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完整部份集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级考试要求考生掌握的法律、法规涉及范围较广、内容较多,应采取恰当的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复习建议:
1,吃透教材、构建体系
2,掌握重点、理解难点
3,记忆精准、重视细节
4,注重真题、研习领会
(一般不考)★★(一般不会每年都考)★★★(一般每年考一题)★★★★(一般每年必考至少一题)★★★★★(一般每年必考一题以上);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1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1020 P4)
1020是指该部分内容在大纲中的编号2Z201020的最后四位数字;P4,该内容见教材第4页
1.1.1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简表(1021P4)★★
将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一定标准和原则(主要是根据调整对象或者适用领域)划
【真题示例】
(2009-0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部门。
A.民法 B.商法 C.经济法 D.诉讼法
2 二级2009-01-C
1.1.2法的形式(法律渊源)(1022P5)★★★
法的形式也称为法律渊源,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把握原则:位高-权重-法力高
1.1.
2.1我国法的形式
【口诀】
宪、法、行,地、行、司,还有国际及其他
1.1.
2.2规范性文件效力的一般原则
不同机关制定: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下具有相对性)。——位高—权重—法力高
同一机关制定: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1.1.
2.3规范性文件效力冲突的解决
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一般法及旧的特别法之间冲突;由制定机关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
1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及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2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若国务院认为应该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真题】
(07-100)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包括()
A.罚款 B.拘役 C.行政拘留 D.责令停业整顿 E.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一级09-16)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 )
A. 行政法规
B. 一般法律
C. 司法解释
D. 部门规章
二级2010-03-A
一级2007-01-C
一级2007-100-ADE
一级2009-16-D
1.2宪法(1030P7)★★
基本知识:我国现行的是1982年通过的宪法,此后的1988/1993/1999/2004年四次通过修正
案共31条。
宪法包括序言和正文;宪法正文包括:○1总纲、○2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3国家机构、○4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个部分(章),共138条。
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权,两者都有权监督宪法实施。
【注意】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有:劳动和受教育;
区别权利和义务:权利可以放弃或者不行使,义务则必须履行。
【真题示例】
(二级09-6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宪法权利包括()
A.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有言论、出版、游行和示威的自由
C.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D.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和建议权
E.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权利
7 二级2009-62-ABCD
1.3民法(1040P9)
民法部门中及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三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1.3.1民事法律关系(1041P9)★★
民事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包括政治权利、民主权利)。
平等主体:无管理、隶属关系;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1.3.1.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注意:我国规定:自然人是否有行为能力一般依据其行为地法律规定。【口诀】
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及内容,权利义务归主体,民事能力做前提民事客体有三类,智力成果物(财)行为,
1.3.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042P13)★★
要式行为由法定,书面公证加登记,要式行为有例外,自由决定不要式
【真题】
(二级2009-02)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
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二级2009-02-C
1.3.3代理制度(1043P14)★★
1.3.3.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本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及第三人为法律行为,
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注意:
1、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本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涉及的第三人;被代理可能是
无限人,但是代理人一定得是完人。
2、不是所有行为都可以代理(如登记结婚、劳动合同的履行等)
3、有些代理,行为人必须具有规定的资质等条件才能成为代理人(如:代理招标)。
【口诀】
不明串通知没权,违法转错共同连
注意:民法中的善意、恶意,及好坏无关,而是指当事人是否知情。
1.3.3.4表见代理(一级中的重要考点)
本质上是无权代理,但为保护善意第三人而要求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
【口诀】
没超终止订合同,有理相信代理(成)
注意:有理由一般是指行为人持有被代理盖章介绍信、空白盖章合同书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
【口诀】
满完消辞死失终;恢复(两)死代理丧,取消监护关系(亡)
【真题示例】
(2010-71)
某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参加民事诉讼,以下属于委托代理权消灭的原因有( )11。
A.诉讼终结
B.当事人解除委托
C.代理人辞去委托
D.委托代理人死亡
E.委托代理人有过错
二级2010-71-ABCD,注意选项E委托代理人有过错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但并不必然导致代理权消灭。
1.3.4债权制度(1044P15)★★★
1.3.4.1债的概念
根据合同的约定(意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法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
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