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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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 (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租赁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标的

1、租赁土地共约3.2亩,位于防火装备厂内临万家丽路侧的空地块,东起

、西至、北至、南至,(具体以甲方的红线面积为准)。

2、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对租赁地块进行了实地踏勘,对租赁地块的现状已经了解清楚,同意按照现状承租。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1 年(自 2020年 12月1日起至2021年 11月30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地块年租金为6元/平方米,3.2亩(约为2160平方)壹年合计人民币整(¥ .00 ),该租金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合同期满后乙方仍需续租的,按每月13000元支付租金给甲方。

2、乙方未付清前述租金之前,不得进入或实际使用租赁土地。

四、租赁用途

乙方仅能使用租赁地块用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土地使用权,在合同期内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甲方及周边土地的关系,以维护乙方对该地的正常使用,但乙方超出双方确定的红线面积范围引起的周边关系由乙方自行维系,且不得影响甲方。

3、除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外,甲方不得向乙方变相增加收取租金。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以供合同签订时双方查阅之用,并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权属证明文件之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5、甲方对乙方使用土地及所建建筑物所涉及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均不予承担。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拥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乙方需将甲乙双方的分界线用足够保证甲方生产安全的固定方式隔开(不低于两米的围墙),并不能留有方便进入甲方厂区的出入口。

2、乙方租赁期间对场地使用必须在合同规定范围内,不得有密集性建筑物且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建设,若没有取得相关手续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合同期限届满时,除甲方书面同意接受乙方无偿将所建的建筑物及装修留归甲方所有外,乙方应当将所建的建筑全部拆除运离租赁土地范围,将腾空后的土地归还给甲方,拆除时不得损坏已经硬化的地面。

4、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征用,乙方必须服从,合同解除,没产生的租金一次性退还乙方,一切赔偿或补偿归甲方所有。

5、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税金及其他各项费用造成对方损失或影响对方的,均应负责全额赔偿并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 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不得单方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地块达5日的。

(2)交付的地块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甲方因土地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土地。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交付租金达30日的;

(2)将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方式变相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的,或者改变本合同约定用途的;

(3)乙方或乙方相关工作人员、代表人员以任何形式影响妨碍甲方生产或生产经营秩序的;

(4)未履行本合同其他约定,经甲方通知后7日内未改正完毕的。

八、违约责任

1、因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全部租金后进行收地时,如甲方拒绝协助交地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乙方未在合同届满或解除后7日内归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租赁土地给甲方,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2倍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直至乙方将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土地交回给甲方为止。

4、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拆除建筑物并清运出承租土地的,甲方代为拆除清运,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拆除建筑物时损坏地面,应当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5、租赁期内,如乙方使用租赁土地影响甲方生产或生产经营秩序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6、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行为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此处违约金无法弥补对方全部损失的,应当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

失)。

九、通知送达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可以用面交、邮寄等方式送达。用面交方式送达的,递交时间为收到时间;用邮寄方式送达的,签收时间为收到时间(拒收或者无法送达的,邮件退回之日视为收到时间),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首部列明的地址为准。合同一方提供的资料有误或变更未及时书面告知对方造成的损失及其他责任由未通知方自行负担。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地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二、本合同及附件(土地权属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绘制的红线范围)一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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