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国际贸易中的预期违约案例二

案例分析:国际贸易中的预期违约案例二
案例分析:国际贸易中的预期违约案例二

二、我国《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我国《合同法》第108条关于预期违约责任的条款,第94条关于预期违约解约的条款,第68条、第69条关于不安抗辩权和因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及相应的担保条款,再加上同样适用于预期违约的《合同法》第7章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形成了一系列有关预期违约的规定,构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预期违约制度。

(一)对《合同法》108条的分析

《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里的预期违约行为包括声明不履行合同的明示预期违约和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默示预期违约。而不履行的是“合同义务”。传统意义上的预期违约都要求违反合同义务达到一定严重的程度,因为预期违约制度所赋予相对人的权利在相当程度上行使起来甚为剧烈,如解除权,如果不区分拒绝履行的程度,一概由债权人解除合同,不但对债务人过于苛刻,而且对整个社会无益。

对于本条所涵盖的所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预期违约行为,可以采用的共同的救济方法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这里将预期违约视同实际违约,适用实际违约的救济方法。《合同法》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等。

(二)对合同法94条第2款的分析考试用书

《合同法》第94条第2项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里同样包括了明示和默示预期违约行为,不履行的是“主要合同义务”,对于这里的“主要合同义务”,可以结合整个94条来理解。第94条是关于法定解除权的规定,其第1款至第3款规定了三种可行使解除权的情形,第四款提到“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也可行使解除权,言下之意即是前三款也要求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第2款中所指的预期违反主要合同义务也应达到如《公约》第72条规定的“根本性预期违约”的程度,对于该种根本性预期违约,合同法直接赋予了解除权。

(三)对《合同法》第68、69条的分析

《合同法》第68、69条确立了不安抗辩制度,其要件是:(1)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2)后履行债务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现实危险。在有确切证据证明该要件成立后,先履行一方首先可以中止履行,其次要将中止履行的情况通知对方。对方提供担保的,应恢复履行;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的,中止履行方可解决合同。与前两条不同的是:其一,不安抗辩权只能由先履行一方行使。其二,当事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只是一种推定,只有在未提供保证且未恢复履行能力时,才可认定是构成预期违反合同。而前两条条款都可直接被认定为预期违约。其三,该条侧重于从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和信用角度来规定,不同于前两条从其所违反的合同义务的角度规定。

从本案的情况结合笔者上文对预期违约的分析,可以看出本案中买方乙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预期违约:①乙方在向甲方要求延期装运时的邮件中表明:乙方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经济状况不佳,要求货物降价——其现在不愿意依据合同约定的价款履行支付义务;②在双方之前的两份合同履行中,一份合同中甲方向乙方销售的另一种型号钢材于2008年8月15日运抵目的港后乙方一直拒绝付款收货;另一份合同中乙方未按约定在08年8月2日开立信用证。因此,有鉴于一方的上述违约行为,虽然争议合同价格条款是CFR,但如果甲方再将本次合同争议货物运抵目的港,如果发生目的港无人付款提货的情况,甲方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异地处置货物将更加被动。由于甲方怀疑乐天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反复要求乙方确定明确

装船日期,要求其提供付款保证——修改信用证,甲方援引预期违约救济措施,中止履行其交货义务是合于法律规定的。

国际贸易概论期末考 -(1)

国际贸易概论期末考 ● 单选 1.5分*30题=45分 ● 判断 1分*10题=10分 ● 简答题(5选4)5分*4题=20分 ● 计算题5分*2题=10分 ● 案例分析5分*3题15分 第一章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及历史发展 国际贸易量:国际贸易量是以一定时期的不变价格为标准计算的国际贸易额。是为了剔除了价格变动影响,能准确反映国际贸易的实际数量,而确立的一个指标。在计算时,一般要选择某一固定年份为基期,以基期计算的报告期出口或进口价格指数去除报告期的出口额或进口额,则得到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进口额或出口额。这种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国际贸易额已经排除了价格变动的影响,反映了国际贸易的实际规模,故称为国际贸易量。 贸易依存度(计算题):贸易依存度又称外贸依存度或对外贸易系数,即一国对国际贸易的依赖程度,是指一国货物与服务进口额在该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被称为净贸易条件。 ◆ 贸易条件: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贸易比价,即一国(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指数之比。 如果贸易条件大于100,说明贸易条件改善了,反之,则贸易条件恶化了;如果贸易条件等于100,说明贸易条件不变。影响一国贸易条件的因素包括出口数量、进出口商品的劳动生产率、财政政策、伙伴政策、对外贸易政策以及世界经济的周期波动。 %100)本国的(出口额出口依存度=?GNPorGDP %100)(?GNPorGDP 本国的进口额进口依存度=依存度+出口依存度对外贸易依存度=进口%100该国国民生产总值 总额一国货物与服务进口额对外贸易依存度=?%100) 进口价格指数()出口价格指数(=)(贸易条件?m x P P N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学》案例分析 1.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500箱货物被火烧毁;②8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受损;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试分析:以上损失中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哪些属于单独海损?为什么? 答:①③⑤属于单独海损。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及货物所有人单方面利益的损失。满足一下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或者其他承保危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第二,必须是船方、货方或是其他利益单方面的损失。①③⑤都是由于火灾导致的,而火灾是意外的、偶然的,并且只是船方单方面的损失满足单独海损条件。 ②④属于共同海损。共同海损是指船舶、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就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的损失。②是为了灭火而使货物受损,④是为了使船舶恢复航行而采取的行动,二者都符合共同海损的定义。 2.A向B发盘,发盘中说:“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B 收到发盘后,立即电复说:“我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但A 未作任何答复。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合同并不成立。合同成立有连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发盘和接受。A公司的发盘是有效发盘,但B公司的回函并不构成接受,B公司虽然表明其接受发盘,但其声明中的“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与A公司所说“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并不一致,这意味着回函是还盘,而还盘使原发盘失效,自己成了新的发盘。既然B公司并未作出接受,那么合同就不能成立。

