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外购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装及设备外协、外购管理规定
文件分发一览
部门会签
部门签名部门签名
文件审批
编制审批批准
修改历史
版本修改描述日期编制人
1.目的:
对ME 部门的外协、外购过程进行规范和管控,使其衔接流畅,运作合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设备、工装夹具及其零部件、配件的采购与发外维修等。 3. 参考文件或标准:
ESPBB4.8-ME 《制造工艺工程控制程序》 ESPBB4.4-MD 《制造过程控制程序》 ESPBB-ME-R02 《设备管理规定》
ESCPBB-ME-R21 《工艺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4 术语和定义 无
5. 责任部门及职责
本程序的责任部门是制造工程部(ME )。职责包括:
5.1 工程师负责提PR 单、寻找合适的供应商、报价、核价,并跟进质量与进度。 5.2 仓管员负责零、部件的入库,登记,编号,入账处理。
5.3 部门助理负责PR 单签字审批的传递、单据的付款申请、SAP 流程导入;
6. 流程图
输入 过程 输出 责任部门 条款 一、提供需求
公司要求 ME 7.1.1 新产品开发需求 7.1.2 设备能力测算 7.1.3
设备能力测算 生产部门提出需求 设备故障
公司决策、PE 新产品
开发、设备能力测算
外协、外购需求
输入 过程 输出 责任部门 条款
二、选择供应商报价、核价
■ 报价单 ME 7.2.1
需求信息 7.2.2 图纸、清单 ■ 供应商信息 设备需求方案 ■ 合同 ME 7.2.3 ■ PR 单
三、外协、外购 NO
工装图纸与工程方案 ME 7.3.1 报价单 7.3.2 供应商信息 YES 7.3.3 PR 单
■ E-mail ME 7.3.4
■ 传真Fax 7.3.5 ■ 审批PR 单 7.3.6
四、供应商送货
■ 产品 ME 7.4.1
送货清单 7.4.2
7.4.3 7.4.5
五、验收
■ 验收单 ME 7.5.1
工装图纸、清单 7.5.2 设备方案 ■ 检验记录 7.5.3 合同 7.5.4 报价单 ■ 台账 7.5.6 PR 单 ■ 发票 ME 7.5.7 ■ 台账说明书相关资料 7.5.8 ■ 备品备件清单 7.5.9
选择供应商、报价
PR 单审批 工程师下单给供应商
供应商送货 验收 通知供应商开
发票整理相关资
料、准备付款
核价并填写PR 单
输入 过程 输出 责任部门 条款
六、SAP 付款审批流程
发票 NO ■ 付款记录 ME 7.6.1
合同 7.6.2
报价单 7.6.3 PR 单
检验记录 YES 验收单
七、付款
发票 ■ 支票 ME 7.6.1 合同 ■ 期票 7.6.2
报价单 ■ 回执
检验记录 YES 验收单
7. 控制要求: 7.1 提供需求
7.1.1 ME 部门根据公司决策、PE 新产品开发、MD 设备生产能力测算等需求进行合理分析,
确需外购设备、工装夹具时,由ME 部门组织相关工程师进行评审,确定设备、工装需求计划、提出外协、外购需求;
7.1.2 对于外购、外协加工的工装设备零部件、配件或外协维修的设备、工装夹具由ME
部门相关人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外购、外协需求。 7.1.3 需求信息均需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7.2 选择供应商、报价、核价
7.2.1 ME 部门工程师在确定外购、外协需求后,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原则上需要两家以
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对工装及特殊制做的配件需按要求提供的报价单形式报价。 7.2.2 低值易耗维修物料,由供应商每年度或由双方商定的时间提供报价,报价经审批
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下次采购时供应商不需重复报价。
7.2.3 外购设备及大型工装时,需要供应商在报价时同时提供技术合同、协议等规范性
付款审批 SAP 系统付款 CO 付款
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有效。
7.3 外协、外购
7.3.1 ME相关工程师根据工装图纸或工程方案核价,并与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比较,对
价格差异较大的应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最后选择价格较合理的供应商,如供应商报价及交期都不能达到我方预期,应考虑寻找新的供应商。
7.3.2 相关工程师填写PR申请单,PR单应按规定编号并记录,同时应将较合理的供应商
的报价及工程师核价单附在PR单后面,提交给ME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由部门助理将签批后的PR申请单交滚齿营运总监或管理总监审批。对于外购设备、大型工装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还需与供应商签定供货合同;
7.3.3提交PR申请单被各级领导审批核准后,部门助理将批准后的申请单交给相关工程
师,由工程师向供应商下单请购。对于未获批准的PR申请单,退回相关工程师重新按流程选择供应商、报价、核价等。
7.3.4工程师可以以E-mail或电话方式通知供应商,并将签字批准的PR申请单和报价单
或合同传真给供应商。
7.3.5供应商只有在收到ME工程师下达的并已获批准的PR申请单后,才可以开始制作或
维修。
7.3.6对于紧急维修的项目,可以先通知供应商检查维修,维修人工费用按事先审批的标
准执行,对于维修备件,必须有书面或电话的报价,费用500元以上,必须经得ME 部门经理的同意,并及时补交PR申请单审批。
7.4 供应商送货
7.4.1外协的设备、工装/零部件以及维修配件,其交货期、质量均由工程师随时跟进。
对不能按计划交货的必须及时报部门经理。
7.4.2供应商完成制作或维修后,送货上门,同时通知仓库管理员签收,和工程师进行验
收。
7.4.3对于设备、工装类,供应商一般送货到生产现场;对于零部件类、维修配件(包括
电气元件),供应商必须送货到库房。
7.4.5对于紧急维修的备件价值200元以下且月结供应商不能供货时,维修工程师可以用
备用金临时购买,需要提供正式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