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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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创新“居为主”机制、创建“示范社区”活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强化社区居委会在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的责任,真正把“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服务工作机制落到实处,按照国家、省人口计生委新的工作思路以及《安徽省城市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街道(城关镇)开展创新“居为主”工作机制、创建“示范社区”活动(以下简称“双创”活动)。为保证“双创”活动的顺利进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以更新管理服务理念、创新“居为主”机制、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社区”活动为载体,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

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力促全市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持续提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构建文明和谐社区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双创目标

通过“双创”活动的持续开展,调动各方力量,有效整合社区各方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在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并建立特色鲜明、思路超前、切合实际、简便可行、实效突出的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最终达到社区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健全、社区计划生育宣传阵地规范、社区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完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功能加强的目标,从而推动全市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双创标准

(一)组织机构

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有一名领导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定期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制定落实相关计划和措施;社区所需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和人员报酬列入县、区级财政预算。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有专职计生办主任,社区专干按3000人配一名的要求配备,专职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划分居民自治小组,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专人负责;明确专人负责区域内的人口信息采集和核实工作,重点采集、核实区域内育龄人群的婚姻、生育和避孕节育信息,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辖区驻街单位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住宅小区、楼院设立楼栋长、院长,按规定配备计划生育协管员或片长,落实相关待遇,并能及时向社区反映人口动态,传达人口信息;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健全,能够经常为社区居民无偿提供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为社区计生办提供流动人口信息;在社区计生服务室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窗口”,能够为流动人口就近提供宣传教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二)基础设施

按照规范化管理服务的要求设置帐、表;有独立的计生办公

室、计生服务室和宣教活动室(人口学校合用);办公室规范整洁,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建立计划生育服务网络,配备专用计算机及网络相关设备,网络连接畅通,全面实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上墙公示内容齐全,有辖区人口分布平面图、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区示意图、计生办和计生工作人员职责、有奖举报制度、办事程序等一些需要上墙公示的内容;各种档案资料齐全,分类科学,运转及时,信息准确、填写全面,保存完整;具备有50—80平米左右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和人口计生工作窗口,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办理相关事宜。

(三)制度建设

社区建立健全能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政策咨询、行政事务办理、人口信息采集、环孕情检查和访视、避孕药具发放、季度人口清理清查、有奖举报等基本职能的工作制度;从管房入手,建立以房管人为主、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以已婚育龄妇女为主的工作机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居民自治公约》、居民代表议事审议和居民参与监督制度;依法落实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所属街道办事处与辖区驻街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

“一票否决”制,兑现奖惩;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与房屋出租户签订协议,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重点服务对象签订合同,严格履行管理协议合同规定。

(四)综合治理

利用社区内各种人力资源,形成各行业、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定期与辖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等加强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派出所、工商所、劳动保障工作站等单位,对流动人口开展经常性的查证验证、登记统计、宣传教育等服务管理工作;对房屋出租户实行“合同”管理;落实城市和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制度,主动加强与流动人口户籍地的联系,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及时交流信息;加强与卫生、公安、民政、房管等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核实部门反馈信息的处理质量;充分发挥人口信息员队伍作用,及时采集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有关信息,并根据掌握信息,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协调,妥善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五)宣传服务

有固定和流动的人口计划生育宣传阵地或场所,配有必要的

宣传工具和资料,能够为辖区人口开展生殖健康保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信息咨询、预防性病艾滋病等宣传教育工作;有婚育文化自娱自乐室和政策法规宣传栏,公布有奖举报制度,公示办事程序和举报电话;能够主动配合计划生育服务站为辖区已婚育龄妇女搞好生殖健康服务,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能够采取多种形式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设有标识明显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管理符合要求,帐表册齐全,无过期失效药具,有兼职管理人员,使群众可以得到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能够主动协助街道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婚育证明》等有关计划生育证件;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六)行政执法

能够贯彻落实“八条纪律”的规定,无违法侵权重大案件发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各类信访、上访案件的处理规范合法,结案及时;党员干部能带头落实计生政策,年内无政策外生育、溺弃女婴、非法收养、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发生,无因计划生育问题出现的集体上访和个人上访事件,能够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七)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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