国际贸易 案例分析含答案

(第七章) 问题1:本案例是涉及FOB价格术语下船货衔接的问题。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 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所以,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处理不当,自然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执行。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因此,在FOB术语下成交的合同,对于装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订约之后,有关备货和派船事宜,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船货衔接。 在此案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在装运期临近时,卖方电告催促买方派船接货,但买方仍没有及时派船接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问题2:本案中我方公司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后来从有利于交易的角度出发,我方公司未行使解除合同之权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是适当的。如果行情发生了变化或其他原因使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时,我方当然可断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案例2] 问题1:卖方完全有权利凭合同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而买方无权拒付。 问题2: (1)CIF条件成交,是象征性交货,卖方交单就完成了交货责任,而无需保证到货。(2)CIF条件成交,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损害和灭失,越过船舷后的损坏和灭失属于买方的责任。 (3)CIF条件成交,是单据买卖,只要卖方提交了全套合格单据,买方就应该凭单付款。所以,买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受单据,拒付货款,是没有道理的。 第八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1.(1)仲裁应裁定卖方赔偿买方600英磅;虽然合同中规定的品质以具体规格来表示,但卖方后又向对方寄送样品,并且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这样的做法使得卖方的交货变成了既凭规格、又凭样品交货,卖方交货必须既符合合同的规定,又与样品一致。 卖方有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的品质规格合格证书,但这不排除买方的复验权,买方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低水平%的检验证明,向买方提出了索赔600英磅的要求,是合理的。 (2)从本案例中,我们应吸取如下的教训: ①凭样品交货是严格的交货方式,不易轻易采用; ②寄送样品的行为要注意,如不凭样品成交,应注明为“参考样品”或“仅供参考”。2.(1)我公司一方面应抓紧时间更换包装,如不更换,可能会造成违反合同,无法收回货款的情况;另一方面应和客户再进行沟通,争取让对方负担更换包装的费用,或让其承担一部分;还可做好仲裁或诉讼处理的准备,让对方付出违反合同的代价。 (2)我方公司应注意,在包装条款的制订上,应更为详细。如买方提供包装,应规定提供包装的最迟时间,迟于规定的时间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另外,如不能按时提供包装,卖方有权自行处理,但相关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3)对客户提出的合同变更,如案例中公司代表的意见应以书面的方式确认。 第九章国际货物运输 [案例1] 我方的做法属分批装运,将导致银行拒付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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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案例分析 [案例1] 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商人签订一份出口玉米合同,由中方负责货物运输和保险事宜。为此,中方与上海某轮船公司A签订运输合同租用“扬武”号班轮的一个舱位。2007年7月26日,中方将货物在张家港装船。随后,中方向中国某保险公司B投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货轮在海上航行途中遭遇风险,使货物受损。问题: (1)如果卖方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而货物遭受部分损失是由于轮船在海上遭遇台风,那么卖方公司是否可从B处取得赔偿?为什么? (2)如果卖方公司投保的是一切险,而货物受损是由于货轮船员罢工,货轮滞留中途港,致使玉米变质,那么卖方能否从B处取得赔偿?为什么? (3)如果发生的风险是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引起的并且属于承保范围的风险,B赔偿了损失后,卖方公司能否再向A公司索赔?为什么? (1)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不能向保险公司B提出赔偿请求的,因为平安险对货物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予赔偿。货轮在海上航行途中遭遇台风,使货物受部分损失是因自然灾害引起的单独海损,但由于卖方中国某迸出口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范围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单独海损,所以卖方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不能从倮险公司B处获得赔偿,除非卖方已投保水渍险和一切险。 (2)申国某进出口公司也不能向保险公司B提出赔偿请求,因为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包括被运输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但不包括战争险、罢工险等特殊附加险。即便投保人投保了一切险,仍须与保险人特别约定,经保险人特别同意后,才能把特别或特殊附加险的责任包括在保险人承保范围之内。由于卖方末投保特殊附加险,故无法取得赔偿。 (3)不能。保险合同是一种补偿合同,被保险人不得以保险作为牟利的手段。保险货物的损失如果是由于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被保险人从倮险人处取得保险赔偿时,应当把对该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的一切权利和追偿要求,而不能一方面向保险人取得保险赔款,另一方面又向有过失的第三者索赔,从而获取双倍于损失金额的收入。 [案例2] (1)保险标的物为301千公升意大利红色餐酒 (2)货物包装为21.5千公升新胶标准集装箱;葡萄酒是由卖方负责装箱 (3)SGS公证行出具之《重量和质量检验证书》证明:301千公升葡萄酒平均装在14个20英尺集装箱内,货物包装适合装运散装酒类及陆上和海上运输 (5)投保险别为一切险,适用的具体条款为1/1/82《协会保险条款(A)》; (6)2000年11月17日中国某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检验认定其中两个集装箱外部附有腐蚀品标识,并于2001年9月1日出具《卫生证书》认定:该批干葡萄酒原液使用带有腐蚀品标识的两个集装箱装运,不符合我国食品卫生要求,作销毁处理。 问题:保险人是否可以拒赔? 答:保险人可以拒赔。 理由:本案中集装箱本身即是货物的包装,本案标的物是散装葡萄酒,其包装物就是集装箱本身;“包装”应视为包括集装箱或托盘内的积载应解释为:除了集装箱或托盘之外,还应包括集装箱或托盘内的积载。至于SGS公证行的检验证书之“货物包装适合装运散装酒类及陆上和海上运输”的结论,仅涉及散装酒类的运输安全与合适问题,未提及其卫生安全方面的内容。而食品货物除了其运输安全

