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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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xx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宁夏医学院全日制学生和教工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接受学校团委和宁夏志愿者协会统一指导与管理,负责全校青年志愿者的注册管理和志愿服务工作的统一协调,对各院(系、部)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二条协会是通过指导和组织全校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大学生道德品质建设,提高我校志愿者的整体素质,为和谐社会建设做贡献。
第三条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宗旨,遵守国家宪法、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宁夏医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二章各院系青年志协成立、注册及变更
第四条各院(系、部)申请成立青年志协必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各院(系、部)申请成立青年志协必须向校青年志协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各院(系、部)青年志协章程(包括青年志协的名称、性质和宗旨,组织机构及理事会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会员权利和义务)志协章程不得与
宁夏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相违背。
2、各分团委、团总支意见。
(二)申请成立的院系青年志协,经校青年志协审查报校团委备案。
第五条各院系已成立青年志协必须到校青年志协注册方可开展活动,注册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由志协理事长向校青年志协提交本学年工作计划,人员变动情况,并填写注册表,不注册的院系青年志协视为脱离校青年志协组织,取消其年度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第六条换届程序
(一)院(系、部)青年志协理事长任期为1—2年;
(二)院(系、部)青年志协在全面总结工作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任理事长向校青年志协提交工作总结;
(三)各院(系、部)青年志协理事长由各院(系、部)学生会审查确定后报校青年志协备案。
第七条各院(系、部)青年志协如有以下情况之一,校青年志协予以取消注销登记:
1、自行申请注销;
2、不按期注册;
3、严重破坏青年志协形象,损害青年志愿者荣誉。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经过自愿申请可以在青年志愿者协
会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
(一)宁夏医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好,严于律己;
(三)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会员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宁夏医学院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表”,经协会审查合格才能正式注册,领取中国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证和中国志愿者胸章。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遵守本章程,执行本组织的决议。
(三)自觉履行职员服务的职责,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协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
(五)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六)关心协会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七)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
(八)主动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根据本协会决议精神,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独立开展活动。
(三)有随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协会的声誉,支持协会工作开展的权利。
(四)有有限参加协会安排的各项活动和取得有关资料的权利。
第四章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校青年志协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各分部部长一名。各院(系、部)青年志协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
第十三条校青年志协设办公室、策划部和外联部三个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①负责协会挡案资料的管理;②对各院(系、部)青年志协和全校青年志愿者进行评比;③负责协会会议记录;④负责协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策划部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宣传及总结。
(三)外联部①负责协会活动经费筹集;②负责协会对外交流;
第十四条为了协调和组织我校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宁夏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整体作用,特成立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负责我校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第十五条理事会设成员人。其中设常务理事若干名,包括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两名,享有协会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履行各项义务。
第十六条常务理事及理事产生办法。理事会成员由协会会长、副会长和各院(系、部)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长组成。常务理事长由上届委员会推荐,并经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副理事长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成员投票选举产生。常务理事原则上每届任期一年,必要时
可适当延期。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组织会员注册登记;
(三)选举和罢免各级负责人;
(四)讨论和确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五)领导院(系、部)青年志协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对院(系、部)分会的联系及对分会的管理与调度;
(六)行使章程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xx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充分重视各院(系、部)青年志协的
自主权,同时各院(系、部)青年志协要积极配合总会工作。
第五章奖惩制度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xx大学对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的认证和志愿服务评优工作只针对宁夏医学院注册志愿者,对志愿者的奖励和惩罚主要依据备案的活动记录、事迹材料等。
第二十五条对为志愿服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志愿者协会和青年志愿者进行评估。由各院(系、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向总会报总结,青年志愿者总会常务理事会组成评委会,对各志愿者协会进行评选,以作为评选优秀团员、团干部和“五·四”基层团组织等评优的条件。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xx大学青年志愿者总会常务理事会制定,全体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十人以上联名提出修改意见,经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通过方可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