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17年中国证券市场主要违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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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002年中国证券市场主要违规案例分析
(机构类)
蔡奕
一、浙江证券公司操纵钱江生化股票案
(一)机构概况
浙江证券,原称浙江省证券公司。最初成立于1988年,1994年改制为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由40家跨省市、跨行业的股东参股组成,股本金由5100万元增至4.5亿元,成为当时为数极少的按照《公司法》规范设立的大型专业证券公司。
浙江证券是一家有着辉煌历史的券商。1991年,浙江证券领先于全国其他券商率先开通了与沪、深联网的证券行情电脑网络;1992年,浙江证券作为第一家进入上海的外地券商在沪设立营业部,当年进入深圳;1993年又成为第一家在北京设立营业部的外地券商。其策划的“全额预缴,比例配售”的创新发行方案作为“浙证模式”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肯定,并实施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1997年,浙江证券发行并推荐上市的浙江东南B股,既是我国B股中股本最大的一只,也是首家在伦敦交易所以GDR(存托凭证)形式与上海交易所同步上市的股票。
(二)违规事实
浙江证券自1998年12月起,利用56个股票帐户(1个机构帐户、2个自营帐户、53个个人帐户)大量买卖“钱江生化”股票。最高持仓量为18,308,735股,占“钱江生化”总股本的17.19%,流通股的56.35%。同时,还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东帐户,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在二级市场上,此阶段“钱江生化”股票表现异常,1997年8月至2000年4月,股价由15元左右上冲至57元(复权后),涨幅达2.7倍。浙江证券通过市场操纵行为,为自己牟取了暴利,截止2001年3月20日,其账户股票余额为14,075,537股,实现盈利4233.18万元。
(三)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
浙江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款、《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九十条、《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于2001年12月17日作出处罚决定如下:
1、对浙江证券处以警告,取消自营业务资格。
2、没收浙江证券操纵“钱江生化”股票违法所得4233.18万元,并处以罚款4233.18万元,对违法融资行为处以罚款46079.5万元,合计罚款50312.68万元。
3、对浙江证券原董事长林益森、现任董事长项建中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浙江证券总裁郭良勇处以警告并罚款30万元;对杭州平海路营业部负责人吴依民、杭州保俶路营业部负责人杨金晶、上海昆山路营业部负责人裴根财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4、责令浙江证券在上交所监督下6个月内卖出违法持有的“钱江生化”股票,并注销违规开立的个人股票帐户,如有盈利予以没收,并处一倍罚款。
(四)后果分析
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是由市场自由提供投资资本,人为干预或其它因素的影响,都是对资本市场自由性的破坏。操纵市场对证券市场的危害,一方面表现为以人为的虚假投资参数来取代证券市场的真实投资系数,使证券价格不能如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另一方面,对于受蒙蔽从事交易的善意投资者而言,操纵市场者所获得的利润很可能就是他们所遭受的损失。中国证监会对浙江证券的处罚力度――巨额罚款、业务禁入等,创了对证券经营机构处罚力度之最,反映了监管层对普遍存在的市场操纵行为的关注。
在实践中,操纵市场行为并不以一种形式单一出现,而多以复合型隐蔽的手法运作。本案中,浙江证券不仅集中资金操纵市场,而且还存在严重的虚买虚卖行为。集中资金操纵市场是一种市场垄断行为,本案中浙江证券集中大量资金,利用56个股票帐户大量买卖“钱江生化”股票,其最高持仓量为18,308,735股,占“钱江生化”总股本的17.19%,流通股的56.35%,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该股票的市场供求关系,进而直接影响和控制该股票股价的走势。本案中浙江证券采用的
另一操纵市场方式是虚买虚卖。虚买虚卖是指以影响证券市场行情为目的,人为创造证券交易虚假繁荣,进行所有权非真实转移的行为。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同一利益主体向两个券商下达指令,由一个券商以市价或略高于市价的价格申报卖出,再由另一券商买回;二是同一利益主体只委托一个券商,指令券商将操纵者所有的股票在操纵者内部不同的账户之间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买卖。本案中,浙江证券主要采用的是第二种方式。浙江证券通过其所控制的56个账户,进行不转移真实所有权的自买自卖,目的是为了使股票价位因交易量和交易额的增多而慢慢抬高,制造虚假繁荣,待不明真相的其它投资者跟风买入时,再抛出手中股票,坐收渔利。
二、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九州股份出具违规审计报告案
(一)机构概况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993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具有证券业务审计资格,2001年3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资格,还具有国有大中型企业审计、资产评估、基建预决算审计、房地产评估等相关执业资格。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现拥有从业人员138名,其中,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工程造价师、注册税务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等具有各类专业资格的员工占从业人员的75%以上。该会计师事务所以为证券、期货、金融企业、股份制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中型企业提供审计、资产评估和会计顾问服务见长,服务对象遍布省内外和港澳地区,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机构,是一家具有较大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违规事实
九州股份股票在1996年公开发行上市过程中,在发行申报材料中通过虚假冲减财务费用、虚假销售房地产等手段虚增公司前3年业绩。其中虚增1993年利润1929万元,虚增1994年利润1520万元,虚增1995年利润1704万元。三年虚增利润分别占申报利润总额的50.3%,42.3%和35.8%。为其进行审计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九州股份虚增上市前三年业绩的问题,于1996年8月为九州股份出具了发行前三年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