《国际贸易概论》期末考试试卷附答案

《国际贸易概论》期末考试试卷附答案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l、普惠制的主要原则是() A、非普遍的、非歧视的和互惠的 B、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 C、非普遍的、非歧视的和互惠的 D、普遍的、歧视的和非互惠的 2. 买方信贷是指() A. 出口方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提供的贷款 B. 出口方银行向外国进口商提供的贷款 C. 进口方银行向外国出口商提供的贷款 D. 进口方银行向本国进口商提供的贷款 3. 与从价税相比,从量税() A. 在商品价格上涨时保护作用更强 B. 在商品价格下降时保护作用更强 C. 能够体现公平税负原则 D. 目前被大多数国家采用 4、中国生产手表需8个工作日,生产自行车需9个工作日,印度生产手表和自行车分别需门和10个工作日、根据比较成本说() A、中国宜生产和出口手表 B、中国宜生产和出口自行车 C、印度立生产和出口手表 D、印度不宜参加国际分工 5、A国规定07年从B国进口打火机数量不得超过100万只,这种贸易限制措施属于( ) A.“自动”出口配额 B.关税配额 C.国别配额 D.全球配额 6.下列本国可对外国进行外汇倾销的情况是()。 A.本国货币贬值10%,国内物价上涨12% B.本国货币贬值10%,外国货币贬值15% C.本国货币贬值10%,国内物价上涨8% D.本国货币贬值10%,外国货币贬值10% 7. 出口补贴作为一种鼓励出口的措施就是在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予出口厂商( )优惠待 遇。 A.在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 B.仅在现金补贴上的 C.仅在财政上 D.仅在退还进口税上的 8. 共同市场与完全经济一体化相比,前者未实现()。 A. 生产要素在成员国之间的自由流动 B. 统一的对外关税政策 C. 货物在成员国之间的自由流动 D. 统一的对外经济社会政策 9. 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产品成熟期应选择()。 A. 海外直接投资战略 B. 商品出口战略 C. 技术转让战略 D. 海外间接投资战略 10.发达国家间的国际分工属于( ) A垂直型分工B互补型分工C水平型分工D混合型分工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Ps:这是国际贸易ppt上的案例汇总,大家也可以去看课件! 第四章案例一 中国某食品有限公司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来证货名为:“Apple Wine”,于是我方为单证一致起见,所有单据上均用“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遭进口国海关扣留罚款,因该批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结果外商要求我方赔偿其罚款损失。问:我方对此有无责任?为什么? 案例分析 ?我方应负责赔偿。 ?作为出口公司,理应知道所售货物的英文名称。如来证货名与实 际不符,一则要求对方改证,二则自己更改货物上的英文名称。 如只考虑单证相符而置货物上的名称不顾,势必给对方在办理进口报关时造成严重后果。 第五章例题1 上海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口“门锁”(小五金)一批计100箱。每箱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每箱重量为25公斤。当时燃油附加 费为40%。蒙巴萨港口拥挤附加费为10%,试计算该货物的运费。 GAGGAGAGGAFFFFAFAF

计算方法 (1) 查阅货物分级表。门锁属于小五金类,其计收标准为W/M,等级为10级。 (2) 计算货物的体积和重量。 100箱的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100箱=2.4(立方米)。 100箱的重量为:25*100箱=2.5(公吨)。 由于2.4立方米小于2.5公吨,因此计收标准为重量。 (3) 查阅“中国-东非航线等级费率表”,10级费率为443港元,则基本运费为: 443*2.5=1,107.5(港元) (4)附加运费为: 1,107.5*(40%+10%)=553.75(港元) (5)上海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100箱门锁,其应付运费为: 1,107.50+553.75=1,661.25(港元) 例2:典型的计算班轮运费题 从我国大连运往某港口一批货物,计收 运费标准W/M共200箱,每箱毛重25公斤, 每箱体积长49厘米,宽32厘米,高19厘米, GAGGAGAGGAFFFFAFAF

