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
整治方案
庐西字[ ] 号
关于印发《庐山西海风景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
通知
局全体成员:
现将《庐山西海风景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8月12日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建筑施工安全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我局决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经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解决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专项方案不完善、针对性不强,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杜绝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多发性事故,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庐山西海风景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吴文礼(区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副组长:熊晟华(区建设局局长)
熊清宁(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员:杜骥(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曾庆勇(区建设局质监站站长)
蔡敏华(区综合执法局干部)
夏雨(区综合执法局干部)
范远奕(区综合执法局干部)
于腾飞(区建设局质监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庆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本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于腾飞同志负责资料收集汇总、信息统计上报和总结草拟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高处坠落。在建项目制定和落实防高处坠落措施情况;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等。
(二)施工坍塌。在建项目土方开挖、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检查验收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情况;施工企业负责
人带班检查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等。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及在施工现场进行作业的其它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分包(材料购销)合同中明确了安全责任或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对不属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范畴的电梯安装等单位以及不在总包范围内的其它施工单位,应由建设单位牵头共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四)施工企业是否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制定了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的安全措施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对重点部位作设计计算论证,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五)施工企业是否认真识别施工现场存在的高处坠落、坍塌事故危险源(如脚手架、承重支模架、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临边洞口等),挂牌公示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六)施工单位是否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项目部是否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正确佩戴和使用,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部是否按规定组织巡检。
(七)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完毕后,项目负责人是否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验收,验收结果是否合格,验收记录是否齐全,其中对电梯井防护门是否在电梯安装单位进场后根据安全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