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问题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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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问题和完善
摘要:休息权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劳动者休息权得到维护和落实的一项具体制度。本文对现行年休假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和探究,并对完善年休假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年休假制度;劳动;者休息权
年休假制度是职工每年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假期,是实现劳动者休息权的有效保障。但自《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颁布6年来,涌现出很多问题。对于许多劳动者来说,带薪年休假仿佛是“水中倒影”,看得见却享受不到的“一纸权利”。被形象的喻为“披着法律外衣的美丽幻影”。如何完善和落实年休假制度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年休假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
1.休息时间短,缺乏灵活性
美国年休假为1至4周;加拿大的年休假时间至少为两周,其最低的休息时间等于我国劳动者最高的休息时间。相比较而言,我国年休假时间过短。近年来,职场中很多企业员工出现了亚健康状况;甚至屡屡发生过劳死的案例,提醒我们休息时间的重要性。同时,我国年休假未考虑各行业的特点,统一的休息时间,规定的过于死板,缺乏灵活性,如IT行业的劳动者,法定
的休息天数缓解其高强度脑力活动是不够的。
2.劳动者和企业利益矛盾重重。
劳动者休息休假可缓解劳动带来的脑力负荷,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工作。从长远看,这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然而,在年休假的实施过程中,企业出于其逐利本性,只注重短期的眼前利益,不愿意增加劳动成本,利用休假的时间进行企业生产和经营,谋取企业的短期经济利益。造成了企业的短期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也可以说是企业的长远利益相冲突。
3.市场供求不平衡―劳动者权利意识淡薄
现今,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地位极不平等。劳动者宁愿放弃休假时间以保全自己来之不易的饭碗。劳动者缺乏法律维权意识并基于自身的短期利益(如工资、奖金等)和长远利益(如在公司企业中的地位、业绩、升值等方面)的考虑,放弃年休假。劳动者的错误意识给企业压榨其休息时间提供了寻租空间。
4.年休假制度实施缺乏惩戒机制和强制执行力。
在我国,用人单位违反年休假规定,缺乏惩罚机制,职工的休息权与农民工工资各种劳动纠纷比起来,并不是头等重要的事,基本上属于民不举,官不究。工会组织也未发挥应有的民主作用,工会作为代表广大劳动者利益的群众组织,已然成为企业、党委和政府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工会组织的行政化特征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工会职能的发挥。缺乏执行力滋长了用人单位违
法的泛滥。
二、完善年休假制度的措施和建议
1.增强时间上的灵活性。
首先,增加休假的时间。劳动者在工作中消耗了大量的脑力和体力,应当使其休息的时间得到充分的保证,增加休息时间,让劳动者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生产,创造更多大财富。其次,增强休假的灵活性。可借鉴美国经验,对不同企业规定不同的休假天数,例如,对于某些特殊行业如知识密集型企业,劳动者的从事高强度的脑力劳动,应增加其休假时间,来缓解其高强度的脑力负荷。
2.协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利益冲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于年休假的冲突,关键是寻求一个利益平衡点。首先,休息权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可以随时请求用人单位给予假期,但如果企业生产经营时间集中。劳动者都选择在这一集中的时间休假,企业生产就无法进行。此时,用人单位应有计划的分批让劳动者休假,而劳动者应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保证企业能够持续运作下去。其次,既然休息是一种权利,根据权利的性质,劳动者可以放弃,当劳动者自愿放弃休息权时,企业应支付相应补偿。总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相互协商,互为彼此的利益考虑,寻求最佳平衡点,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3.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现有劳动者缺乏维权意识,因害怕失去工作等原因对用
人单位的劳动“剥削”不反抗。这不仅使劳动者的权利没有得到维护,更助长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应提高维权意识,让带薪年休假成为全社会劳动者的共识,劳动者通过团结权弥补单个劳动者因势单力薄不足以与雇主抗衡的缺陷,从而取得足以与雇主抗衡的平等地位。劳动者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渠道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抗争。
4.健全年休假的配套措施
我国尚缺乏年休假制度的配套设施,从国外看,巴西的带薪休假不仅发放原有工资,还支付至少1/3的工资补贴,澳大利亚,可以享受除工资之外的17.5%的奖励金额,我国可借鉴国外经验,健全配套措施,保障劳动者在休假期间的福利,从而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权利。
5.增强年休假制度的惩罚力度和执行力。
首先,加大处罚力度。用人单位之所以拒绝执行年休假制度,大多是基于成本利润的考虑,当违法的利益大于违法的成本时,企业会基于利润最大化的原则,选择违法。针对此情况,应加大对违法的惩罚力度,使企业高额的补偿大于其违法利益。迫使企业放弃违法利益,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其次,加强监督。加强公权力对于年休假的监督,工商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定期进行检查制度,以确保年休假的落实;加强工会对年休假的落实的监督。工会应设立专门的休息休假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用人单位的年休假落实情况进
行监督,对于休假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与用人单位协商讨论,必要时,可就休假与企业订立专门的集体合同,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维护劳动者权利劳动者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主力军,维护劳动者休息权和完善年休假制度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宋晓波.《保障我国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的对策分析》[J].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13,(2).
[2]谭泓.《市场经济改革中工会工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J/OL].http:
///GB/14080429.html,
2012-11-11.
[3]黄越钦.《劳动法新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揣丽丽,女,1992年7月生,河北秦皇岛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1级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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