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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机学院

临港校区贵宾接待室及会议室地毯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电机学院

编制日期:2015年11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电机学院临港校区贵宾接待室及会议室地毯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海电机学院临港校区贵宾接待室及会议室地毯采购项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需求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址: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橄榄路1350号。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具有相关内容;

2、具有权威机构认定的产品质量的检测鉴定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备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和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近两年在本市有不少于二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三、报名验证及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验证:

时间:2015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5日8:30~11:00,13:00~15:30;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橄榄路1350号行政楼225室

1.1投标单位需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如经销商投标,需具设备生产厂家投标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权威机构认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须具备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和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领取招标文件:

可在2015年11月26日起登录“上海电机学院”招标公告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电机学院

地址:浦东新区橄榄路1350号

项目联系人:顾宏亮

联系电话:38223334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A 综合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上海电机学院临港校区贵宾接待室及会议室地毯采购项目。

1.2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遵循政府采购的原则和规定。

2.定义

2.1“招标人/招标方”系指上海电机学院。

2.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库中的专家及招标人的代表组成,负责公开招标工作。

2.3“投标单位/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公告,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项目”指涉及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及一切相关活动。

3.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具有相关内

容;

2、具有权威机构认定的产品质量的检测鉴定报告。

3、投标人须具备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和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是阐明采购的项目范围、投标文件的编写、递交、招标程序、招标内容、评定中标的条件和相关的合同草案的文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技术需求

(4)投标文件格式

(5)评选办法

5.2招标文件用汉语编印。

6.招标文件的解释与修改

6.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招标公告所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并加盖公章,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招标文件澄清会方式予以解答。

6.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有权以修改书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后应立即以传真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充分考虑招标文件修改书的有关内容,招标人可能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C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且此种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

(3)投标一览表;

(4)投标明细表;

(5)设备加工工艺、工作原理及相应的投标单位的设备加工设备描述及数量;

(6)项目交货期及安装调试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生产进度计划、送货、安装调试实施方案等;

(7)投标产品售后维修和服务计划承诺;

(8)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提供至少一个相关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投标方资格证明文件;

(10)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各类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投标货物的产品检验报告及材质检验报告:

(有效期内国家、省、(直辖)市质检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材质检测报告,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产品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的,应提供相应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并提供副本等明细材料以便于评标查阅;(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编写目录,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

9.投标文件格式

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内容。

9.2如有疑问,可向招标单位询问,任何不按规定格式投标的投标文件可能会被招标人拒绝。

9.3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用汉语书写。

9.4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各附表中的具体要求进行投标。

10.2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投标。

10.3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注意各投标表格前的针对此次采购的具体要求、说明或注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1.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1.1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协议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具体详见投标文件的组成。

12.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文件从递交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九十(90)天。

12.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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