国际贸易概论A卷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浏阳校区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国际贸易概论 考试试卷 试卷类型: A 考试时量: 90 分钟 拟题人梁青海 审题人 葛花 适用班级: 大专47、54、56班 注意: 1、本试卷仅为试题本。 2、题目应在相应的答题纸上作答,在试题本上作答无效。 一、单项选择(每小题1.5分,共20题,1.5×20=30分) 1、一国在同类产品上如出口量大于进口量,称为( )。 A 、贸易顺差 B 、净出口 C 、贸易逆差 D 、净进口 2、赫克歇尔-俄林理论是指( ) A 、要素禀赋理论 B 、相互需求理论 C 、贸易差额理论 D 、中心-外围论 3、国际分工形成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 )。 A 、自然条件 B 、上层建筑 C 、生产力发展水平 D 、资本移动 4、证券投资和借贷资本输出属于( )。 A 、 直接投资 B 、 间接投资 C 、长期投资 D 、短期投资 5、关税的主体是( )。 A 、本国的进出口商人 B 、进出口货物 C 、外国的进出口商人 D 、消费者 6、与从价税相比,从量税( )。 A.在商品价格上涨时保护作用更强 B.在商品价格下降时保护作用更强 C.能够体现公平税负原则 D.目前被大多数国家采用 7、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数额,达到这个数额后,就不能进口,它是( ) A 、关税配额 B 、自主配额 C 、国别配额 D 、绝对配额 8、进口押金制是通过( )的方式来达到限制进口目的的。 A 、限制进口数量 B 、加大进口商资金负担 C 、加大出口商资金负担 D 、提高进口关税率 9、通过出口国实施的限制进口的非关税壁垒是( )。 A 、进口配额制 B 、“自动”出口配额制 C 、进口许可证 D 、出口配额 10、在下列四种情况下,本国可对外国进行外汇倾销的是 ( ) A 、本国货币贬值10%,国内物价上涨12% ¦ ¦ ¦ ¦ ¦ 专¦ 业¦ :¦ ¦ ¦ ¦ ¦ ¦ 年¦ 级¦ 及¦ 班¦ 级¦ :¦ ¦ ¦ ¦ ¦ ¦ 学¦ 号¦ :¦ ¦ ¦ ¦ ¦ 姓¦ 名¦ :¦ ¦ ¦ ¦ ¦ ¦ ¦ ¦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案例4.3 双重质量担保案例(案例讨论) 我国某外贸公司向德国出口花生一批,合同规定最低含油量不低于44%,杂质不超过1%。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对方寄过样品,合同订立后我有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出具了货物品质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要求赔偿600英镑的损失。我方拒绝赔偿,并陈述理由说:货物在交货时是经过挑选的。因为是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也不至于低7%。 问:我方失误在哪里?是否可以以货物非凭样成交理由而不予理赔? 答:(1)此案例是凭卖方样品交易,在合同中应定名品质以卖方样品为准。日后,卖方所交整批货的品质,必须与其提供的样品相同。但允许卖方交付某些商品的质量指标在一定的幅度内有变化,在之前要约定一定幅度的品质公差。在本案例中卖方在达成合同后,有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此举有欠妥当,应当在双方商定品质条款时,可加订“交货品与样品大体相同或相似”之类的条文,以避免争议和便于履行合同。同时本案例涉及两个质量担保:合同担保,样品担保。合同规定最低含油量不低于44%,杂质不超过1%,样品担保允许5%偏差,但是7%已超过,尽管此样品担保是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允许5%偏差。同时买方出具品质比样品低7%的证明,卖方则认为买方出具的证明不符合实情。如果卖方拿不出留存样品,也要赔偿600英镑。

