖延或违法减免税款。

第六条铺面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不存在安全隐患。

第七条铺面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经营,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不得出售过期食品或假冒伪劣食品。

第八条铺面经营者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预案,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铺面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保证服务质量。

第十条铺面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企业品牌形象。

第三章铺面经营秩序第十一条铺面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容市貌管理规定,保持门店外观整洁美观,不得擅自设置招牌、广告,不得乱涂乱画。

第十二条铺面经营者应当合法合规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限制商品。

第十三条铺面经营者应当依法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劳动权利,不得强迫加班、拖欠工资。

第十四条铺面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隐私,不得强制消费、欺骗消费者。

第十五条铺面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完善商户之间的合作关系,维护商户之间的良好合作氛围,共同发展。

第四章铺面经营监督第十六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铺面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罚。

第十七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确保铺面安全生产。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满洲里市支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地摊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满洲里市支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地摊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满洲里市支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地摊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23•【字号】满政办字〔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满洲里市支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地摊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现将《2020年满洲里市支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地摊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6月23日2020年满洲里市支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地摊经济”工作实施方案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落实中央对“地摊经济”临时新规。

助力“复工、复产、复商、复业”,推动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发展。

在合作区市民广场现有“地摊经济”现状基础上,坚持“适度、有序、临时”标准,在大力扶持“地摊经济”的同时,推进“地摊经济”规范化发展,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和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原则紧紧围绕维护城市环境秩序,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在保障安全、保障通畅、保障防疫,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不破坏环境卫生的“三保三不”前提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的原则,从便民、利民角度,进一步规范夜市建设管理,让“地摊经济”在稳就业,保民生中充分发挥“纾困、供氧”作用。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满洲里市“地摊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组长:龚飞天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曹力合作区管委会主任陈书毅互贸区管委会党委书记赵树立市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成员:吕日升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包玉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廉兴宝市商务局局长孟双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韩金刚互贸区管委会副主任司建林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胡新国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建波南区街道办事处主任宿卫东东山街道办事处主任牛旭东满洲里万达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树立兼任,具体负责“地摊经济”建设工作的规划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

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

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9.25•【字号】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0第13号•【施行日期】2020.09.25•【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物业管理正文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2010年9月1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活动遵循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业主自治与政府指导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实施物业管理,也可以自行管理。

鼓励业主委托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价格、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级人民政府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依法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营业场所防控规章制度

营业场所防控规章制度

营业场所防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营业场所的防控工作,维护营业场所的安全秩序,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营业场所,包括商场、超市、餐饮店、娱乐场所等任何形式的商业经营场所。

第三条:营业场所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和实施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营业场所应进行安全防范培训,确保员工具备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将依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安全防范第六条:营业场所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运行正常。

第七条:营业场所应加强对用电、用火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第八条:营业场所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做好食品卫生检测和监控工作。

第九条:营业场所应加强对常见传染病的防控,及时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条:营业场所应加强对顾客进出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出行。

第十一条: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三章应急处置第十二条:营业场所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机制,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快速反应。

第十三条: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相应应急措施,做好应急演练。

第十四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员工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有序撤离现场,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时效性和实用性。

第四章外部合作第十六条:营业场所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第十七条:营业场所应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传达安全信息,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营业场所应加强与社区居民的联系,共同维护社区安全。

第十九条:营业场所应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组织的安全演练和练习活动。

第五章处罚条款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辞退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市场商户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市场商户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市场商户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市场商户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保护人民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市场商户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市各类市场商户,包括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商业场所。

第三条市场商户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相关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市场商户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第五条市场商户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和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参与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市场商户应当积极配合政府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接受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消防隐患。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七条市场商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报警器等。

第八条市场商户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完好无损。

第九条市场商户应当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应急照明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及时有序地疏散。

第十条市场商户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能随时投入使用。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一条市场商户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市场商户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相关资料,接受政府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市场商户应当加强对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消防隐患得到及时处理,杜绝火灾隐患。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市场商户应当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灾害情况下的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五条市场商户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和居民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熟悉逃生路线和逃生技巧。

第十六条市场商户应当建立健全火灾事故报警机制,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报警、疏散人员、救援受困人员。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小区商铺的管理,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适用范围包括小区内的商铺、摊位、餐饮店等经营场所。

二、商铺管理责任1. 商铺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偷逃税款,不得销售过期食品或假冒伪劣商品。

