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产品技术要求中微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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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性能指标
2.1外观和结构
2.1.1产品外观应色泽均匀,无伤痕、划伤、裂纹等缺陷,面板及丝印文字和
标志应清晰可见。
2.1.2产品按键应操作灵活,功能正常。
2.1.3产品的皮肤电极片应色泽均匀,无划伤、划痕、裂纹等缺陷。
2.1.4产品的脚轮应转向灵活,运行顺畅,并具有制动功能。(适用于推车式
型号)
2.2性能
2.2.1产品的脉冲频率 800Hz,允差±10%。
2.2.2产品的正脉冲宽度 0.4ms,允差±10%;
2.2.3产品输出幅度最大时,单脉冲电量应大于7μC。
2.2.4产品最大输出电流幅度有效值应不大于 80mA。
2.2.5产品单个脉冲最大输出的能量不超过 300mJ。
2.2.6产品开路测量时,输出电压峰值小于 80V,超过一定幅度应有开路保护
功能。
2.2.7产品应能承受输出端开路和短路的影响,短路或开路恢复后,其性能不
得削弱。
2.2.8产品电源中断后再恢复时,治疗仪不得有输出。
2.2.9产品输出幅度的调节分成 100 级,输出每增加或减少一级,增量或减量
不大于 1mA 或1V 的变化,最小输出不大于最大输出的 2%。
2.2.10产品治疗时间为 5-60min 可调,步进为 5min;治疗时间偏差:≤±5%。
2.3环境试验要求
a)气候环境试验应按GB/T14710-2009《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中II 组的规定;
b)机械环境试验应按 GB/T14710-2009 中Ⅱ组的规定;
c)运输试验应按 GB/T14710-2009 中第4 章的规定;
d)对电源电压的适应能力应按 GB/T14710-2009 第5 章的规定。
2.4电气安全要求
应符合 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 1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YY0607-2007《医用电气安全第二部分:神经和肌肉刺激器安全专用要求》,产品特性见附录 A。
2.5电磁兼容
应符合 YY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 1-2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标准和 GB 4824-2013《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