(2)我方应该理赔。 凡以样品表示成交商品质量并以此作为交货一句的,则为凭样品买卖,我方已寄给卖方样品,则为样品担保,同时双方已订立合同,则为合同担保。所以我方不可以以货物非凭样成交理由而不予理赔 案例4.9 冻羊肉案例(讨论) 我国某公司向科威特出口冻羊肉20吨,每吨FOB价400美元。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国外按时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数量约20吨。结果我方按22吨发货,但持单到银行办理议付时遭拒绝。 问:原因何在? 答:《公约》第37条和52条对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数量时有明确规定:如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数量机动幅度的选择,应视成交条件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定,本案例采用FOB成交,应由派船接货的买方来选择。同时本案例虽然规定数量可增减10%,即为22吨,但国外按时开来的信用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按照ucp500规定,受益人(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不仅要做到“单证相符”,还要做到“单单不得互不一致”二本案例单表明为 8800美元,则单据不符,导致银行拒绝信用证支付也是极为普遍的现象。简单来说,单据总金额为8800美元,超过了信用证的金额,而信用证的金额在没有约数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超证支付的。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 FOB贸易术语案例 案例一: 1996年11月,我国F省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籽的合同。合 同采用FOB 价格术语,买方需于1997年2月份派船到厦门港接货。合同还规定:“如 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买方承担。” 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告买方应尽快派船接货。但是,一直到3月28日,买 方仍未派船接货。于是卖方向买方提出警告,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买方在没有与 卖方进行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到1997年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厦门港。这时卖方拒绝 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出拒绝赔偿损失,双方争议不能和解、卖方选 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取证调查,认为买方确实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派船接货、因此法院判决:卖方有 权拒绝交其,并提出赔偿请求、后经双方协商,卖方交货,但由买方赔偿仓储、利息、保险 等费用。 本案例是涉及FOB价格术语下船货衔接的问题。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 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所以,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处理不当,自 然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执行。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 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因此,在FOB术语下成交的合同,对于装 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订约之后,有关备货和派船事宜,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 保证船货衔接。 在此案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在装运期临近时,卖方电告催促买方派 船接货.但买方仍没有及时派船接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安方 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本案中我方公司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后来从有利于交易 的角度出发.我方公司未行使解除合同之权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是适当的。如果行情发生 了变化或其它原因使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时,我方当然可断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 案例二: 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国际贸易概论》期末A卷

《国际贸易概论》A卷开卷考试 一、填空题(20分) 1、跨国公司理论主要有、、和。 2、跨国公司是以为基地,通过形式,在国家建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从事生产或经营的企业。 3、国际贸易政策是世界范围内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是世界经济活动中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的体现。 4、贸易自由化是指各国通过多边或双边的贸易条约和协定,,减少或撤销 ,使世界贸易较地进行,促使世界货物和服务的交换与生产。 5、关税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征收的税,具备税收的三个基本属性,即、、 。 6、普惠制的主要原则是、、。 7、在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中,通常适用的主要法律待遇条款是和 。 8、世贸组织的只要特点表现为其协定的、机构的、管辖内容的、权利与义务的、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决策的。 9、国际服务贸易主要是、、和这四种形式提供服务。 10、国际技术贸易是和相分离的贸易。 二、判断改错题(20分) ()1、内部化理论属于早期跨国公司理论。 改正: ()2、目前跨国公司侧重于用价格手段争夺市场。 改正: ()3、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在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改正: ()4、新贸易保护主义是相对历史上的自由主义和贸易保护化而言的。 改正: ()5、各国对外贸易政策主要是通过海关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 改正: ()6、关税也是一种税收,具备税收的基本属性,因此,与其他税一样,关税也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改正: ()7、制定和实施非关税措施限制进口比关税的制定更迅速、更简单。 改正: ()8、歧视性政府采购是一种直接限制进口商品数量的非关税措施。 改正: ()9、关税减让原则是关贸总协定最为重要的原则。 改正: ()10、关贸总协定的历次谈判不仅降低了关税,也约束了非关税壁垒。 改正: 三、选择题(10分) ()1、在结合以往跨国公司理论基础上提出的理论是。 A、垄断优势理论 B、内部化理论 C、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D、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2、下列不属于跨国公司经营特点的是。 A、实行全球化经营战略 B、外部贸易发展迅速 C、推行综合型多样化经营 D、拥有全面的技术优势 ()3、早期重商主义被称为。 A、重金主义 B、重银主义 C、重铜主义 D、金银主义 ()4、以下哪种税不属于进口附加税? A、反补贴税 B、反倾销税 C、差价税 D、特惠税 ()5、优惠关税的类型不包括。 A、特惠税 B、普遍优惠关税 C、最惠国关税 D、差价税 ()6、下列哪一项措施不是限制数量的非关税措施? A、进口配额制 B、直接限制进口 C、进口许可证制 D、国内税 ()7、关贸总协定生效于。 A、1946年2月 B、1947年4月 C、1947年10月 D、1948年1月 ()8、关贸总协定规定,缔约国原则上应取消。 A、关税手段 B、数量限制 C、单边的 D、双边的 ()9、第一次将非关税壁垒列入关贸总协定谈判的是。 A、日内瓦回合 B、狄龙回合 C、肯尼迪回合 D、乌拉圭回合 1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1.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公司在约定日期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理由提出撤消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 2.我国某公司以CFR条件进口一批大豆,在约定日期未收到卖方的装船通知,却收到卖方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的单据。过后我方接到货物,经检验部分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丢失。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

3.我方按CIF条件进口一批床单,货物抵达我方后发现床单在运输途中部分受潮,而卖方已如期向我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并要求我方支付货款。问我方能否以所交货物受潮而拒付货款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4.某公司以DES条件进口一批药材。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日期做好受领货物的准备,却于合同约定交货期的7天后收到货物,经查证是海上风暴太大导致轮船无法按时到达。因此,该公司向国内生产厂家支付了5万元延期交货违约金。该公司以此为由向国外卖方提出索赔。 问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

5.某公司以EXW条件买进一批茶叶,在受领货物时发现茶叶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据此公司拒绝提货和付款。问公司的作法是否合理? 6.我方按CIP条件进口10吨化肥,其经海上运输,抵达目的港后转为铁路运输,我方受领货物后,卖方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和铁路运费,请问卖方行为是否合理?

