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院应灵活开展检务督察以更好的服务于检察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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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院应灵活开展检务督察以更好的服务于检察中心工作【关键词】基层院;检务督察;服务

一、当前基层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设置虚化,影响检务督察效能发挥

当前基层院由于受编制和人员的限制,检务督察工作通常由纪检监察部门代为履行,这在客观上弱化了检务督察的职能。这种情况下检务督察工作开展的好不好就完全取决于领导是否重视,如果领导不重视,可能连最基本的督察器材都配备不齐,更不要说经常性的开展检务督察工作。

(二)督察手段简单,难以对执法办案动态监督

目前检务督察的手段规定了暗访、现场和专项督察三种方式,虽然采取这些方式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违反工作纪律和检容检纪方面的问题,但是对执法办案的问题却难以发现,更谈不上监督整改。

(三)督察制度不健全,导致督察效果软化

由于督察保障机制、督察结果运用机制、违规违纪处理机制不健全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实践中每次督察后,仅仅以检务督察通报结束工作,检务督察的实施和结果的运用流于形式,失去了其应有的刚性特点,致使检务督察制度落实难到位,检务督察的成效不明显。

二、我院检务督察工作的尝试

针对检务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院在近年来的检务督察工作中,通过加强督察力量,拓宽督察范围,创新督察方式,规范督察程序,促进检务督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加强检务督察力量

一是成立检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务督察领导力量。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监察科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兼任,政治处、办公室负责人和监察科全体为办公室成员。检务督察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为检务督察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调整检务督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力量。任命纪检组长为督察长具体组织日常督察工作,政治处、监察科的负责人为副督察长,为监察科增配精通法律业务的专职内勤,各业务部门按照要求明确了检务督察联络员,负责协调配合检务督察工作,为检务督察工作正常进行提供了人员保障。三是更新督察设备,加强检务督察物质力量。为监察科配备了检务督察专用车,更新了笔记本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录像机、照相机、录音笔、酒精测试仪、专用文件柜等督察器材和办公设备,为检务督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拓宽检务督察范围

一是拓宽检察业务督察范围,着力推进工作健康发展。将业务

工作进展,落实办案制度、遵守办案程序等内容全部纳入检务督察范围,形成了包括12大项96小项具体内容的督察网络。把检务督察由事后向事中、事前推进,尤其是对办案一线、重要执法岗位和关键执法环节进行重点督察,通过发现小问题预防大问题,纠正不作为、慢作为预防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拓宽检察事务督察范围,着力提升机关管理水平。按照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的要求,检务督察委员会和纪检监察部门针对个别干警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既不锁门又不及时将案件卷宗锁进文件柜;下班后人走门锁,室内空调仍在运行等庸懒散现象,制定了《机关安全保卫制度》、《保密工作十项规定》、《倡导低碳办公实施意见》等规范文件,加大督察治理力度,推动机关管理更加严谨高效。三是拓宽检察队伍督察范围,着力提升检察形象。检务督察委员会将纪律作风作为每次督察的必查项,尤其是对值班、考勤、参加集体活动等事项加大督察力度,增进干警组织纪律观念。对出庭、接访等公务活动进行明察暗访,促进干警养成文明执法的职业素养。通过走访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发案单位,了解检察队伍及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针对性的提出整改建议。通过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形象。

(三)创新检务督察方式

一是创新现场督察方式,增强督察全面性。在对业务工作进展进行督察时,除了听取被督察部门汇报外,坚持实行听、看、问、

查相结合的督察方式,深入科室扎进办案一线,掌握最真实的情况。每次督察都针对不同业务的特点设计《业务工作检务督察表》,内容包括贯彻党组部署决策情况、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全市五县四区的位次、应知应会的法律业务知识掌握情况、开展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工作中需要党组解决的难题等。二是健全督察取证方式,增强督察客观性。在督察作风纪律、机关卫生、值班安全、车辆管理等事项时,督察人员充分利用录像机等技术设备,全面客观的记录督察情况。在督察业务工作时,由被督察人员现场填写《业务工作检务督察表》,督察现场记录须由被督察人员亲笔签字确认,增强督察记录的严肃性和真实性。三是完善结果公开方式,增强督察约束性。针对每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由纪检组长在第二天早点名时进行点评,要求全体干警惩前毖后,引以为戒。同时通过局域网、大厅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发布检务督察通报,增强检务督察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如针对个别干警做早操不整齐的问题,督察人员连续一周对做操情况进行全程录像,并在全体会上播放,通过公开让干警进行自我评价,从而有效促进其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四)规范检务督察程序

一是规范检务督察准备程序。为增强检务督察的透明性,检务督察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了《滑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操作规范》。规定每月初检务督察委员会要将当月的督察事项、需要干警掌握的知识和内容发送到每位干警邮箱,给大家充分的学习和自查自纠时

间,把大量问题和隐患消除在检务督察之前。二是规范检务督察审批程序。督察之前根据督察目标任务制定详细计划,并将督察内容转化为督察表格上报纪检组长和检察长审批,由领导决定具体的督察人员和方式。督察结束,督察人员要起草综合性检务督察报告,由纪检组长审核后送每位党组成员参阅,并发全院各部门。三是规范督察整改程序。需要有关部门整改的,由纪检组长签发《督察整改建议书》,整改情况当月要报检务督察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报将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对具体责任人进行约谈。严格的工作程序不仅使检务督察更加规范,也有效提升了督察结果的说服力和公信力。促进了机关作风的改善和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推动了各项业务工作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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