2. 商铺经营者应当负责商铺的环境卫生,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不得将垃圾、污水等排放到小区公共区域,必须按时清理商铺周围的垃圾。

3. 商铺经营者应当维护商铺的安全,配备消防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4. 商铺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不得欺诈消费者,不得销售过期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

三、商铺经营秩序1. 商铺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开展营业活动,不得私设赌博场所或涉黄场所。

2. 商铺经营者应当遵守小区的居民生活作息时间,不得在夜间或休息日扩音喧哗、高音量播放音乐等影响居民休息的行为。

3. 商铺经营者应当遵守小区的停车规定,不得占用小区的停车位,不得妨碍小区居民的停车需求。

四、商铺管理机制1. 小区应当设立商铺管理委员会,由小区业主代表和商铺经营者代表组成。

商铺管理委员会负责商铺经营的统筹协调和问题解决。

2. 商铺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商铺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 商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商铺经营者考核制度,根据商铺经营者的经营情况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情况给予奖惩。

五、违规处理商铺经营者如果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规定,将面临以下处罚:1. 警告:对违规行为较轻的商铺经营者,可以给予书面警告,要求其立即整改。

2. 罚款:对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商铺经营者,可以给予罚款,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3. 暂停营业:对违规行为严重的商铺经营者,可以暂停其营业,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后方可恢复营业。

4. 终止合同:对经过多次整改仍不改正的商铺经营者,可以终止其与小区的合作合同,并采取其他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铺面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

铺面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

铺面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一、店铺管理1.1 经营者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商场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商铺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

1.2 经营者应保证商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欺骗消费者。

1.3 经营者应定期对店铺进行清洁、整理,并确保店铺内部环境整洁、安全。

1.4 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商品存货充足,避免缺货现象的发生。

1.5 经营者应合理安排店员的工作时间和休假,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1.6 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退换货事宜。

1.7 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店铺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店铺的安全。

二、商铺营业时间2.1 商铺的营业时间应按照商场规定的时间进行营业,不得擅自提前关闭或延长营业时间。

2.2 商铺应在营业时间内保持门面整洁,店员着装整齐,服务态度热情有礼。

2.3 商铺应在营业时间内充足销售商品,保持店铺生意兴隆。

2.4 商铺应严格遵守营业时间规定,不得私自调整营业时间或停业。

2.5 商铺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三、店铺宣传3.1 商铺应遵守商场的宣传规定,不得擅自张贴广告宣传品。

3.2 商铺应参加商场组织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自己的品牌和产品。

3.3 商铺应定期更新宣传品,吸引更多顾客前来购买。

3.4 商铺应加强线上宣传,建立健全的网络营销系统。

3.5 商铺应与商场其他商铺合作举办促销活动,增加销售额。

四、店铺经营风险管理4.1 商铺应建立健全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风险。

4.2 商铺应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和核对制度,确保经营财务的稳健。

4.3 商铺应建立健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4.4 商铺应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商品的质量和供应链的安全。

4.5 商铺应建立健全危机公关机制,处理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五、店铺与员工关系管理5.1 商铺应建立健全员工招聘和培训制度,确保员工的素质符合工作要求。

商业广场使用规章制度

商业广场使用规章制度

商业广场使用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商业广场的正常运营秩序,保护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广场形象,树立文明祥和的消费环境,现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商业广场使用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商业广场的商户、员工、顾客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商业广场对所有商户进行资质审查和注册登记,未经审查登记的商户不得在商业广场经营。

商户应当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遵守商业广场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商户经营期限已满或违反规章制度的,商业广场有权终止其经营资格,并对其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涉嫌走私、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商户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经营场所,保持经营环境整洁卫生,不得占用他人的场地,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

第七条商户应当遵守商业广场的营业时间,不得在规定时间外擅自开门营业或提前关门。

第八条商户应当遵守商业广场的消防安全规定,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商户应当遵守商业广场的环保规定,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不得乱倒废弃物,不得污染环境。

第十条商户不得擅自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如需开展广告宣传活动,需向商业广场申请并获得许可。

第十一条顾客在商业广场购物消费时应当保持文明礼貌,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在商业广场进行吸烟、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二条顾客不得在商业广场内损坏公共设施设备,不得骚扰商户经营,否则商业广场有权要求其离开。