7.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CIF术语,但同时又约定“以货物到达目的港作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结果,货物在中途遇到海难,没有按合同的规定到达目的港。问买方拒绝支付货款,是否合理? 8.我国某公司向德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起所含水分最高为15%,杂质不得超过3%。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主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验货后提出货物的质量比样品差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6000英镑的损失。 我方是否可以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为由而拒绝买方索赔?

国际贸易术语专题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术语专题案例分析:1.关于DAP的案例分析:

案例:西安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承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只,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此情此景,我公司该何去何从? 分析:我方应该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按照FOB成交的合同,应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买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并由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条件下,代买方办理租船订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及其由为租到船带来的延误装运的责任,所以买方撤销合同的理由不成立。

案例:西安阳光公司从韩国月牙公司进口一批货物,签定“CFR烟台”合同,货物在鲁东半岛附近海域沉没。韩国月牙公司未及时向我方发出装船通知,我方未办理投保,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故我方要求对方承担责任,但韩国月牙公司以货物离港,风险已经转移给我方为由拒绝承担责任。问:韩国月牙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究竟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分析:韩国月牙公司的行为不合理,应由韩国月牙公司承担责任。按照CFR条件达成的交易,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如果货物在海运途中遭受损失,由于卖方未发出装船通知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不能以风险在装运港船上转移为由免除责任,在此案例中,月牙公司未及时向我方发出装船通知使我方未办理投保,

货轮沉没,韩国月牙公司应承担责任。 4.关于CIF的案例分析:作业题 案例:2012年11月11日,我上海明珠出口公司按CIFCanberra向澳大利亚某商出售一批云花,由于商品季节性比较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到货期限条款: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1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降价或拒收货物。问这一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CIF合同? 分析:本案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因为: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对货物运输途中发生损失的风险、交货后的费用及货物是否及时安全到达目的地,卖方概不负责。而本案合同条款规定:“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1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扣价或拒收。”不符装运合同的性质反而变更为到达合同。

国际贸易法(案例)

单选10 多项选择30 简述40 案例20 卷一 1.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公约 包装条款不叫实质性变更 对于非实质性变更要约人要及时做出反对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反对意思表示则视为承诺合同生效 2.关于货物运输 CIF 即期信用证卖方将货物直接装船直运到买方承运人路过某地擅自卸下买方的货物以接受其他货主的货物,将买方货物交给其他承运人继续运输,结果晚到货了,买方要求索赔,问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答:CIF要求卖方租船不合理买方应该向承运人主张赔偿 卷二 题干:中国某工艺品厂A卖方,与买方一个美国的贸易公司B有长期的工艺品交易,在2010年3月10日,A告诉B以CIF条件向对方出口一批工艺品,标的额价值30万美元,以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作为付款方式。3月15日,买方回复A要求价格下降为27万美元,卖方进过研究同意降价要求在3月19日同意还价,3月20日,买方受到同意降价的电报。随后A交由承运人C分为两个集装箱装船,4月4日,承运船只行至公海时由于船长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其中一个集装箱被火烧毁(分析:意外事件单独损失),另一个完好无损。5月份货物运至目的港旧金山,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并向卖方提出索赔,双方起诉至中国法院 题1:在CIF贸易术语项下,货物的运输和保险由谁支付? 答:都是由卖方支付,包括运费 题2:货物在海上受到的损失,买方能否要求卖方予以赔偿? 答:CIF中保险一般保的是平安险,平安险因为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是不赔的,意外事件造成的单独海损是赔付的,卖方没有义务赔付,买方应当找保险公司赔付,如果保险公司赔付不足,应当由承运人补足,与卖方无关。 题3:假如买方向银行提交信用证,买方在收到款项之后,又将正在运输的货物卖给第三方,风险从何时转移? 答:从合同成立生效之时发生转移,即B转卖的时候发生转移 题4:信用证 答: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B向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A为受益人 题5:假设卖方向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的全票单据请求付款,此时买方得知货物在途受损,通知银行停止付款,银行是否有权拒付? 答:根据信用证独立性银行无权拒付

国际贸易概论复习题

2014年《国际贸易概论》复习题一一、单项选择题 1.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中大市场理论的提出者是(A)。 A.德纽和西陶斯基 B.范纳 C.李普西 D.巴拉萨 2、因为销售旺季已过,某公司将在国内市场不能售出的“剩余货物”在国外市场上以较低的价格抛售,这属于(A )。 A、偶然性倾销 B、掠夺性倾销 C、持续性倾销 D 间歇性倾销 3、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是( C )。A、海关统计 B、海关编码 C、海关税则 D、海关年鉴 4.按照协议性国际分工理论,实行协议分工的国家必须在工业化水平和经济发展阶段(C)。A.具有互补性 B.具有一定的差异性 C.大致相等 D.无要求 5、在净贸易条件的基础上,将贸易量指数加进来,得到的是(D )。 A、双项因素贸易条件指数 B、单项因素贸易条件指数 C、弹性贸易条件指数 D、收入贸易条件指数 6、某国对纺织品进口实施配额,全年进口额控制在400万美元以内,具体规定:从印度进口不超过160万美元,从南非进口不超过120万美元,从美国进口不超过120万美元。这种配额被称为( C)。

