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村镇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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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村镇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村镇工作的责任感

村镇建设是住建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和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加大村镇工作力度,以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为核心,坚持集镇、居民点、农村危房建设三管齐下,村镇建设快速发展,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一是乡集镇建设稳步推进。通过实施集镇防洪、道路改造、绿化美化亮化、环卫配套、垃圾污水设施改造升级等一系列的措施,集镇规模不断扩大、集镇功能进一步完善、示范带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截止目前,全县已有10个乡镇完成集镇规划修编。归州镇、郭家坝镇先后荣获“国家卫生镇”称号,归州镇还获得“国家生态镇”、“全国文明镇”称号,并升格为全国重点镇。九畹溪镇成为全省100个特色镇之一。茅坪镇、郭家坝镇等5个乡镇被命名为“市级生态乡镇”。二是环境整治初见成效。以“三改”、“五治”为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初见成效,九畹溪旅游沿线、334省道沿线、秭兴路沿线3条旅游、生态、环保景观轴正在形成。初步统计,“三轴”共改造水厂1座,维修供水管网公里,改造河道及排洪沟5条11公里,改造美化农村房屋1500栋,建设垃圾填埋场1个,新建污水处理厂1个,修建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7

处,新建道路2600米,新建垃圾集并房300座,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三是村庄建设特色突出。建设特色乡镇5个、宜居村庄30个、居民点18个。先后有烟灯堡村、郑家岭村、九畹溪村、西陵峡村、建东村、万古寺村被命名为湖北省“宜居村庄”,庙垭村、长江村被命名为“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烟灯堡村、万古寺村还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中阳坪村、万古寺村、四溪村被命名为宜昌市首届“最美乡村”。生态村的建设带动了全县溪河两岸、集镇周围发展,农民建房成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四是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污水处理厂8座,垃圾处理厂8个,除泄滩乡污水处理厂因地质滑坡未投入运行外,其余全部投入运行,日处理污水能力达万吨,日处理垃圾达250吨,乡镇覆盖面达67%。五是农村危房改造成效显著。自2016年以来,县住建、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了大力支持,全县共争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7838户,专项补助资金5312万元,完成危房改造8300户,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计划任务。六是个体工匠队伍不断发展状大。自2016年以来,县住建局、乡镇城环中心加强了个体工匠队伍管理,按照《秭归县村镇建筑工匠上岗管理实施办法》要求,通过培训考试,全县村镇建筑工匠人数达675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但也必须看到存在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城镇化总体

水平较低。2016年我县城镇化率仅为%,其中乡镇仅达25%,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较大,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任重道远;二是村镇基础设施保障水平较低。村镇水、电、路、气以及公用配套设施还比较落后,功能还不够完善,集镇缺少基础设施配套,保障能力较低;三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在基础设施、污水垃圾处理运行等方面,缺乏长效机制,尤其是非库区乡镇,管网还不完善;四是建设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农房设计、结构不合理,基本技术规范不达标,建筑材料质量低劣;五是村镇管理水平和管理队伍跟不上时代发展要求。特别是乡镇城环中心改制后,乡镇机构缺失,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六是管理水平跟不上。包括审批、过程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管理呈无序状态。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当前村镇建设各项工作

当前及下半年全县村镇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抓好个人建房的审批管理。一要明确工作职责。个人建房的审批和管理由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规划管理部门负责,乡镇政府是责任主体,乡镇要成立村镇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受理个人建房申请、审核、公示、发证、日常巡查、初始控违、验收、建立台账、档案收集整理等具体工作,村(居)委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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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专(兼)职个人建房协管员,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个人建房管理服务工作;二是加强规划管理。农村建房无序根本原因在于乡镇未切实进行规划管理,全县所有集镇、村社区、居民点都必须要有统一的个人建房规划,杜绝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和边坡治理不到位地方建房;三要明确审批程序。具体分五步进行:第一步个人申请。由建房户向村(居)委会提交建房申请书,村(居)委会负责对其建房条件、建房地址、范围、面积等内容进行核实上报;第二步核查公示。由村镇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国土资源所、城环中心、村(居)委会现场勘察、集中会审,确认后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后报乡(镇)长审批;第三步集中办证。由村(居)委会个人建房协管员负责到村镇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办理个人建房规划审批和施工许可手续、到国土资源所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第四步现场管理。由村镇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国土资源所、城环中心、村(居)委会现场放线并做好记录,并负责对建房施工过程进行跟踪及质量技术监管;第五步验收发证。由村镇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国土资源所、城环中心、村(居)委会对房屋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凭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单到县国土资源局、房管局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四要明确建房基本标准。全县个人自建住宅的规模严格按照“二个三以下”的规定进行控制,即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建筑高度3层以下,严禁不批违建、少批多建。个人建房超过3层的,必须按照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报建。

(二)强化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质量第一、安全优先、预防为主”的质量安全理念。要将农(居)民个人建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拿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二是农(居)民个人建房户必须在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土地审批和与个体工匠签订建房质量管理合同的前提下,方可开工建设。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在农民个人建房质量安全管理上要严把规划选址关、图纸设计关、工匠管理关和建材质量关,要把“二个三以下”规模作为个人建房审批管理的强制标准、把个体工匠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作为个人建房审批前置条件;三是农(居)民个人建房必须按六度的抗震标准设防,要避开坍塌滑坡区域,房屋主体必须设立圈梁和构造柱,楼梯楼板全现浇,除隔断外主墙体结构严禁使用空心砖和12墙;四是严格实行村镇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巡查制度;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基本台账,建立规范性档案库;建筑材料合格证制度;严禁个体工匠违规操作,严禁不合格建筑材料流入农村市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个人建房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抓好集镇、居民点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一是切实抓好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如归州的客运站、水田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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