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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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编制大纲
一、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共十二章
1、综合说明
2、方案编制总则
3、项目概况
4、项目区概况
5、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6、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7、水土流失预测
8、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
9、水土保持监测
10、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11、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12、结论与建议
二、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个章节的主要内容
1、综合说明
本章基本包含了正文中所有章节的内容,宜概括全面、文字简练。
1.1前期工作概况
1)简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在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规划中的地位,说明相关单位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批准文件的取得情况。
2)说明主体设计单位和主体设计的进展情况。
3)说明立项前所需各项支持性文件的取得情况。
4)方案编制工作的开展情况。
1.2编制总则
1)说明方案确定的设计深度、方案设计水平年及防治目标
2)说明执行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
1.3项目概况
根据主体可研报告,简述工程所在(经)地的地理位置、工程等级、主要建设内容、土石方总量及取弃土(渣料)量、占地情况和拆迁安置概况,给出项目的总投资及土建投资、投资单位和出资比例、建设工期(方案报批时应复核是否动工)等
1.4项目区概况
1)简述项目区地形、地貌、气候、土壤和植被类型,说明林草覆盖率。
2)说明项目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水功能区、历史文化遗址等。
3)说明项目区水土流失的类型与强度等级和涉及国家级(要明确具体名称)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情况。
1.5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1)说明限制性因素分析评价结论,对处于限制性因素区,又必须建设的项目,应说明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补偿措施后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比选方案的分析评价结论。明确本阶段主体设计推荐方案,说明水土保持推荐方案是否与主体设计推荐方案相同。
3)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明确工程占地面积、土石方量平衡的分析与评价结论,说明取土(料)场和弃渣(土)场布置数量及评价结论,明确施工组织和主体设计防护工程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1.6水土流失防治范围及分区
1)说明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的面积;项目建设区内含既有征地、或与其它项目存在共用场地时需做出说明。
2)介绍分区的情况及各分区的面积。
1.7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1)说明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永久弃土(石、渣)量、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新增水土流失量。
2)指明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及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
1.8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
1)说明设计水平年的六项防治目标。
2)按防治分区简述水土保持措施的布设情况、工程规模及主要工程量。
1.9水土保持监测
说明监测范围、监测时段、采用的监测方法、明确设置的定位监测点位个数及其采用的监测方法。
1.10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1)投资估算(只计列建设期的投资)
说明水土保持总投资以及含主体已有措施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的估算投资、明确独立费用总额,并说明水土保持监理费、水土保持监测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
2)效益分析(只对设计水平年的情况进行)
①说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可能的实现情况。
②明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整治扰动地表面积、植被恢复面积。
1.11结论与建议
1)从水土保持角度明确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提出对下阶段设计与施工中需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2、方案编制总则
2.1方案编制的目的意义
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与义务、防治对策与技术、建设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说明方案编制的目的意义。
2.2编制依据
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与标准、相关资料等分层次列出,与具体项目无直接关系的不应罗列。
2.3指导思想与编制原则
指导思想要有针对性,对具体方案编制具有指导作用。编制原则也要有针对性,应反映建设项目的特点。
2.4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1)按开发建设项目所处水土流失防治区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的等级。
2)按开发建设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水系、河道、水资源及水功能、防洪功能等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的等级。
3)同一项目所处区域按上述两种确定方法确定防治标准执行等级出现两个标准时,采用高一级标准。
4)线型工程项目应根据其所经的不同标准等级区域分别采用不同的标准。
2.5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
1)方案编制深度的确定
按照方案编制深度与主体工程设计相一致的原则。对尚处于立项阶段且未动工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方案的设计深度应达到可研深度;对已动工未完工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补报方案时编制深度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2)设计水平年
方案设计水平年应为主体工程完工的当年或后一年;对建设生产类项目,方案设计水平年指项目投产后的当年或后一年,不是达产年。
3)方案服务期
方案服务期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计算,原则上不超过10年;建设类项目方案服务期至方案设计水平年结束;建设生产类项目方案服务期应结合首采区、初期灰场等的使用年限确定。
3、项目概况
3.1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地理位置(并附地理位置图)、地理坐标,建设目的与性质、工程任务和建设内容、等级与规模、总投资及土建投资、建设工期等,并附工程特性表。若与其它项目有依托关系,还应做出说明。对矿山类项目,除了介绍境界范围、资源与可采储量、开采年限、开采方式及接替计划外,还应介绍首采区的情况。应突出项目的特点、优势。
3.2项目组成及布局
(1)简单介绍项目组成(可按防治分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