A、自动配额 B全球配额 C国别配额 D 关税配额 7、关税的税收主体是(C )。 A、海关 B 进口货物 C进出口商人 D 出口货物 8、专门贸易体系的统计界限是( C )。 A、一国的国境 B、一国的边境 C、一国的关境 D、一国的沿海 9、目前电子商务应用的主要形式是( B ). A、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电子商务 B、企业与企业之间电子商务 C、企业与政府机构之间电子商务 D、企业与个人之间电子商务 10、某国对进口摄像机按照货物的价值征收7%的关税,同时另加每台16美元,从征税方法来看,这种税是( D )。 A、从量税 B、从价税 C、滑准关税 D、复合税 11、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第143个成员国的时间是( A )。 A 、2001年12月 B、2011年12月 C、2010年11月 D、2010年12月 12、最早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的国家是( C )。 A、法国 B、德国 C、英国 D、美国 13、对发展中国家经济一体化现象作出阐释的较有影响的理论是( B )。

国际贸易综合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综合案例分析 1. 【案情】我方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发盘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00美元CIF旧金山,写明收到信用证后两个月内交货,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限三天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 “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immediately”(接受你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作答复,又过两天B公司由旧金山花旗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试问这种做法有无道理?有何依据? 2. 【案情】我出口企业对意大利某商发盘10日到有效。9日意商用电通知我方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而我方在收到接受通知前已获悉失常价格上涨。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 3. 【案情】香港A商行于5月20日来电向上海B公司发盘出售木材一批,发盘中列明各项必要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B公司于20日收到来电,经研究后,于22日上午11整时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整送达香港A商行。在此期间,因木材价格上涨,香港A商行于22日上午9时15分向香港电报局交发电报,其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5月20日电发盘撤销。”但上海B公司在22日下午3时才收到该电报。试问:(1)根据有关国际贸易法律,A商行是否已成功地撤销了5月20日的发盘?(2)A商行与B公司之间是否已成立了合同? 4. 【案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履行合同,按惯例可免除一定的责任。1976年7月我国唐山发生地震,在之前某外贸企业与日商订有三份煤炭出口合同,合同中商品名称分别为:“现货开滦煤”、“在某堆场存放的开滦煤”、“中国煤”。试就以上情况分别说明我如何向日方提出免责要求。

国际贸易案例及答案

贸易术语和报价 1.2000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 LOS-ANGEL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己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出口方随后与宁波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8月初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上承运人派来的货车。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得到发生车祸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与进口方洽商要求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船期延展半个月,并本着诚信原则告知进口方两箱瓷具可能受损。美国进口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货价应降5%。我出口方回电据理力争,同意受震荡的两箱瓷具降价1%,但认为其余货物并未损坏,不能降价。但进口方坚持要求全部降价。最终我出口方还是做出让步,受震荡的两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为此受到货价、利息等有关损失共计达15万美元。 分析:导致江西该进出口公司遭受损失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该如何避免? 2.中国A公司(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卖方)于某年3月20日订立了5000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单价为314美元/KG,CFR张家港,规格为型号T56FNF,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为当年6月,我公司于5月3I日开出信用证。7月9日卖方传真我方称,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香港的船名为Safety,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8月10日。但直到8月18日Safety轮才到港,我方去办理提货手续时发现船上根本没有合同项下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才发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7月20日由另一条船运抵张家港。但此时已造成我方迟报关和迟提货,被海关征收滞纳金人民币16000元。我方向出口方提出索赔。 3.我外贸E公司以FOB中国口岸价与香港W公司成交钢材一批,港商即转手以CFR釜山价售给韩国H公司.港商来证价格为FOB中国口岸,要求货运釜山,并在提单表明"Freight Prepaid"(运费预付)。试分析港商为什么这样做我们应如何处理? 4.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以FOB 条件成交。结果在目的港卸货时,发现货物有两件外包装破裂,里面的货 物有被水浸的痕迹。经查证,外包装是货物在装船时因吊钩不牢掉到船甲板上摔破的,因包装破裂导致里面货物被水浸泡。问:在这种情况下,进口方能否以卖方没有完成交货义务为由向卖方索赔? 5.我某出口企业与某外商按CIF某港口、即期信用证方式付款的条件达成交易,出口合同和收到的信用证均规定不准转运。我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运提单办理了议付,国外开证行也凭议付行提交的直运提单付了款。承运船只驶离我国途径某港时,船公司为接载其他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他船舶继续运往目的港。由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的船舶设备陈旧,使抵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运船的抵达时间晚了两个多月,影响了买方对货物的使用。为此,买方向我出口企业提出索赔,理由是我方提交的是直运提单,而实际上是转船运输,是弄虚作假行为。我方有关业务员认为,合同用的是“到岸价格”,船舶的舱位是我方租订的,船方擅自转船的风险理应由我方承担。因此按对方要求进行了理赔。问我方这样做是否正确?为什么? 6.我国北京A公司向美国纽约B公司出口某商品50,000箱,B公司提出按FOB新港条件成交,而A公司则提出采用FCA北京的条件。试分析A公司和B公司各自提出上述成交条件的原因。 7.我某出口公司出口棉布到某国,正好该国中间商主动来函与该出口公司联系,表示愿为推销棉布提供服务,并要求按每笔交易的成交额给予佣金5%o不久,经该中间商中介与当地进口商达成CIFC 5%总金额50000美元的交易,装运期为订约后2个月内从中国港口装运,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该中间商即来电要求我出口公司立即支付佣金2500美元。我出口公司复称:佣金需待货物装运并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支付。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议。试问: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应接受什么教训? 8.某德国客商对我某项出口商品出价为每公吨400欧元CIF汉堡,而我公司对该商品内部掌握价为FOB 中国口岸每公吨人民币1 980元。当时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每1欧元的买价人民币728.09元,卖价人民币730.28元。我公司备有现货,只要不低于公司内部掌握价即可出售。现该商品自中国某口岸至汉堡港的运

