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GPS定位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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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受托人:合同名称:车载GPS定位系统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2012 年 12 月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服务内容及方式 1.1 服务内容:①向甲方提供其车载GPS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全部技术支持,满足其系统实现基于GSM网的GPS系统终端YW-3000蓝精灵系列产品载明的全部功能。这些技术支持包含提供支持其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器、数据库等软硬件设施。②向甲方提供其车载GPS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③向甲方有关操作管理人员提供日常技术咨询及技术支持。④负责为甲方被盗抢车辆的监控与跟踪。⑤为甲方代缴GPRS占
道流量费。 1.2 服务应达到的技术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11)。 1.3 服务方式:上门安装调试、远程监控、跟踪、报警、电话回访。 2.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 2.1 服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00:00开始至 2014年12月31日24:00 止。
2.2 服务地点:。 2.3 进度安排:/ 。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含税价/不含税价)大写:元。小写:元。(详见附件1:合同价款构成明细表) 3.2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合同价款的结算:双方约定按照以下第3.2.1.2 款方式办理合同价款的结算。 3.2.1.1 一次性结算: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对合同价款进行一次性结算。 3.2.1.2 按进度分期结算:按双方约定对项目分阶段进行验收或检查,以双方确认的时间进度进行结算。双方约定:每半年结算一次,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3.2.1.3 其他:加装、移机、拆
装、维修车载GPS终端的费用另行结算。
3.2.2 合同价款的支付:甲乙双方结算完
成后,乙方提交结算证明文件和有效结算
票据,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甲方在收到
乙方提交的付款要求及有效结算票据后
90 个工作日内支付。 3.2.3 甲方按照乙
方提供的下列账户信息资料,通过银行结
算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
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1
收款人:开户行:
帐号:其他: 4. 资料提交及期限 4.1 甲方于 2013年12
月31 前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甲方车
辆信息及车牌号码数量。 4.2 乙方每月
/ 日前向甲方提交项目阶段研究小结。
乙方联系人 / (姓名) / (电子邮件
地址)每月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甲方项目
负责人 / (姓名) / (电子邮件地址)
报送项目阶段研究小结(合同履行完结
前不得删除邮件)。 4.3 乙方于每月10
日前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 GPS监控车
辆运行统计表。 4.4 项目验收通过后日内,乙方提交项目成果归档资料,完成项目归档。 4.5 乙方提交甲方4.3条约定资料及成果归档资料的同时告知甲方合同管理人员(姓名)(电话:(座机)/(手机)),核实后,以此时间作为实际提交时间。 4.6 其他: / 。5. 验收标准及方式 5.1 乙方提交技术服务成果的形式:。 5.2 甲方在(时间)在(地点)对成果进行验 2
收,验收方式采用。因甲方延期验收的,验收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3 验收依据:。 5.4 合同项目的保证期为/ 月,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5.5 其他: / 。 6.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6.1.1 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6.1.2 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6.1.3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关的资料及文件。6.1.4 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必要的技术
指导和培训,使甲方掌握项目成果。
6.1.5 乙方未按进度完成阶段工作的,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 6.1.6 乙方将所承担的工作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6.1.7 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6.1.8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资料、文件及协作事项。 6.1.9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3
6.1.10 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费用由/ 负担。 / 。 6.1.11 其他: / 。
6.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资料及文件。
6.2.2 接受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材料、样品等。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材料、样品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应在接到上述资料、文件、材料、样品等之日起30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逾期未通知甲方改进或更换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材料、样品等符合本合同约定。 6.2.3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后,有获得合同价款的权
利。 6.2.4 应对甲方交给的资料、文件、材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工作完成后提交工作成果时应同时归还上述资料、文件、材料、样品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复制、泄露。 6.2.5 乙方在进入甲方场所时,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如因违反甲方有关规定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6.2.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乙方所承担的 4
工作擅自转委托第三方完成。 6.2.7 乙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6.2.8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6.2.9 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等相关的服务,使甲方掌握并熟练使用本合同项目下工作成果,费用由乙方承担。 6.2.10 若甲方申报专利,乙方须配合甲方提供相关材料。
6.2.11 其他: / 。
7. 健康、安全与环