第十三条商业广场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禁止携带宠物进入。

第十四条商业广场内禁止进行赌博、斗殴、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第十五条商业广场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商户、员工、顾客等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经营资格、暂时禁止进入等处罚。

第十六条商业广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确保广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保障商户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商业广场应当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安保力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商业广场的安全稳定。

商场经营户规章制度

商场经营户规章制度

商场经营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场内经营户的行为,维护商场内部秩序,保障商场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商场内所有经营户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否则商场有权依据规章实施相应惩罚。

第三条商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进行修订,并提前向经营户公布,经营户应配合执行。

第四条商场有权对规章违反行为进行处罚,并有权要求经营户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商场保留对严重违反规章的经营户进行取消经营资格的权利。

第二章经营行为规定第六条经营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营,不得超市限定的经营时间,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第七条经营户应当按照商场制定的价格标准进行销售,不得私自调整价格,以避免对消费者造成损害。

第八条经营户应当遵守商场的市容整治要求,保持经营场所的清洁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或者破坏公共设施。

第九条经营户应当遵守商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商品陈列的稳固和安全,避免出现意外事件。

第十条经营户不得私自变更经营品类或者违规添加经营品类,须向商场管理部门进行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三章服务质量规定第十一条经营户应当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积极为消费者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十二条经营户应当尊重消费者的权利,不得有辱骂、侮辱消费者的行为。

第十三条经营户应当按照商场的相关规定进行商品包装和售后服务,不得拒绝合理的退换货要求。

第十四条经营户不得在经营过程中进行欺骗或虚假宣传,不得销售过期或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五条经营户应当遵守商场的管理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商场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如经营户对规章制度有异议,可以向商场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商场管理部门将进行审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商场管理部门有权对规章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商场经营户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被商场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商场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商场管理部门所有,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商场管理部门联系。

商业街区的规章制度

商业街区的规章制度

商业街区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街区的秩序,维护商业环境,提升商业服务质量,根据《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商业街区是城市中集中商业活动的区域,包括商店、商场、餐饮、娱乐等商业设施。

第三条商业街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商业秩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商业街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第五条市民在商业街区活动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保护商业设施,共同维护良好的商业环境。

第六条商业街区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管理单位做好商业街区管理工作。

第七条商业街区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例会,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商业设施管理第八条商业街区内的商业设施由管理单位负责统一管理,包括商铺、广告牌、标识等。

第九条商业设施的招牌、广告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虚假广告、淫秽内容等。

第十条商业设施的保养维护应当定期进行,保持外观整洁、无损坏。

第十一条商业设施的装修改造应当经管理单位审批,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商业设施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示,不得存在强制消费行为。

第三章:街头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商业街区内的流动摊贩应当遵守管理单位的规定,不得私自占用道路,影响交通。

第十四条商业街区内的街头艺人应当遵守管理单位的规定,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第十五条商业街区内的垃圾清运应当定时进行,确保环境整洁。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商业街区内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安全标准,定期维护检修。

第十七条商业街区内的用电设备应当符合安全规定,定期检测。

第十八条商业街区内的安防设施应当完善,确保市民和商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章:服务管理第十九条商业街区的服务人员应当接受培训,熟悉商品知识,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条商业街区内的商户应当积极响应市民的需求,不得存在欺诈、假冒等行为。

第二十一条商业街区的物业公司应当做好维修保养工作,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商业街区的监督检查由相关部门负责,定期对商业街区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从内控五要素着手探析商铺租赁企业的内控管理

从内控五要素着手探析商铺租赁企业的内控管理

从内控五要素着手探析商铺租赁企业的内控管理作者:金红桥来源:《中国民商》2020年第06期摘要:企业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生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与程序。

内部控制管理活动贯穿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以FK公司为例(以下简称公司),借鉴行业内成功经验,结合并运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控五要素简要介绍和分析商铺租赁企业内部控制内容,存在问题,解决办法。

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鋪租赁企业;管理FK公司是一家主营各类商铺的开发销售和租赁、传统商贸批发零售、电商、仓储冷链配送、物业管理服务的综合性的现代化大型省级物流园区。

截至2019年,整个园区共进驻全国各地经营业户近千家,荟萃全国各地名优农特副产品。

企业一直倍受当地政府重视支持,享有较高声誉,公司享有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地方政府扶持政策。

