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价格欺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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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 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 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 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的。
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 不符的。
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明鉴
价格欺诈的10种表现形式
1.虚假标价:如某饭店餐饮部在商品标价签上标明象拔蚌价格每斤78元,但顾 客结账时却按每斤200元结算,并且称其标价签标的是小象拔蚌,以虚假标价误 导消费者。再如某家具城,在一款真皮沙发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意大利”,
案例: 案例:最常见的就是很多街边小铺常以“场地拆迁、最后一日,全场物品两折” 的名义进行促销,将号称原价×××元的物品以“现价××元”进行叫卖。可是在这个 商家所标示的“最后一日”过去很多天之后,它依然在那,并以同样的幌子进行叫卖。
你知道吗
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 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 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 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价格欺诈意见
近日,针对 当前商家虚假优惠 折价的促销行为, 国家发改委出台了 《禁止价格欺诈行 为的规定》的解释 意见明确规定,抬 价打折的行为属于 价格欺诈。该《规 定》已于2002年 1月1日起施行。
最高可罚款50万元!
解读一 促销“原价”应为本次降价前七日内最低售价。
一件衣服去年售价 300元,之间最低售价 100元,现在降到80元, 商家在促销时写上“原 价300元,现价80元”, 这种行为今后将视为价 格欺诈,“原价”是指 本次降价前7天内销售的 最低价格,所以“原价” 应为100元。从我市发 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 规定》新解释意见出台 并开始实施,其中规定, 否则就属于价格欺诈行 为。
案例:
1.长春市家乐福新民店销售“七匹狼男士全棉横条时尚 内衣套”,价签标示原价每套169元、促销价每套50.70元, 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套119元。
2.南宁市沃尔玛朝阳路分店销售“雀巢咖啡”,价签标 示原价每盒43.9元、现价每盒35.8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 盒37.3元;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比如上海市家乐福南 翔店销售丁香吉祥茶壶,价签标示每套36.90元,实际结算 价每套66元。
擦亮慧眼 明辨 价格欺诈
主讲人 :
年月日
《价格法》第十四条 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 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 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 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 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 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 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 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 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 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 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 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原价不能随便标,七日之内才有效。
而在“跳楼价”、“挥泪大甩卖”的促销活动中,“原价”与 “现价”的巨大落差是商家引诱消费者购买的一个惯用手法,有些商 家甚至将一两年前的“原价”拿出来与“现价”对比,其实“原价” 已经降了好几次了,这种行为在服装上最突出。新的解释意见表示, “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 价。而经营者标示的价格等于或者高于本次优惠折价活动前七日内, 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属于‘虚假优惠折 价’”。
发展改革委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中经营 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 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及《禁止价格欺 诈行为的规定》等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
身
上街永辉超市某消费者:
边
永辉超市购标价3.8元的纯菜,
的
结算 时成了4.8元,涨幅超过25%。
案
例
解读二 标价欺骗消费者没成交也算欺诈。
市民在一些购物过 程中,明明发现商场的 标价形式有欺骗之嫌, 但是投诉了,商家只能 是改正,很难得到处罚, 因为没有发生交易行为。 国家发改委新的解释意 见表示,“经营者利用 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 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 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 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 易的行为”,是指该行 为不论是否形成交易结 果均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而实际产地是广东省。
2.两套价格:如某酒店采用两套标价簿欺诈消费者。在顾客点菜时提供价格低的 标价簿,在结账时按价格高的标价簿结算,某顾客点了12种炒菜,在结算时即 发现其中10种菜肴的价格高于提供的标价簿所标的价格,最高的超出9元,最低
的超出2元,共多收36元。 3.模糊标价:如某商厦以“出厂价”搞促销活动,销售某品牌洗衣机误导性文字 明示“出厂价”950元,实际该型号洗衣机出厂价是920元。再如某酒店在门口 迎宾处以“特价烤鸭每只38元”进行价格宣传,实际却按48元结算。当消费者
案例:某餐馆售卖的象拔蚌标价78 元/斤,可食客吃完之后到收银台结 账时却被告知每斤售价要200元。对 于顾客提出的质问,餐馆收银员表 示,标价78元/斤的是小象拔蚌, “你吃的是大象拔蚌,每斤200元。”
支招:对于标签上标明的商品种类, 顾客应问清楚再决定是否购买。
解读三
支招:有些商家常以抬高原价来揽 客,消费者不要盲目相信“原价”。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 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 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 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的。
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 不符的。
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明鉴
价格欺诈的10种表现形式
1.虚假标价:如某饭店餐饮部在商品标价签上标明象拔蚌价格每斤78元,但顾 客结账时却按每斤200元结算,并且称其标价签标的是小象拔蚌,以虚假标价误 导消费者。再如某家具城,在一款真皮沙发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意大利”,
案例: 案例:最常见的就是很多街边小铺常以“场地拆迁、最后一日,全场物品两折” 的名义进行促销,将号称原价×××元的物品以“现价××元”进行叫卖。可是在这个 商家所标示的“最后一日”过去很多天之后,它依然在那,并以同样的幌子进行叫卖。
你知道吗
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 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 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 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价格欺诈意见
近日,针对 当前商家虚假优惠 折价的促销行为, 国家发改委出台了 《禁止价格欺诈行 为的规定》的解释 意见明确规定,抬 价打折的行为属于 价格欺诈。该《规 定》已于2002年 1月1日起施行。
最高可罚款50万元!