《国际贸易概论》练习题及完整答案

《国际贸易概论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政府采购协议》,政府应遵守非歧视国民待遇原则采购()。 A、武器 B、军用物资 C、办公设备 D 国家安全所需物资 2、首次确立有关服务贸易规则和原则的多边框架,以便在透明和渐进自由化的条件下扩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协定是()。 A、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协议草案 B、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C、关贸总协定 D、服务贸易总协定 3、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是()。 A、海关税则 B、海关编码 C、海关统计 D、海关年鉴 4、按照协议性国际分工理论,实行协议分工的国家必须在工业化水平和经济发展阶段()。 A、具有互补性 B、具有一定的差异性 C、大致相等 D 无要求 5、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新议题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 A、热带产品 B、服务贸易 C、农产品 D、补贴和反补贴措施 25、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新议题包括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服务贸易和_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___。 6、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制订与修改是由()进行的。 A、国家行政机构 B、海关 C、国家执法机构 D、国家立法机构 7、1993年11月1日获得所有成员国批准生效并标志欧洲联盟正式成立的条约是()。 A、《罗马条约》 B、《布鲁塞尔条约》 C、《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D、《欧洲单一文件》 8、1979年以来我国先后在深圳、珠海、汕头等地设立的经济特区属于() A、综合型经济特区 B、自由边境区 C、过境区 D、科学工业园区 9、阐述协议国际分工理论的著作是() A、《国富沦》 B、《对外贸易论》 C、《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 D、《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 24、日本教授小岛清在其著作__《对外贸易论》__中提出了协议国际分工理论。 10、歧视性政府采购一般是指政府优先购买()。 A、外国产品 B、合资产品 C、名牌产品 D、本国产品 11、《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的时间是()。 A、1992年8月12日 B、1989年1月1日 C、1994年1月1日 D、1996年11月18日 12、承租人选定机器设备,由出租人购置后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这种租赁方式是()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附答案)概要

1.要看如果经过协调不成必须经过的法律机构在哪里? 那就是当地的法律为主!如果是美国签合同,在美国起诉就是美国法律,如果是香港公司在香港起诉就是香港法律,但是一般如果合同还没有签字也没有起诉的问题! 2.美国公司无这种权利.独家代理是指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委托人给予代理人独家代理某项商品权利的方式.委托人在指定地区内,不得委托其他代理人.委托人在特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有代销指定商品的专营权.本案中,美国公司经改进后的商品与指定商品仍为同类商品,所以,美国公司应将该商品的经营权给予香港A公司,而无权将该商品的经营权给予A公司以外的另一家公司. 3.在寄售方式下,商品寄售前的有关费用应由寄售人(即我方)承担.寄售方式的特点是:①寄售是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②寄售是一种先出运后成交的贸易方式;③寄售人与委托人之间属于委托代售关系;④货物出售以前的所有风险,由寄售人承担.因而,寄售费用应由我方承担. 4.该公司应做卖期保值交易.套期保值的基本做法是期货交易者在购进(出售)现货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出售(购进)同等数量的期货.卖期保值是指卖期保值者根据现货交易情况下,先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期货合同,然后再以多头进行平仓的做法.本案中某食品进出口公司于1997年8月以225美元/公吨的价格收购200公吨小麦,并存入仓库随时准备出售,根据套期保值的基本做法,该公司应做卖期保值才可以避免商品价格变动的风险 5.A公司应反省一下,为什么会造成如此被动局面? 1.对客户的样品没有做仔细研究,就简单地认为自己可以生产或从其他地方购买,以致确认客户的定单。 2.对于客户特别重要的货物,应该给予重视。因为客户将样品从国外带到中国交给A公司订做,S公司确认可以生产,最后却没有生产出来,客户当然感到十分失望。要是换成其他产品不能完成,或许客户会勉强答应不至于取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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