商铺租赁业务是公司本部的主要经营来源。

但是,公司作为一家从集体企业转型的私营企业,股权单一,典型的家族型企业特征明显,内部控制形同虚设,企业效益近年来一直欠佳。

在经营中公司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逐步显露,归纳起来主要问题如下:一、内控环境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

公司现状:一是公司管理层、员工对内控意识较为薄弱,也没有制订和完善成文的内控各项制度并有效执行。

二是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治理结构不健全:组织结构特点是股东以自然人为主,占多数股权,管理上存在集权特征,家族式企业管理.3文化建设不够重视: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有赖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支持和维护。

FK虽明确了公司经营宗旨理念,但公司上下对企业文化内容以及对内控建设中作用知之甚少,缺乏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干好干坏一个样,职工队伍松散,没有凝聚成合力。

以上情况说明公司控制环境基础薄弱,整体控制环境面临失效的风险,这将影响后续控制活动的实施。

集市商户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集市商户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集市商户规章制度汇编模板第一章综述第一条为了维护集市秩序,保障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集市商户应遵守市场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遵纪守法,经营诚信,确保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集市内经营的商户,包括小摊贩、商店等。

第四条集市管理部门有权对商户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商户登记管理第五条商户在集市内经营,需向集市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提交相关材料。

第六条商户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商户应将经营项目、价格等信息报备给集市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商户如有经营范围变更或经营地址迁移等情况,需提前向集市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商品管理第九条商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条商户应保证商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

第十一条商户应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第十二条商户应主动保质售后,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三条商户应保持经营场所整洁,不得乱倒垃圾,不得乱扔烟蒂。

第十四条商户应妥善处理食品原料及废弃物,不得在集市内乱倾倒。

第十五条商户应根据要求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并自觉配合集市管理部门的卫生检查。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商户应保障经营场所的安全,定期对电线、设备等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七条商户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第十八条商户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储存、加工食品应符合卫生要求。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十九条商户应遵守集市管理部门的规定,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

第二十条商户应遵守集市的开市、闭市时间,不得私自延长营业时间。

第二十一条商户应尊重消费者权益,不得强迫消费或恶意竞争。

第二十二条商户应遵守市场秩序,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讨价还价等影响他人的行为。

第七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商户如违反本规章制度,集市管理部门有权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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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管理规定
商铺管理规定
为规范园区商业网点的分布、经营及管理,保障业主及租户利益,方便居民生活,特制定以下规定:
1.在本园区经营的网点,须报我司备案后,由我司开具证明文件,方可到期商税务等机关办理相关证照,有效证件齐备下方可营业,证照须挂到店铺内显眼位置。

2.商铺经营行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园区管理规定。

3.对铺内水、电等管道设施,未经物业公司批准,禁止改装。

4.商铺进行装修,须遵守《装修管理规定》并将招牌装饰方案及商号、从业范围一并报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备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商铺隔层者,下层净高不低于2.2米,按商铺规范进行。

5.各商业网点开业或变更经营项目前,须到物业公司登记备案。

6.商铺空调位由物业公司统一指定,安装安调前,须事先向物业公司申报,并由管理人员指定安装位置。

否则,我司有权责令强行拆除。

7.门前禁止张贴、挂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封建迷信色彩的饰品,不得在门前烧香、祭祀、供奉等活动。

8.商铺不得进行煎、炒、炸等产生强烈污染的烹饪。

9.不得在铺面门以外的任何地方摆放物品。

不得擅自挂除统一招牌以外的任何宣传广告牌。

10.不得挂和张贴带“新世界”的任何商号。

11.商铺业主(铺用户)有责任实行门前三包,不得在门前下水道倒脏水,对未严格执行门前三包的商铺经整改合格后方可经营。

12.园区商号必须与物3业公司签订“防火责任书”并配齐消防器材。

13.各商业网点、单位在经营前须与居委会统一要求签订《门前三包责任》,明
确各自的责任地段,并按以下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13.1包卫生:各商业网点应各自搞好地段内的清洁卫生;
13.2包秩序:维持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
13.3包绿化:负责维护门前的绿化和绿化设施。

14.各商业网点、单位有权对其责任地段发生违章行为进行制止与处理。

15.本物业部客服组、保安大队将不定期对各网点、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
公布于园区宣传栏内。

16.本物业部对拒不承担“三包”责任的网点或不认真执行“责任书”所规定的
各项责任人可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17.各商业网点、企业单位须积极配合本物业部和广州市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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