解读一 促销“原价”应为本次降价前七日内最低售价。
一件衣服去年售价 300元,之间最低售价 100元,现在降到80元, 商家在促销时写上“原 价300元,现价80元”, 这种行为今后将视为价 格欺诈,“原价”是指 本次降价前7天内销售的 最低价格,所以“原价” 应为100元。从我市发 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 规定》新解释意见出台 并开始实施,其中规定, 否则就属于价格欺诈行 为。
案例:
1.长春市家乐福新民店销售“七匹狼男士全棉横条时尚 内衣套”,价签标示原价每套169元、促销价每套50.70元, 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套119元。
2.南宁市沃尔玛朝阳路分店销售“雀巢咖啡”,价签标 示原价每盒43.9元、现价每盒35.8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 盒37.3元;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比如上海市家乐福南 翔店销售丁香吉祥茶壶,价签标示每套36.90元,实际结算 价每套66元。
擦亮慧眼 明辨 价格欺诈
主讲人 :
年月日
《价格法》第十四条 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 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 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 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 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 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 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 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 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 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 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 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原价不能随便标,七日之内才有效。
而在“跳楼价”、“挥泪大甩卖”的促销活动中,“原价”与 “现价”的巨大落差是商家引诱消费者购买的一个惯用手法,有些商 家甚至将一两年前的“原价”拿出来与“现价”对比,其实“原价” 已经降了好几次了,这种行为在服装上最突出。新的解释意见表示, “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 价。而经营者标示的价格等于或者高于本次优惠折价活动前七日内, 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属于‘虚假优惠折 价’”。
发展改革委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中经营 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 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及《禁止价格欺 诈行为的规定》等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
身
上街永辉超市某消费者:
边
永辉超市购标价3.8元的纯菜,
的
结算 时成了4.8元,涨幅超过25%。
案
例
解读二 标价欺骗消费者没成交也算欺诈。
市民在一些购物过 程中,明明发现商场的 标价形式有欺骗之嫌, 但是投诉了,商家只能 是改正,很难得到处罚, 因为没有发生交易行为。 国家发改委新的解释意 见表示,“经营者利用 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 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 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 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 易的行为”,是指该行 为不论是否形成交易结 果均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而实际产地是广东省。
2.两套价格:如某酒店采用两套标价簿欺诈消费者。在顾客点菜时提供价格低的 标价簿,在结账时按价格高的标价簿结算,某顾客点了12种炒菜,在结算时即 发现其中10种菜肴的价格高于提供的标价簿所标的价格,最高的超出9元,最低
的超出2元,共多收36元。 3.模糊标价:如某商厦以“出厂价”搞促销活动,销售某品牌洗衣机误导性文字 明示“出厂价”950元,实际该型号洗衣机出厂价是920元。再如某酒店在门口 迎宾处以“特价烤鸭每只38元”进行价格宣传,实际却按48元结算。当消费者
案例:某餐馆售卖的象拔蚌标价78 元/斤,可食客吃完之后到收银台结 账时却被告知每斤售价要200元。对 于顾客提出的质问,餐馆收银员表 示,标价78元/斤的是小象拔蚌, “你吃的是大象拔蚌,每斤200元。”
支招:对于标签上标明的商品种类, 顾客应问清楚再决定是否购买。
解读三
支招:有些商家常以抬高原价来揽 客,消费者不要盲目相信“原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