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队临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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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工协议

甲方:北京华侨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郝艳坤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院建外SOHO西区10号楼1104室

邮编:100022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 出生时间:

护照号码/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乙方系甲方自公司借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用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被派往甲方参加工作,为了规范乙方的带团行为,保证对游客的服务质量,乙方需在接团日缴纳甲方人民币元整作为团队质量保证金,此保证金在团队回国后三个月内(如遇周末和节假日顺延),甲方归还乙方。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乙方在接团起,必须严格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保护公司利益,代表公司处理团队在境外相关事宜,乙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惩罚。

三、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但带团期间甲方有义务免费替乙方加上境外旅游意外险,保额30W。

四、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协议,均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五、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欧洲导游管理制度

欧洲及其他国家团队,导游管理制定,希望各位导游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积极配合OP 完成带团工作,保证团队接待质量,维护公司的利益。

一、出团前准备

1、拿到计调核发的最终出团资料,请您立即核对中英文行程,确认每晚入住酒店、房间数、分房名单、商店进店单据。并检查出团人数与机票数是否吻合,出入境时间与签证所给时间是否吻合,若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计调沟通。

2、请提前与境外各段司机联络,确认接团时间,以免发生晚接或漏接团队的情况。

3、请提醒计调向您提供团队客人的基本情况,以便更好地与客人进行沟通和互动。对计调关于团队特殊客人在餐食、自费项目和小费、境外脱团等方面的交待,做好备录。

4、请于出团通知上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接团,迅速组织客人办理好出境登机手续,并能够简单的做一个出团说明。如遇航班临时取消、后延等突发事件,须向客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安抚客人情绪,随时传递最新消息。并通知计调,与计调保持联系直至安全登机。

二、境外工作

1、除非遇罢工或天灾等不可抗拒因素,导游应严格按照公司安排完成行程,不能擅自减少游览项目,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顺序。

2、导游在旅途中不得任意变更指定购物商店,自行安排或去多家商店购物者,公司将给予相应罚款(数额为该团的佣金的一半),并将按规定暂停带团。回团后,购物报账单要求必须写清购物日期,购买金额(必须为本团购物金额,没有回单也要写清购物金额),尽量不要去购物报账单以外的购物店,如果购物店不在表内,要另注明。禁止将上团购物金额累加至当团。

3、许多团队会有国内领队随团,请您与他们保持良好的关系,在适当的情况下要求商品店提供纪念品。

4、若团员出现意外事故,在严重情况下,请安排到医院治疗,并必须要求医院开证明书,内容写明:客人护照上名字,护照号码,团号,医生证明书,医院帐单,以便向保险公司索取医药费赔偿。

5、用餐标准,请按公司规定金额用餐,与餐厅保持良好的配合,协调,让客人吃得饱,不让客人有所投诉,如有情况,导游有权和餐厅交涉。

6、公司负责常规景点门票,如需增加其他景点门票,公司会另行通知。

7、所有入城费、停车费、高速费、地陪费用、酒店城市税等由导游支付,公司不予报销。

8、团队回国后尽快与团队操作人员报帐。请填好导游报帐表格。另关于消签问题,请导游勿在境外对客人许下一周内消签的承诺。

9、凡非行程内所列举的景点,其它额外自费项目均不在公司服务范围之内,如客人有需要或导游向客人推荐,请导游与司机协商,但需客人自愿为原则,不允许因自费项目客人有任何投诉。(自费项目收费参考公司的自费活动一览表)。

10、公司根据市场情况最近规定:团队在公司安排的行程中,导游不得带领团队到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购物店进行购物,如若发现,公司将进行停团处理。对于公司要求的购物店,导游须签字回国交OP,如擅自不进店,罚款500欧/次。

11、遇到有滞留意向的客人,请导游尽量劝回,并保管好该客人的护照以便通报使馆,同时在第一时间之内通知国内工作人员,如客人仍滞留,请向当地警察局报案,并写清情况详情,让同行的其他团员签字证明。

12、请导游时刻关注团员的人身及财物安全,与司机、团员共同提高警惕,减免团队在旅途中遇到抢劫、盗窃、假警察等事件。

13、导游在境外如增加自费项目,或退餐、退费等事宜需得到客人的签字确认。

14、根据新旅游法诠释以后,自2014年7月开始,境外司机及导游的服务费、小费,允许向客人收取,每天4-5欧元/人,该费用将有领队在机场现收;但新旅游法还处在探索阶段,故收取小费等事项今后可能还会有所变动,届时我社有权根据新旅游法诠释后,对小费等进行调整。

15、在任何时候都要积极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保守业务机密。客人向导游投诉时,应认真倾听投诉者的意见,不可立即辩解或否定,不得推卸责任,更不能把事情推脱给组委会,应积极进行协调处理,做好安抚工作,以便行程顺利进行。

三、投诉及过失处理:

1、公司希望导游尽量在境外解决问题,不要遗留到国内,如团队回车后仍有客人投诉,公司会将客

人的投诉转达给导游,导游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客人提出的要求道歉或赔偿。

2、导游回团后,要交接护照及登机牌并协助某些使馆的销签工作,如因护照未收齐或丢失登机牌,而导致客人需到使馆面试销签所引起的费用,由导游自行承担。

3、因导游管理不擅,而造成团队护照丢失或延误行程,由导游承担所有因变故产生的费用,如遇抢劫等突发事件,公司会视具体情况给予补助。

在此,谨代表公司感谢各位导游一路辛苦,并希望大家一起努力,为公司和个人都创造更多的效益!

我已同意上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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